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林锦

发布时间: 2007-12-20 15:49    作者: 林锦    来源: 随笔南洋网    查看数: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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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律师楼里。

  一对三十岁左右的男女严肃地坐在邓律师面前。

  “离婚证件已经准备好了,在还没有签名以前,请你们再考虑清楚。”

  “我慎重地考虑过了。”男的说。

  “这是由我提出的,不用再考虑。”女的说。

  “那好吧,你们再仔细看证件的内容,然后签字。”

  离婚证件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们因为情不投意不合,无法继续在一起生活,因此,我们决定即日起正式  离婚。此后,男女双方可自由婚嫁,另一方完全无权过问和干涉。我们两人所拥  有的房子、汽车,以市价折算,各得一半。客厅、书房家具(详见附表)归男方所  有。卧房、厨房家具(详见附表)则归女方所有。我们不生儿育女,没有子女领养  权的问题。男方不必付瞻养费给女方,男方也不能向女才索取任何赔偿。

  他们同意离婚证件的内容,签了名,各付一千元律师费给邓律师,礼貌地向他握手道谢。

  “再见,”邓律师机警地补上一句,“还是不见好,希望你们永远不要告诉我离婚的日期。”

  他们并肩走出律师楼,男的伸手挽住女的细腰,神采飞扬地说:“现在你可以放心结婚了吧!”

  “我还是觉得不太放心。”女的把手搭在男的右肩上。

  “你不是说先签了离婚证件,万一分手时,大家都不吃亏?

  “可是……“

  “还可是什么呢?我的心肝宝贝,接下来我们可要好好地准备婚礼啊!”

  “旅行结婚吧,注了册,便到欧洲度蜜月。”女的含情脉脉地看着男的。

  “还是依照华人习俗举行婚礼吧,我的祖父母很注重传统的。”

  “华人婚礼太麻烦,累死人。”

  “一辈子就那么一次,你不能迁就一次吗?”男的把手从女的腰肢移开,牵着她从他肩上滑下来的手。

  “有些事可以迁就,这是我的终身大事啊!”

  “我什么都听你的,你说婚后不要孩子,我也答应了,难道你不能让一让吗?”

  “难道你不能再迁就一次吗?”双方几乎同时放开了对方的手。

  “我可不能永远迁就你啊!”

  “既然这样,我们去找邓律师,告诉他今天就离婚!女的显然不悦。

  “笑话,都还没有结婚,谈什么离婚!”男的悻悻然。

  男的走向停车场,女的走向的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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