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小议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重视历史的民族,以史为鉴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之一。
自从《诗经》提及“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以来,“殷鉴”就成了“以史为鉴”的简称或别称,而不断为历代学者所引用。其引用频率之高,远在“疏通知远”之上,所以可援引的实例不胜枚举。除了正史(二十四史)之外的其他论著,如贾谊《过秦论》、魏征《谏太宗十思疏》、朱敬则《陈后主论》、权德舆《两汉辨亡论》、韩愈《论佛骨表》、杜牧《罪言》乃至吴兢《贞观政要》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利用“以史为鉴”这个传统价值取向,作为其文章、著作的立论基础。
例如贾谊《过秦论》从秦国之崛起、统一中国,讲到秦帝国的覆亡,其重点在于论述秦速亡之内在因素,可作为“以史为鉴”政论之典范。文章这样写道:
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溪以为 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 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所谓“前车既覆,后车当鉴”,贾谊作《过秦论》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汉文帝勿重蹈秦始皇之覆辙。
但这仅是“以史为鉴”内涵的一部分。严格地说,“以史为鉴”这个价值取向是由“有所不为”与“有所为”两部分构建而成,我们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中国古代历史家看来,为了避免犯上前人的类似错误,统治者就必须“有所不为”;而为了汲取前人的成功经验,统治者更应该“有所为”。
此外,到了唐代,“以史为鉴”还进一步发展为制约君权的政治谋略,致使这一正统历史观的内涵更加丰富,其实用价值也得到大幅度提升。关于这点,可以从吴兢《贞观政要》窥见一斑。开明专制君主唐太宗对“以史为鉴”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
本帖最后由 符懋濂 于 2011-10-22 06:5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