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部队,何来蒙羞?
警察部队,何来蒙羞?
(作者:陈俊安)
狮城高文区父子遇害命案的嫌凶,赫然是一名警曹长!
这起命案造成巨大的轰动,在于嫌凶杀害了父亲陈文新,之后,遇到儿子阻止,连儿子也杀了,还驾车“拖尸”一公里,才甩掉尸体逃脱。
命案藏有什么隐情,只要上了法庭,便会知晓。
但警察总监黄裕喜却在陪同副总理兼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张志贤召开记者会时,坦承嫌凶“竟然是一名警员,令警察部队蒙羞!”他说:“我已不记得上一次有警官沦为谋杀案嫌犯是在什么时候了。你可能在电影或电视中看过这样的剧情,可是发生在现实生活,它的震撼,就像一辆火车撞向你!”他继续说:“当我被告知嫌犯可能是警员时,我最初的反应是难以置信,但随后而来的是恼怒和悲愤。”
不得不承认,这位警察总监真是个“公关高手”,措辞得体,而又有感染力。然而,细细揣摸,他还是用了过分夸张的“感性语言”。不可否认,狮城的警察部队是很强的纪律部队,在维持治安方面有着好名声。然而,“知法犯法”的警察,岂止是“电影或电视中看过的剧情”?也许,严重的谋杀案比较少见吧,但查看记录,其他贪污舞弊、滥用职权、伤人、用枪自轰、向流莺性勒索等等,应该是离“现实生活”不远吧?
之前刚刚落幕的民防部队前总监林新邦犯下“性贿赂罪”,被判入狱6个月,这不是知法犯法么?但他的案子,又没见到有人跳出来说:“令整个民防部队蒙羞”。
我们都相信,警察部队是个维护治安、保护人民财产与安全、除暴安良的神圣公仆!但树大难免有“枯枝”,马多难免有“害群之马”,神圣公仆也是人,难免在个人家庭上、事业上、婚姻上、财务上的遇到难题,一念之差,铤而走险。嫌犯伊斯干达个人肯定要为他所犯的罪行负责,“令警察部队蒙羞”,则是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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