我没有罪。
凭着自己的良心,我没有罪。
杀死那位暴君的我没有罪。
那位暴君原本是我们伟大的国父。
那位为了民主,为了我们组群的独立而奋斗的英雄。
我们支持他走过最艰难的路,为了自由和独立,我们即使要牺牲性命都要支持他。
他成功了,成功的把我们独立,自由了!
但权利的诱惑控制住他那英勇的心。
他滥杀反对他的人,自己给家人好处。自己背叛了民主,背叛的人民的期待,背叛了我们的自由!
尽管他这几十年的功绩,我们都不理了。
他还想做永久总统!
终于我和大伙儿忍无可忍拿着枪决定要杀死这位已经被权利污染的暴君!
那早上,我们冲进了他的官邸,并好不留情的杀死他所有的家人。而我则在楼梯口那儿看到站在那儿十分惊讶的他。
这时的我,已经被满腔的怨恨,满腔的火吞没了。
终于我开枪了,“棒!”那一声结束了他的生命,他则倒下,再也不会醒了。
我结束了暴君的性命了。
现在的我,从一位士兵升到了将军。心里威风的很。有人问我你还后悔杀死他吗?
我的答案就是:不,不会。
旁记:Sheikh Mujibur Rahman
谢赫·穆吉布·拉赫曼,是孟加拉国的首任总统,也是孟加拉国的创国者,是位为了孟加拉的自由和独立而奋斗的政治家。他后来成为国家的首任总统。后来罢黜了自己的总理之后,自己任职总理。后来因他决定把所有反对党赶尽杀绝,滥杀反对党人士,而在1975年宣布自己为永久总统,而惹来杀身之祸,遭到暗杀。本故事的主角即“我”就是当年刺杀他的凶手。据说,所有参与刺杀此人的凶手都是军人,而且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升职呢!当然本故事只是依照此故事而写的。所以此是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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