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太阳,晃眼。贝尼走到镇子前面的小树林里,没事的时候,格鲁总在那里。”这个时候,那家伙该又该开始变态了吧,今天该怎么找他呢?”正想着,就看见一身绿色的格鲁正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上,那把精致而又很朴素的木精灵之弓就斜斜地挂在右肩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格鲁修长的身材,苍白的脸色和棕色的长 发一如老约翰所描绘的精灵。“不过他老爸还是比他漂亮。”贝尼总是这么想。
这个小树林是格鲁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常常在这里练习弓箭,学习隐藏、剑术和爬树。他也常常在这里捉弄贝尼,塔头和麦克斯维,他们都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当然,他也常常在这里发呆,就像今天一样。
“嘿,格鲁,你想什么呢?”
格鲁转过身来,看了看这个好些日子没见的老朋友。还是跟往常一样,乱糟糟的头发,不过发黄的袍子上,倒像是被烧过一样,下摆少了一大块,黑黑的边缘,甚至还卷了起来,有烟熏的痕迹。
“怎么了,火球术又打到自己身上了?”
“火墙术!”贝尼大声地纠正着格鲁,“我学会火墙术了!”
“你家的屋子还在吗?”格鲁毫不在意他的炫耀,继续嘲笑他。
贝尼气得不行,“喂,你说点好听的不行啊,好不容易学会的!”
“好了,去那边,”格鲁指了指后面的一块空地,”去那边给我看看,你新学到的“威力无比”的火墙术。”
贝尼哭笑不得,但还是走了过去,静了一下心,集中精力开始认真地念咒语。当最后一个字符脱口而出时,小小的空地上,突然猛烈的燃烧起来。一片不到半个人高,两、三步宽,厚不到一步的“火墙”出现在空地上了。
等火墙渐渐消失,贝尼兴奋地望着格鲁, “怎么样,还不错吧?”
“这个,这个也叫火墙?”格鲁揶揄道,“那老贝尼上次在新年时候给大家看的是什么?”
贝尼也很清楚的记得,当时他老爸发出的火墙足足10余步宽,两米多高,厚也有2、3步。不禁一阵气馁。不过转而一想,说道:“这个火墙术是我爸所知道的 最厉害的魔法,他都练了20多年了,我才练了几天,已经很不错了。”况且他还戴着个加强火系魔法的戒指,贝尼暗暗地想。
“你上次不是说你家还有更厉害的魔法吗?怎么火墙术成了你爸最厉害的魔法了, 吹的吧?”
“哦,那个是真的。据我爸说,我家以前出过一个很厉害的魔法师,留下了一些东西。过了那么多年,除了我爸现在学会的以外,还留下了一个非常厉害的魔法, 叫连锁闪电的。不过可惜的是,我爸连初级的气系魔法都不会,根本看不懂它的原理,连尝试一下的机会都没有,我到现在也没有机会看到,也不知道这个魔法到底有多厉害。”
“连锁闪电?没听说过。”格鲁摇摇头,有点兴趣缺缺,问道,“今天没别的事了吧,陪我练练隐藏?”
“不是不是,飞马!你真的看到飞马了?”贝尼终于想起今天为什么来找格鲁了。
格鲁这才想起来有这件事,点点头。不过虽然他从他老爸那里听说飞马出现了,就会有大事发生,但他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情。两个人商量了许久,也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件事情一定跟精灵有关。”
“既然跟精灵有关,我打算去妖精森林里看看。”
“那我们一起去吧!每天都在酒馆里听妖精森林的故事,我早就想去了,憋得实在厉害啊!”
格鲁点点头,沉思着自己何尝不是如此,只是格鲁是从精灵父亲那里,听说一些精灵的故事。不过他没说出来,只是队贝尼说,“去问问野蛮人,还有麦克斯韦,看看他们要不要去。多几个人,也好有个照应。”
贝尼和格鲁很快把酒馆里正在喝酒解闷的野蛮人拉上了。说是喝酒,其实是喝茶。野蛮人是个大孝子,听从他老妈的话,从来不喝酒。野蛮人一听说要去找飞马, 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拉起两个人就出发。两人好说歹说,野蛮人就是不听,打定主意今天就要出发。最后贝尼实在忍不住了,大喊一句“你妈让你回家吃饭!”终于让正在发情边缘的野蛮人清醒过来。
几个人随后在剑士营找到了正在刻苦训练的麦克斯韦。麦克斯韦是个6级剑士,对于一个刚满18岁的年 青人来说,这已经相当不错了。这也多亏了他老爸老麦克是镇上唯一的剑士营中队的中队长。从麦克12岁开始,这个11级的剑士把自己的儿子放到自己的中队中一起训练,这才有了麦克今日的水平。
一阵商量之后,老麦克觉得既然有事情发生了,不管是什么事情,还是小心点比较好。 自己这边也没什么好东西,也就可以提供一些武器盔甲之类的,于是就把几个人都让进了中队的武器库,“你们需要什么武器,就自己拿。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好武器,但总比没有好。”
麦克斯韦拿了老麦克一直用的双手大剑,一直开心地不得了。一心想里面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武器了,所以只是在一旁观望。格鲁看上了一把轻巧的长剑,找了几 个箭壶,正在慢慢地选箭。贝尼则喜滋滋地拿了一把弯刀,闪族除了魔法以外,最常用的武器就是弯刀了。虽然没有修习过弯刀,但见猎心喜,拿了再说。又选了一把弓,这是一把复合弓,牛角牛筋制作的竹弓,军队里常用的那种,“终于有一把像样的弓了!”之前跟格鲁训练用的是一把两个人一起制作的竹弓,倒是很轻,不 过射程近得离谱,更不用说准头了。至于箭,“就让格鲁慢慢地选吧,嘿嘿。”郁闷的是野蛮人,剑士营没有什么重兵器,选了一把这里最重的双手大剑,比原先的大木棍也重不了多少;想了想又提了个大盾牌在左手,双手剑加大盾牌这样的组合虽然比较怪异,野蛮人却左提右看,除了剑轻了点之外, 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的。
每个人然后给自己选了一身轻型的半身盔甲,老麦克又各塞了一把军用手弩给麦克斯韦和贝尼,一伙人告别了老麦克,往佣兵工会而来,他们要看看工会里面哪些任务可以顺便做一下的。毕竟赚钱也是冒险的一个原因。
正当大家商量得差不多了,准备去买些路上需要的东西的时候,一个怯怯的声音传来:“让我们也加入,嗯,好不好?”
贝尼和格鲁扭头望去,一个17、8岁的别致的小姑娘,穿着一套蓝色的做工很精致的长袍子,满眼都是希冀地望着贝尼,又问了一句:“好不好?”
格鲁还没反应过来,麦克斯韦就大喊大叫起来”当然,当然!麦克斯韦探险队欢迎你,漂亮的小姑娘!”边喊,边打开双手,迎向那个女孩。
女孩看来是被突如其来的”热情”欢迎吓到了,赶紧闪到旁边一个大叔的后面去了。格鲁这才发现女孩后面还站了一个魁梧的中年大叔,牵了一匹大马,粗布长 衫,腰间别了一把手斧。中年大叔本来严肃的神情,被麦克这个小子一闹,也有点忍不住了。笑眯眯地也把双手大开,往前迎上了“热情”的麦克。
麦克大吃一惊,右足一顿,身子连忙往左边一闪,这才避免了跟大叔拥抱在一起,不过已经开始大口喘气了。“幸亏我练过,要不糗大了!”麦克恨恨地想。
“那位大叔,”麦克缓过神来,“我们欢迎的是那位小姐,不是你。”
“菲德尔叔叔是跟我一起的,”女孩子接过话来,“他是我的, 那个…”女孩子话越说越弱,“那个…园丁。”
“园丁?”贝尼惊讶的就快跳起来了,“你有没有弄错,我们是去探险,不是去照看花园。”一旁的麦克愤愤地盯着菲德尔,要好好看看小姑娘探险为什么要带这个园丁。
艾德尔一脸坦然,浑然不在意被人”恶意”地盯着。倒是小姑娘急了,“要么我们一起加入,要么一个也不加入!”说完,脸都有点红了。
麦克一阵气馁,格鲁插话了:“请问,你们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个牧师,五级牧师。”女孩子又说,“我大叔是个园丁。”说完想想又少点什么,“不过我爸说,艾德尔叔叔的野外经历很丰富,所以才让他跟我一起的。”说完一脸的无奈。
格鲁看了看小姑娘,然后仔细地打量那个园丁:粗糙而不满皱纹的脸,显得有些刚毅,还有些,落寞; 粗壮的右手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 格鲁点了点头,说:“那么欢迎你们加入我们的探险队,我们的队伍需要牧师,也需要一个经历丰富的长辈作指导。我是格鲁, 弓箭手。”
“我是贝尼,初级魔法师,麦克斯韦是个剑士,那个大个子,叫塔头也是我们一伙的,我们叫他野蛮人。”贝尼看看麦克并不想说话,就顺带全说上了。
小姑娘刚要开口,格鲁摆了摆手,一伙人重新坐下来。小姑娘这才自我介绍:“我叫希瑞玛儿,你们叫我希瑞就可以了。这位是艾德尔叔叔,是我家的园丁。我们 来自高湖城,这次出来,本来只是想在周围几个镇子逛逛。刚才一直在那里看着你们,听你们说话。觉得你们应该都是好人,艾德尔叔叔也说你们挺有意思的。而且你们跟我一样也是新手,所以也想去看看。谢谢你们让我们加入”。
“恩?这样啊。”格鲁刚刚还带着笑意的脸,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一伙人热热闹闹地也突然安静了下来。一向大大咧咧的塔头也乖乖地坐下,如果这世界还有他怕的东西,那就是格鲁的严肃。
格鲁仔细斟酌着,对着希瑞玛儿说:“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一下。我们这个探险队并不是去玩的,所以可能会比较危险。当然我们也不是去抓飞马的,我们都是想去看看。我想告诉你们的是,飞马出现了,就一定有事情发生了!”
格鲁停了一下,看了一下自己的队友们,队友们都是一愣。艾德尔眉头一皱,似乎在沉思。小姑娘更是惊讶,张口就要问。只是现场气氛甚是古怪,这才憋着。
“而且是有大事发生,虽然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这次探险并不是去玩,弄不好…嗯,”格鲁本来想说弄不好命都会陪上的,想了想不太合适,说道,“弄不好会非常危险的。所以请你们好好考虑。”格鲁说完,就静静地看着希瑞玛儿和艾德尔。
希瑞玛儿有些犹豫,咬着嘴唇慢慢低下头, 突然抬起头,看着艾德尔。
“冒险总是伴随着危险的,没有危险也就没有精彩。”艾德尔缓缓地道。
希瑞玛儿原本严肃的脸上,对着艾德尔马上绽放出一朵鲜花,艾德尔只是笑笑,却害的旁边麦克好一阵愣神。希瑞的笑脸一闪而逝,对着格鲁,认真地说道:“虽然会有危险,但我们还是决定参加。更何况我是一个祭师,我会很有用的。”
“那欢迎你们加入,那个…”格鲁转过头去问贝尼,“刚才你说的什么探险队?”
“贝尼探险队!”麦克没有表示异议,大概气昏了头。
当天一伙人买完了冒险所需的东西,也就一些锅,碗,帐篷,水壶之类的,约定明天早晨在老约翰的酒馆碰头,就分头回去休息了。当然,希瑞玛儿和艾德尔依旧 住在小旅馆里面。不过当他们听说贝尼的老爸开着魔法物品店,忙提出要跟着贝尼去看看。贝尼一再解释里面不会有什么可以用到的东西,艾德尔表示,“只是很感兴趣”。
老斯宾诺莎每天守着他的“辛格”魔法物品店,倒也不忙。说是魔法物品店,其实是魔法物品收购店,更准确的是物品收购店,没有 多少魔法物品。冒险者们从妖精森林或者落基山脉出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常常立刻需要把“猎物”换成金币,有谁愿意整天背着一头魔狼啊?猎物包括一些宝石,魔兽的皮毛、晶核,甚至还有整个的魔兽,偶尔还会有比较稀罕的魔法白银,甚至还有火钻和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约翰就是买进这些“猎物”,做一些必要 的分类和简单的加工,然后再到高湖城卖出,赚取中间的差价。当然,他也会给自己留下一些东西当收藏品。这个店理所当然也卖这些东西,镇西的铁匠铺就是当地最大的主顾。冒险者们在那里打造或者修理武器,原料不够的,就来找“辛格”。当然也有一些冒险者,自己来买的。不过因为这个魔法物品店里面都是一些原料, 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冒险者的要求,所以这么做的人并不多。老斯宾诺莎善于经营,给的价格也还公道,诚信好,魔法物品店的生意倒也不错。到过洛林镇的冒险者一般都去过这个“辛格”魔法物品店。
小镇的生活悠闲而又舒适,老斯宾诺莎却不忘本,牢牢记得先人的教诲,牢牢记得自己是最虔诚的大犹教 教徒。 他常常告诫儿子,“耶神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神,我们闪族是耶神唯一拣选的族,应该以此为荣,不能对此有丝毫疑问。”不过贝尼似乎离虔诚的大犹教教徒还有些距离,贝尼经常会问一些问题,最常见的就是“既然我们是耶神拣选的唯一种族,为什么我们的族人只能流浪,连自己的国家都没有,还经常被人欺负。” 这个答案其实在大犹教的经典《诗经》里面就有,写得明明白白的。每次贝尼提这个问题,老斯宾诺莎就给他指出一次,但贝尼对于大犹教“至关重要的、按照神谕而写成”的《诗经》毫不在乎,下次又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至于本该识字开始就每天都要读的《诗经》,现在有几天看一次就不错了。小镇 里的大犹教徒每次的聚会,贝尼也是常常缺席。惹的几个长辈颇有微辞。当然我们的贝尼还是一个好信徒,还遵守着大犹教里的规矩。不过那没做到的,“哦,忘了”,这是贝尼最常用的托词。老斯宾诺莎经常感慨,为了学魔法和箭术,而忘记念《诗经》和不停的祷告,那是主次颠倒,那是完全的亵渎啊!这是不是亵渎贝尼 不知道,但这确实是冤枉了我们的小贝尼。不念《诗经》,很少祷告是真的,不过多数时间他都去酒馆听那一帮人讲故事了,学魔法和箭术的时候也并不多。魔法学得还算快也是真的,当然这只能是老斯宾诺莎跟自己比,至于其他人,不知道别人学多快,没法比较。
当贝尼带着希瑞玛儿和艾德尔走进“辛 格”,老斯宾诺莎正在招呼店里的两个学徒接待一个小冒险队。这个冒险队刚刚从妖精森林出来,除了一些野兽皮毛,两个魔狼晶核以外,就只有一小袋,听说从从边缘的矮人部落交换来的魔法白银算是相当值钱。大概是信得过店主,这笔生意很快就成交了。刚刚把换回来的金币放进兜里,探险队里一个瘦瘦小小的穿青色衣 服,看起来职业是个盗贼的男子,从自己的包裹里抽出了一件披风。披风是深绿色的,镶了金边,领口上有一些精致而美丽的花纹,可惜上面还有点点的血迹,让这件艺术品失色不少。冒险队几人则是一脸严肃:那是一件精灵披风。
精灵披风并不罕见,在人类手里也不稀奇。这个世界到处游荡的精灵游侠 们一般都会有一件,甚至精灵开在人类城市的艺术品店里面,都会出售精灵披风。但人类所见的都不是深绿色的, 深绿色的精灵披风是只属于妖精森林里面的精灵。只要精灵走出妖精森林,他就被告知要把属于他的深绿色精灵披风交出。等他再次回来才会还给他。所以这样一件精灵披风到了人类手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 个精灵多数是被猎杀在妖精森林里的。在精灵的眼里,人类多数是很贪婪的,看到别人东西好,总要想方设法弄到手,坑蒙拐骗,只要能弄到就好;但是又很怕死,在精灵们的记忆中,宁死不屈的人类实在是太少了。于是早在很久以前,也不知道精灵与人类接触多久以后, 精灵发布了一个被后来人类称之为“精灵通缉令”的 通告。在场的所有人,看到这件精灵披风以后,除了希瑞玛儿以外,都非常惊愕, 因为大家都记起了一件事情,可怕的“精灵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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