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丝竹的音乐及文化
摘 要:江南丝竹是流行于长江三角地区的一种合奏器乐形式,在音乐形态方面有着鲜明的特征,一是音响形态上的“细”,一是旋律形态上的“密”,一是节奏形态上的“稳”。这三个特征都源自江南地区高密度的空间、繁盛的物产、生态的富足以及由此而来的人的从容、自信、满足和享乐心理,是江南文化的产物。关键词:江南丝竹;江南文化;民间音乐;音乐形态;音乐文化
关于江南丝竹的音乐特色,已有不少人作过论述。早在60年代初,就有金祖礼在其《江南丝竹概述》讲义中提出“小、轻、细、雅”四字来概括其音乐风格。“小”是指乐队组织和乐曲结构大多是小型的;“轻”指音乐情趣侧重于轻快典雅;“细”指演奏风格上的精致细腻;“雅”指曲调优美秀雅,柔和清澈。[①]后来高厚永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理论化阐述,并有所发展,指出“江南丝竹的实际表现为:小中见大——小大由之;轻不失重——轻重相宜;细中透宏——宏细有致;雅中含俗——雅俗共赏”。[②]此后还不断有人对江南丝竹音乐特征作出自己的概括,如《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江苏卷》将其归纳为:花、细、轻、小、活。其中“花”,即华彩;“细”,即细腻;“轻”,为轻快;“小”,即小型;“活”,为活泼。[③]李民雄《民族器乐概论》归纳为:柔、细、轻。“柔:指乐队合奏音响柔润的特点。细:指演奏风格精致、细腻的特点。轻:指乐曲侧重于表现轻快、愉悦的情趣。”[④]秦鹏章、周大风《说古道今话丝竹》则归纳为十个字:“绚丽、华彩、幽静、文静(雅?)、流畅、清越”[⑤]。现在又有乔建中先生在《江南丝竹音乐大成·代序》中将其概括为“精致、柔婉、轻快、典雅”[⑥]。这些概括都很正确,互相之间也没有太大的差别,可以作为把握江南丝竹音乐特征的指南。但是,当我们在听赏江南丝竹实际音响时,所感受到的似乎比上述概括又更为细致具体,更具形态性和可感知、可把握性。那就是:江南丝竹的音响形态具有“细”的特点,旋律形态具有“密”的特点,节奏形态具有“稳”的特点。而所有这些,又都与江南文化直接相关,都是从江南文化中孕育生成的。(刘承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