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制贷款公司
(2011-10-26)
吴永强
友人钱不够用,要我陪他到贷款公司借钱,我对近年如雨后春筍般林立的所谓“合法贷款公司”早存好奇之心,就陪他去,正好看个究竟。
这家贷款公司设立在商场内,一进门借贷人先在柜台拿表格填写个人资料,然后接受面谈评估贷款资格,若合格则须在多张文件上签名,盖手印,完事后就到柜台领钱。整个过程似模似样,合乎法律程序。可是,贷款条例却让人不敢恭维!
友人借1000元只拿到720元,贷款公司扣取280元说是利息加“行政费”,规定借贷人必须在五个星期还清1000元,即每个星期还200元,迟一天还钱就得缴罚款150元!这种暴利与苛刻的经营方式与大耳窿无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真不明白有关当局为何会批准他们的执照?
借贷人被贷款公司追债追得喘不过气的报道时有所闻,可见合法贷款公司的讨债“功力”,对借贷人造成的骚扰绝不在非法大耳窿之下。
翻开报纸的分类广告,什么“低收入也可”、“无须担保”、“马上拿钱”、“绝对保密”、“轻松还款”的贷款公司广告,对于一些定力不够,稍有急用的人绝对是种危险的诱惑,一通电话就会陷入痛苦的深渊。
我们已经有了两家会让人“点金成沙”的赌场,现在又多了“高利逼人来”的所谓“合法个人贷款公司”,曾经被视为净土的新加坡社会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确实让人担心。
确实是检讨个人贷款条例与管制贷款公司的时候了。
赌博害人,加上合法好像就不害人了。前几日,报上还信誓旦旦的报道两家综合度假胜地经营之后,社会形象一片大好,人们向大耳窿借钱的数目并没有因此增加。见证了它对GDP的特大贡献,国家的经济靠它争光。不过,看过了吴永强先生以上这篇文章,我们不禁恍然大悟,原来非法斗不过合法,都向“合法贷款公司”借钱去了。
不过,作为新加坡人,对神马“大耳窿”应该心中有数。盗也有道,其实向大耳窿借钱,如果依时还债,那么其实可算是皆大欢喜。况且,比起上面所谓“合法贷款公司”的情况还好许多。譬如说,和吴永强的贵友一般吧,向大耳窿借1000块钱,到手的竟比“合法贷款公司”还多了80块,足足800块钱。然后,每个礼拜也是200块钱,5个星期还足1000块钱之后,欢迎再来。
吴永强说向“合法贷款公司”借钱,“迟一天还钱就得缴罚款150元” -- 并发出“这种暴利与苛刻的经营方式与大耳窿无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感叹,真是让人感感慨万千。原来警察捉大耳窿,内幕竟然是为了“合法贷款公司” -- 合法漂白的大耳窿服务。
非法大耳窿追债挂猪头泼红漆,“合法贷款公司”发律师信最后还得劳动公家人员代劳,虽然八仙过海,孰强孰弱,其实已经一目了然。走笔到此,吾人不禁黯然神伤,呜呼哀哉、嗟叹“合法啊合法,吃人就可以不吐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