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叶明 于 2012-5-9 13:42 发表
为客之道,就是要寄人篱下,低人一等?
如果这里的主人是这么想的,我倒觉得,出问题的是主人不懂待客之道。而非客人不懂为客之道。
李叶明这句话是最干脆利落了。做主人要有做主人的样子,做客人的要有客人的模样。不然的话,客人进门了,主人还赤身裸体,大呼人家怎么跑到我的衣服来了。或者做客人的,不懂得避嫌避忌,登堂入室,连人家闺女的闺房都走透透,成何体统?
不过,话说回来,主人无道无礼,客人不上门就是了。客人无道无礼,做主人的断也没有引狼入室的道理。李叶明既然得出主人不懂得待客之道的结论,那么又何必忍气吞声。俗话都有说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何必苦了自己呢?
有个故事,叶明想必知之甚详。譬如不食嗟来之食,人们虽然都可怜饿死者,却好像还没有人质疑施食者的不当哩。
末了。李叶明已是新加坡人,也是主人了。这主人还抱着客人的心态,好像不太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