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gz641010 于 2014-9-11 07:44 发表
换了国籍就是另一国公民,法律上和其他公民政治地位相同,其他地位也相同,如果还称呼移民似乎是区别其他公民,很容易产生不平等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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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看过一篇联合国关于各国移民的统计报告。报告中"移民"的定义是在非出生国籍地定居的人。定义没有提及转換国籍。
在身份证、护照,出入境卡上,除国籍外,都有出生地一栏。说明转換国籍並不消除移民身份。
一般上取得公民权在法律上是与土生公民法律、政治地位相同,但总是有例外。
美国总统必须是美国出生。
印象中在新加坡,土生公民的公民权不可被剝奪,归化公民则可被吊銷公民权,甚至可被驱逐出境。(有人可确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