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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丢钱包!_李叶明
发布时间: 2006-12-02 16:27 作者: 李叶明 来源: 随笔南洋网 查看数: 577
说到新加坡犯罪率低,这跟严明的法制不无关系。新加坡还保留着一项传统的“鞭刑”--凡青壮年男性被定罪,除坐牢、罚款之外,还可判处鞭刑以示惩戒。
我的房东,曾绘声绘色地跟我描述过鞭刑:那可不是拿根小鞭子打打屁股而已。行刑用的长鞭,是用藤条做的,负责行刑的一般是马来族警官,他们站在刑室中央,挥舞长鞭,这么一鞭子下去,犯人从后背到臀部,必定是皮开肉绽,从此留下一道终身不退的疤痕。
在新加坡,可判鞭刑的罪名非常多,大到抢劫、强奸,小到非礼、打架、破坏公物,都可判处鞭刑一到二十几鞭不等。如果被判的鞭数较多,行刑时就要看犯人的身体状况,并非都要一次打完,否则难保不会打出人命来。据房东说,鞭刑行刑时,通常会有医官为犯人检查身体,如果实在撑不住,鞭刑会被暂停,犯人会被抬下去先疗伤。不过,别高兴的太早了,伤愈后,剩下的鞭子还得继续打完!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酷刑”,别的先不说,女士们在新加坡就会感到非常安全。
地处热带的新加坡,常年如夏,服饰穿的本来就少。对于许多时髦女性来说,吊带衫和迷你裙之类的,都属于稀松平常的装束,在大街上随处可见。而这些穿着 “ 暴露 ” 的狮城女郎,乘巴士、搭地铁,毫无顾忌。如果有色狼胆敢上下其手,一旦被喊“非礼”,那小子就等着挨鞭刑吧!
关于鞭刑,十几年前还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有个叫麦克菲的美国小伙子,在新加坡因破坏公物而被判鞭刑。此事一经报到,马上引来美国人权组织的抗议。他们认为,鞭刑极不人道,因为会留下终生不退的疤痕,这对犯人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于是,美国百姓民意沸腾,甚至劳驾到当时的克林顿总统亲自写信向新加坡求情。
别看新加坡只是一个弹丸小国,可是面对来自世界超强的压力,竟丝毫不服软。他们回应说:新加坡是个法治国家,鞭刑在这里,自有它的合理性。事实上,如果取消鞭刑,新加坡马上会面对非法移民的浪潮 。 因为对许多非法移民来说,到狮城就算是蹲监狱,免费吃住的条件,也比在家乡的日子更好过。
既然新加坡的鞭子可以 打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也没见谁跳出来指责“ 侵犯人权 ”,怎么一打到美国人就不行了?甚至连保留鞭刑,就成了“野蛮的国家”?对此,新加坡自然不能卖账了。即便给克林顿一个面子,最后减免了部分鞭刑,但那个美国小伙子,还是在新加坡挨了可怕的四鞭子!
为此,美国媒体不依不饶,在大骂新加坡不尊重人权的同时,竟把那个受了鞭刑的小混混捧成了新闻人物。那小子回国时,一下飞机,就被大批记者包围采访,很是风光了一把。他居然也好意思,把背上受 鞭刑留下的 疤痕,秀给记者们拍照。
后来,沉寂了一段时间,这小子又闹出了新闻。而这次他是因为吸毒和藏毒,被美国人自己的法庭送进了大牢。可见当初的鞭子还是打少了,没长记性呀!还好他这次没犯在新加坡。要知道,新加坡对贩毒的界定和处罚非常严酷 -- 只要藏毒、拥毒超过一定数量,就会一律被认定为贩毒,必判死刑无疑!
如此严峻的刑法,自然是新加坡治安良好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过,要长期维持全球超低的犯罪率,单靠严刑峻法是不够的。事实上,较高的国民素质、良好的社会风气、以及新加坡人整体上的富足,都是消灭犯罪不可或缺的因素。
说到社会风气,跟国内的许多大城市相比,新加坡显然要更好一些。比如,在一份关于遗失财物返还率的世界排名上,新加坡就与两个欧洲小国一起,曾名列全球三甲!
对于这项排名,我本人深信不已,因为我就有过两次丢钱包的经历。第一次丢钱包,是我在单位打完球,穿着运动短裤乘巴士回家,由于短裤的口袋非常短浅,一不留神让钱包滑落到座位上。当时我并未察觉。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是不是丢了钱包,我这才发现钱包不见了!
还好有人捡到钱包交给了司机,司机又把我的钱包交到巴士总站,总站的员工根据钱包里的名片打电话给我,这才让我在没有体验任何焦虑和懊恼的情况下,便无端端享受了一次失而复得的喜悦。
可是,钱包回来的太容易,教训就不够深刻。后来,我又犯了一次几乎是同样的错误。那次是看电影,半躺半坐的姿势,令钱包从裤子侧面的口袋中滑出。不过这一次,电影一散场,我就发现钱包不见了,马上回放映厅寻找。由于当时看的是大片,场场爆满,我买到的是一张没人要的,最靠后排墙角的位子。这么偏的座位,散场时肯定不会有观众从那儿经过。所以当时,我对找回自己的钱包非常有信心。
可是我回去找了一大圈,却连钱包的影子也没看见。想到散场后,清洁工通常会将放映厅逐行逐排打扫一遍,或许,是被他们捡去了?于是, 我连忙转身去找当班的清洁工。
那是一位瘦瘦的马来小伙子,他满脸堆笑地跟我说:“我没看到钱包啊,” 随后指了指放映厅,“观众都已经入场 了,是不是被别人拣去了?”
怎么可能?放映厅里当时就没几个人,而且都坐在靠中间的座位上。在昏暗的灯光下,谁能看见远处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钱包呢?
回了回神,突然想到,我刚才的问题是“有没有看到一个钱包?”并没有提丢钱包的具体位置。而清洁工打扫的范围,不止是一个放映厅吧,不是还包括外面的走廊和售票厅吗?而那个马来小伙子,怎么就能 那么准确地,指出我丢钱包的放映厅呢?该不会是他故意隐瞒了拣到钱包的事实?
虽然有所怀疑,但总不能就凭推论去告他吧!我钱包里的现金其实并不多。原本我就是打算去提款的,可现在什么都干不成了。我的银行提款卡、信用卡、电话卡、车资卡、员工卡、医疗卡,外加身份证、图书证、俱乐部会员证等等,都在钱包里。钱包一丢,先不说现金损失,一想到要补办这么多卡和证件,我头都快大了!
愤愤然离开电影院,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怎样的困境!
我现在是 身无分文,寸步难行啊!好在电影院离家不远,我还能步行回家,向房东借了几十块钱,以解燃眉之急。当晚,我打电话 先报失了两张信用卡;第二天早上一到公司,我又打电话去银行,报失我的提款卡。
没想到刚放下电话,电话铃却响了起来。拎起电话“哈喽”一声,听到对方自我介绍说是警察,接着问我,是不是丢了钱包?
我一听,大喜过望!难道是我冤枉了那个马来小伙子?于是赶紧请假,去警察局拿钱包。但这次却不是“完璧归赵”,因为钱包里的现金、电话卡和车资卡,不翼而飞了。但无论如何,至少不用再去补办那么多卡和证件了,所以,我还是长长吁了一口气,随后问警察:是谁把钱包交过来的呢?
警察说:是一位印度同胞,今天早上在电影院所在大厦的电梯厅内拣到的。
印度同胞?今天早上? 电梯厅?可昨晚我是乘自动扶梯上下楼的。如果电梯厅真是第一现场,那里人来人往的,钱包怎么会到第二天早上才被发现?看来,还是那个马来小伙子的嫌疑最大。我猜,是他拿走了现金类的东西,然后趁半夜下班时,顺手将钱包 丢在大厦的电梯厅内。
不过,说实在的,这家伙多少还算是有点良心的。毕竟他还费那劲儿,把我的钱包 丢去电梯厅。要是他直接把钱包扔进垃圾筒,那我可就真的倒霉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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