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酒馆里来了一个地底侏儒。大家都知道这个种族几乎一生都躲在地底下,胆子很小,但又很会隐藏。虽然地底侏儒很少在地面上出现,但酒馆里的人走南闯北,见的世面多了,谁也不在意。”老约翰顿了顿,看着那帮常客笑得眉开眼花,继续道,“地底侏儒走到一张空桌子旁坐下,就开始给自己不停地灌酒。谁都没想到,他竟然是来买醉的。谁也不知道,一头地底侏儒是怎么知道,来人族的世界买醉。而且看起来,他的心情非常不好。当然他心情好不好谁也不在乎,总不至于动粗吧。酒馆里的壮家伙们可一点也不怕这个最弱小的地底生物。可是不知道他从哪里弄这么多钱来,一连喝了十几瓶杜松子酒,还在不停地要…”
“喂,我说老约翰,你是不是老糊涂了。连我都喝不下这么多酒,地底侏儒这样的小破东西也能喝得下?”说话的是酒馆里的常客刀疤阿三,武艺本事不怎么样,喝酒在这个酒馆里也算排得上号了。一句话,引来了大家一阵附和声。
老约翰浑不在意自己被打断了,像没听见一样,等到大家安静下来了,继续讲他的故事,“酒馆里的众人开始发觉不对了,大家窃窃私语起来,眼睛却都盯着地底侏儒的口袋。因为刚才地底侏儒摸出的是,整整两个金币。两个金币能做什么?两个金币啊,大伙儿想想,是不是够我们阿三买个老婆的了…”
哄堂大笑,连阿三自己也不例外,嘿嘿得傻笑,不过:
“笑什么笑?谁再笑我砍谁!”阿三装模作样地恐吓着,引来了更大的笑声。故意恼怒地看着老约翰来,一副全是你的错的样子。不过老约翰浑不在意,一张树皮似的老脸掩不住笑意。
老约翰咳咳咳得忍住笑,待笑声小了些, 故事继续,“你们想啊,要今天有这么个侏儒在这儿喝酒,你们这群野蛮人会做出什么好事来?”
老约翰刚刚说完,角落里一个拿铁锤的壮硕男子站起来大声喊道,“要是老子在场,一锤就把他砸扁,拎着尸体回家数钱!”男子的声音引起了更大的附和声,大伙儿纷纷表示赞同。更有甚者,都开始议论把地底侏儒砍了炖汤喝,尝尝鲜了。 不过也有不屑一顾的:
“哼,完了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一会儿功夫,酒馆里又安静下来了,可怜的地底侏儒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以后,那个沙哑的声音继续讲他的故事,就像从来没停过一样:
“可是酒馆里的人,都不知道什么原因,都没有什么动作。大概那个酒馆里面不能动手吧,又或者怕自己先动手,被别人算计。又或许,来买醉的地底侏儒也不会是那么简单的吧。反正大家都没有动手,只是跟同伙们悄悄计划讨论着。地底侏儒好像一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不停得灌酒。还时不时得点点头,摇摇头,还不停的拿拳头打自己的脑袋。你们想啊,一个喝醉酒的地底侏儒拿自己的小得不能再小的拳头打那个大脑袋,应该是很好笑的,是不?不过奇怪的是,酒馆里没人笑,大家都只盯着他的口袋,看个不停。不过我琢磨着,他倒是像我们人一样,好像有什么事情不能下定决心。”
老约翰停了一下,喝了口杜松子酒。这段时间没人打扰,倒是没空喝酒了。老酒客们都习以为常了,也不去催促老约翰。几个刚到此地的年轻冒险者可忍不住了,喂,老头,然后呢?你快说啊你倒是!”
老约翰那张始终没什么表情的老脸上,此时却向那几个年轻人微微笑了笑,“年轻人,不要着急。地底侏儒再喝了几瓶杜松子酒后,像是控制不住一样,不停得抖动,激动得连瓶子都握不住了。突然,地底侏儒抡起手中的酒瓶,“啪”地一声, 打在桌子边上,拿着那半截酒瓶子,跳到了桌子上,大喊一声:“#¥%¥” 那声音非常大,酒馆里的人都惊呆了,这么瘦小的地底侏儒怎么会喊这么大声…”
“该不是喝醉了吧,啊,哈哈…”刀疤张三又打断了老约翰的故事指着那个铁锤大汉说,“这家伙,上次喝醉了,就拿着酒瓶当锤子,到处砸人,哈哈…”
“闭嘴!”
“你他妈的少说话!”
“你丫再说话,我砍了你个没老婆的…”
“你再说一遍试试?”
“说就说,怎么着?”
“…”
眼看着酒馆里就要开始打架,“啪”得一声,清脆响亮。两个吵架的张张口, 转过头看了看老约翰,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瞪着眼缓缓坐下了。酒馆里又安静下来了,这段时间里,常客们都喝过好几口酒了。沙哑的声音继续:“他喊的什么大家都不知道,谁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语言喊的。不过大家都被吓倒了,谁也没问, 谁也没动,呆呆得看着桌子上瘦小的地底侏儒。地底侏儒左看右看,竟然没有人动手。他竟然郁闷似的大吼一声,在大家的眼皮地下,跑出酒馆,然后不知去向。”
说完这些,老约翰闭口,再也不说话了。 整个酒馆的人都期待着看着老约翰继续这个看起来没结束的故事。
“继续啊你倒是。”
“不会又没了吧?”
“…”
老约翰慢慢看了一会儿忙着指责的大伙们,慢慢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突然站起来,拿酒壶又一拍桌子,对着这帮混蛋一阵大吼:
“我他妈狠狠心,跑出去屁都没看到,你们让我说个球啊!”
大家伙们都是一愣,下一刻,汹涌的骂娘声就扑面而来:
“滚你个老约翰,不会编以后就不要讲!”
“这不是玩我们吗,哪天…”
“X,喝酒喝酒。又被这臭老头玩了!”
“…”
贝尼迪克特凑过去,看着老约翰手底下发黑的铁酒壶,以及桌面上一道道浅浅的凹痕。虽然见过这么多次,还是忍不住奇怪,这破酒壶竟然这么有威力,一拍这帮“野人”就这么老实。
不过他感到更好奇的是另外的事情:“你那是故事还是你自己的事情啊?”
老约翰嘿嘿一笑,浑浊的双眼满是眼屎, 看着这个小伙子说:“我说这是真事你信不信?”
“信。”
“那就是真的。”
“那我要不信呢?”
“那不就是故事咯。”
贝尼无奈的摇摇头,老约翰嘴巴里,从来就一句实在话都没有。就在这时,外面刚匆匆跑进来一个大汉, 对着酒馆里大喊一句”公会里有消息了”,然后自顾自转身就出去了。酒馆里的大家伙们也仿佛忘记了刚才的故事,喝完杯子里最后一点酒,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地鱼贯而出了酒馆。他们要去佣兵工会,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老约翰跟他们一个个打着招呼,拎着酒瓶,继续喝酒。
这就是洛林镇上的酒馆,是贝尼迪克特从小就喜欢来的地方。不过现在,他也要到旁边的佣兵工会去了。刚刚从父亲那里学会了一些”强大”的东西,也终于得到了父亲的同意,他终于可以出去冒险了。
贝尼一步踏进佣兵工会,发现这里的气氛跟往常不太一样,大家都不知道在讨论什么。贝尼一把抓住工会里一个高大的”野蛮人”,问道:”野蛮人,今天发布什么任务了,大家这么起劲?” 塔头一回头,大叫道:”飞马,有人看到飞马了!”贝尼一愣神,飞马对于这个佣兵工会来说一点都不陌生,甚至非常熟悉, 虽然谁都没有亲眼见过。
十年前,镇长派司男爵的女儿丽思在听了一个关于飞马的故事后,非要缠着男爵抓一匹飞马骑骑。男爵每天被缠得无奈, 就在这个佣兵工会里发布了一个无限制佣兵任务:抓到一匹飞马,2000金币。2000金币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特别是对于洛林这样一个偏僻的小镇,够一户很不错的人家好好生活100年了。如今,男爵早就升为子爵并到临近的高湖城当上了城守,他那不漂亮的女儿也早已经嫁给高湖城骑兵大队长。不过任务并没有被取消;恰恰相反,任务每年的金额提高100金币,到今年总金额已经到了3000金币。
“飞马?是不是真的,是谁看到的?” 贝尼不放过野蛮人,继续问。
“格鲁!”野蛮人不耐烦地喊,把这个有好多年头的佣兵工会都震得晃晃的,”格鲁!格鲁!都说了一千遍了!”
“哦,是格鲁啊。那有人接任务了没?贝尼好像根本没有受到野蛮人的影响。
“没有!没人敢接啊!”
“为什么?”贝尼一脸茫然。飞马的攻击力并不强,美丽而且温顺。但相当敏感并有一定的魔法抵抗力,速度又相当快, 听说堪比巨龙。 除了精灵和它们相熟的德鲁伊以外,其他的生物一靠近就会马上逃走。谁又能抓得住飞得很快的飞马呢?精灵当然不会出卖他们最可信赖的帮手, 所以虽然3000金币相当可观,但完不成任务,徒惹人笑的事情是没人愿意做的。 其实当初任务发布出来的时候,就有人断言,这将是一个永远完不成的任务。更有人说,要生擒一匹飞马,至少要有一个高阶魔法师。这么算来,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的个人或团体根本不在乎这点钱。谁都知道高阶魔法师都是皇室和大贵族的座上宾,有的是钱。当然,这也难不倒这群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冒险队们,飞在天上的抓不到,但飞马也要休息吧,挖个陷阱,设个圈套在飞马歇息的地方也可以啊。不过一个更大的问题是,任务发布的时候,距离上一次有人看到飞马已经有50多年时间了。任务刚刚发布的时候,据说有一个叫”让我们来”的冒险队接了这个任务,但一直都没有下文,甚至都没有人知道这个冒险队还在不在。
“但既然飞马出现了,任务抢着做才对啊。” 贝尼这么想着,“难不成这帮吸血鬼都改性了?”
洛林镇不大,人口也就几万。可是洛林镇的位置,西临落基山脉,北靠着妖精森林。北来南往的人们,倒有一大半是跟佣兵探险队有关的。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有 10余支佣兵或者冒险队在镇上停留或歇息。撒丁王国几个著名的佣兵团,如铁血,银风,饿狼等,都在洛林镇上有分部或者联络点。这样的任务没有人接,不能不让贝尼感到奇怪,一脸狐疑地望着”野蛮人”。
野蛮人一脸的不耐烦,“你小子不跟格鲁很熟吗,怎么你不知道,你不会问他去啊?”
“这不是麻烦吗,你就告诉我得了。”贝尼友好地拍拍野蛮人,野蛮人对他傻傻一笑,就回答了他:”格鲁还说了,那飞马背上坐了个精灵。”
“精灵?原来是那么回事啊。”虽然这么说,贝尼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来该去问问格鲁了。这个疯子,发生这种事情都不来告诉我。”
“那既然不接任务,这么多人在这里干什么?”贝尼苦笑了一下,“难不成大家都是来看别人笑话的?”
“野蛮人”也很郁闷,”野蛮人”叫塔头,他不是野蛮人,这个镇子里也没有野蛮人。只是塔头长得人高马大,又不修边幅,衣服破破烂烂倒也算了,还整天拎一个大木棍,跟酒馆里老约翰讲的故事里的野蛮人一模一样。一来二去,大家就只叫他野蛮人,他倒是不在意,仍旧拎着大木棍到处跑。
塔头从格鲁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就急匆匆得往佣兵工会赶,以为今天会有人组成探险队,接下这个任务。自己要运气好的话,也能再次去外面走走。上次出去探险都已经是半年前的事情了。可是等了半天,既没有人出头组队,也没有人接下任务。倒是被人缠了一个下午问这问那,因为消息是他带来的。其实这里倒是有好几个人都看到了飞马,只是一来飞马太远,看得不是很清楚,至于上面有没有坐人,坐的怎样的人,则是谁也不敢说自己看清楚了;二来,这种东西,自己知道的东西藏着掖着,一旦自己要接任务,不比别人多点优势吗。于是知道的人都等在工会里面,刚好这个心直口快的野蛮人来”告诉”他们飞马出现了。不过他同时带来了一个消息,飞马上面坐着的是”精灵”。这么一来,一些原本打算撞运气捞一把的人都打起了小九九。谁知道飞马上的精灵是不是属于妖精森林里精灵部队的斥候。众所周知,精灵部队的攻击力实在是恐怖,当然这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佣兵们怕的是,虽然只看到一只飞马,如果一支精灵部队也在附近的话,事情就将完全地不一样了。所以所有人都在观望,期待着有人出头。毕竟金币虽然好,前提是得有命用啊。
贝尼迪克特随即放开了野蛮人,转身走出了佣兵工会。他要去找格鲁,好几天没有看到他了,没想到竟然让他撞到了这样的事情。真后悔这几天都在埋头苦练,而没有去找格鲁,连飞马都错过了。
“好你个格鲁,我跟你没完。”贝尼恨恨地想,慢慢走出佣兵工会。贝尼要去找格鲁,问问他在哪里看到了飞马。
格鲁是一个半精灵,今年40岁。对于一个半精灵来说,这个年纪只能算勉强步入成年。格鲁的父亲是一位精灵游侠。格鲁20岁以前,他经常回到这个镇,教导格鲁射箭,长剑技巧,并给格鲁讲一些他的所见所闻。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在这个镇出现过。不过他给格鲁留下了一把木精灵之弓,并把格鲁教导成了一个合格的射手, 不错的长剑手。
贝尼走到大门口,就听到有人在门口,轻轻叹了口气:”飞马,飞马又出现了吗?” “老约翰”,贝尼想了想,没有理会这个难得从酒馆里出来的糟老头,闪身出了大门。
贝尼迪克特.斯宾诺莎属于闪族人,有着白皙的皮肤和蓝色的眼睛。闪族人带着自己独特而顽强的信仰,曾经以强大的魔法和繁荣的商业,在大河流域下游立国, 繁荣了好几百年。当然那个国家早已经被毁灭,族人四处流浪,遍布这个大陆的各个地方。闪族人不知道什么原因,能够学习魔法的比例相当的高,用闪族自己的话说,那是因为他们是“神的选民”。贝尼的家族也不例外,所以贝尼从小就学习家族留下来的魔法,成为一个在这个小镇相当稀少的魔法师。不过贝尼的父亲的魔法水平相当有限,而且经过不知道多少代的颠簸,记得的魔法也就那么几个。所以贝尼的魔法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相反,贝尼倒是个相当不错的弓箭手,这当然得益于经常跟格鲁一起出去打猎,从格鲁那里,他还听说了很多事情,其中就包括精灵和飞马。贝尼曾听格鲁说过,飞马一般不会离开它们在妖精森林的栖息地。而要到妖精森林的深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是很少有人敢去的。至少现在这个佣兵工会里的人,敢去的,大概也就只有塔头一个人了。
“那就是说有事情发生了。”贝尼有点兴奋地想,“有事总比没事好。”
飞马再现的消息,通过各种或公开,或荫蔽的渠道,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往这个大陆的角角落落,惊动了一些等闲难得一见的大人物,也惊动了很多神秘的存在。 迷惘的,惊讶的,害怕的,期冀的,兴奋的,不一而足。当然,我们可爱的贝尼并不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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