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 -林锦

发布时间: 2008-9-01 09:25    作者: 林锦    来源: 随笔南洋网    查看数: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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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忠认识刘义,是在成为见习保安员以后的事。刘义是保安队长,能干、有胆识、非常讲义气,在只受过小学教育的陈忠看来,刘义是个值得敬重的人。也因为这样,他才介绍未婚妻杨玉花给刘义认识。

  其实,陈忠和刘义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每个星期在一起执行任务一次。刘义真的了不起,单单是把五颗子弹装进手枪的枪膛,手法就那么纯熟,把手枪插在腰带右边的枪套里,干净利落,样子好威风。

  这一天,他们到一个珠宝展览会去执行保安任务。下班后,刘义把车子驾到一条僻静的小路,停了下来。

  刘义用诚恳的语气对陈忠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实在不能不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

  刘义表情严肃地从衣袋里掏出一张信笺交给陈忠。

  他摊开来看,信是这样写的

    刘义:
    自从认识你以后,我才后悔订丁婚。我想过很久了,我 
    有权利选择和我在一起生活的人,希望你能接受我。
      ………

  陈忠立刻把视线移到信末的署名上,当他看到杨玉花三个字时,手不停地发抖,无法再读下去。他突然伸手拔出刘义腰间的手枪,枪口指着自己的太阳穴。那个动作太突然,刘义根本来不及阻止。刘义神色慌张地说:“快把枪放下,别做傻事。”

  “我没有用,死了算了。第一个女朋友嫌我没本事,离开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玉花,她又要抛弃我!”他右手紧紧地握着枪,不停地抖着,左手准备扫开刘义伸过来的手。

  “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玉花这种女人,见一个爱一个,根本不值得你爱,她现在变心,好过结婚后才离开你。”

  “我比不上你,我没有用!”陈忠说着,闭上眼睛,食指一压扳机,“嘚”的一声,他再试一次,手枪还是射不出子弹。”

  “不用再开枪了,里头没有子弹,我早就知道你那么冲动,所以没上子弹,不然你早就没命了。”

  刘义伸手拿过手枪,双手一拗,露出枪膛给他看。

  陈忠用手指揩去额上豆大的汗珠,连连摇头:“我真糊涂,差一点白死,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我真高兴交了你这个朋友。”

  “你别这么说,玉花这种女人不要算了,我介绍一个更好的给你。”刘义把玉花的信笺捏成一团,往车窗外一丢,说:“没事的,我们回去吧。”

  一路上,陈忠不大说话,只是一再发誓要和玉花分手。

  刘义送他回家后,下车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把车开到一座二房式组屋楼下,一个打扮入时的少女很快地上了车,问:“他自杀了没有?”

  “自杀了,人没有死,心却死了。”

  “你真了不起,难怪他每次在我面前称赞你。”

  “你也有眼光。”刘义说着,在玉花的脸上轻轻捏了一把。

  “去你的,我真替他难过,他太笨了。”

  “别提他了,上哪儿去?”

  “随便。”

  刘义把换档器推上一号,把油门一踩,车子绝尘而去,喷出一团浓浓的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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