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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一首 -有不为斋主人
发布时间: 2007-11-16 13:16 作者: 有不为斋主人 来源: 随笔南洋网 查看数: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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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字令•烟
伊蚊者,蚊之一种也,体有白纹、俗称花蚊子,险症骨痛热证病媒。此蚊乐湿喜温,多日出日落时活动。
新加坡
地处赤道,终年炎热多雨,常有伊蚊滋生。故灭杀伊蚊方能绝此险症。施放灭蚊药烟即为灭蚊手段之一。始到新加坡时,见此惊以为民宅失火。今以十六字令记之。
烟
浓烈卷腾楼宇掩
惊定睛
灭绝伊蚊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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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为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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