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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應《李冠芳:網民好騙啊?》
鸿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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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20: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回應《李冠芳:網民好騙啊?》

《李冠芳:網民好騙啊?》原文見下址:
http://blog.omy.sg/fungtasia/
(李冠芳是omy資訊娛樂網副總編輯)

李:今年兩場選舉,托新媒體平臺的福,民間關注政治的熱度被點燃,也大吹論政風,網絡上討論、輿論不間斷,
鴻:國內網絡政論的熱潮,其實是在上屆大選,波東巴西和後港群眾大會圖片開始,肉脞麫笑中有諷的引人觀注。於是流行起「新媒體平臺」這詞彙,以區別傳統的電視和主要大規紙章。


李:竟然還出現一些“冒名”的名人論政文章。
  論政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簡稱TOC)出現知名作者和評論家Joan Hon(a.k.a Joan Fong)公開批評楊榮文的文章,以為可以操弄輿論。不過,“真身”很快就出來澄清自己的名字被冒用,表明自己從沒寫過這樣的文章。

鴻:韓惠芳的洋名並不特別,偶而雷同,不能說是冒名。而且原文的網名是 Jenny Hon、Joan Hon。韓女士(Joan Fong)的回覆見下址:
[url]http://translate.google.com/translate?hl=zh-TW&sl=en&u=http://theonlinecitizen.com/&ei=kYENTvatKoPxrQe__u24Cw&sa=X&oi=translate&ct=result&resnum=1&ved=0CDIQ7gEwAA&prev=/search%3Fq%3DThe%2BOnline%2BCitizen%26hl%3Dzh-TW%26client%3Dfirefox-a%26hs%3D26E%26rls%3Dorg.mozilla:zh-TWfficial%26prmd%3Divns[/url]


李:不過,這並沒有完全讓人解惑。同名同姓的人那麽多,這些被認為是冒名者的人,也沒有擺明要佔你的便宜。TOC在兩天後又發一個帖子:A‘third’ Joan Hon surfaces and says, “you are not the only person whose name is Joan Hon”.(第三個Joan Hon現身,表示名字為Joan Hon的不衹一個人)。
鴻:旣然有人出來表示人有同名,尤其是洋名,李文的「好騙」,是不是把誤會當冒名來「騙」誰呢?

李:假借他人名字在網上發布消息、發表文章或留言,顯然是有心機的不道德行為。冒名者不會隨便冒用任何一個名字,肯定是有目的才會選擇冒名。
  冒名和偷竊沒什麽兩樣,和盜用身份證也沒不同;這是必須撻伐的行為,沒有任何藉口,也不必搬什麽大道理來解釋。

鴻:網民之間未必知道對方的身份,但是管理員卻可以看到網民的真實位址。如果要加以「撻伐」,其論壇壇主、管理員大可回帖警告。但是如果只是同名而不是冒名,「師」出無名,那能冒冒然「隨便」聽從李文去「撻伐」用戶。看到這段,網友們大概也明白李文的用意了。

李:就連TOC網站也無法辨識冒名之作,在本尊現「聲」後,也發表了真身的澄清。要不要相信,網友自己判斷和決定。
網上真真假假的內容那麽多,你要選擇相信它們,恐怕得學會怎麽當法官,多聽多看各方說法,消化了,思考了,分析了,才能看清全貌和真相。

鴻:這話是不是暗示TOC網站的管理員也無能,要網民去「審判」一番?

李:冒名這種事在網上算是很“尋常”的。冒名的基礎建立在網絡容許匿名的特性上,
鴻:牽強說「冒名的基礎建立在網絡容許匿名的特性」,倒不如說:實際關鍵是各互聯網網民的原始位址能不能相通覈對,所以甲乙兩網的網民同名時,是否同一人?還是冒名?就難分辨了。


李:然而,讓人心有戚戚焉的是,除了被冒名者提出告訴,沒有人可以管制這樣的行徑。而提出告訴的前提是,你必須知道冒名者是誰。
鴻:韓女士是收到朋友的通知,才上網查看、回覆。如果她知道那些「冒名者」是誰,她大可公佈其真名或位址。

李:這樣的行為,蹂躪了網絡開放自由的特性。不僅活躍於網絡的使用者需步步自危,少涉足網絡的人也無法置身度外,看不到聽不見不表示不存在,哪天莫名其妙在網絡上被冒出個名堂,可能就要跳黃河了。
鴻:有另一個搞音樂的網友也叫鴻二哥,不過,搞書法的鴻二哥並沒因此跳加冷河。
  記得微軟及雅虎會提醒註册用戶是否有同名,然後列分出一、二、三……等不同尾數標記,也即是同一網站,其會員不會有相同網名,但是久不去新的網站註册成用戶,不知道各網站的情況是否相同,尚祈其他網友對此點補充意見。


李:兩個星期前,我在這個專欄寫過一篇文章,指出網絡上充斥反對的聲音,缺乏建設性的言論,是會讓大家疲乏的。大選期間,這些反對聲音在社交網站上如洪水一傾而出,一開始很容易引起大家共鳴,但看多聽多,來去衹有煽動情緒的謾罵無新意,民意之聲很快變成社會噪音。 
鴻:夷齊阻兵,太公稱義;野人獻塊,子犯稽納。噪音真言,聽者自辨。李文這話是否指近四成的選民愛看「缺乏建設性的言論」?愛聽「煽情噪音」?

李:網絡布滿陷阱、缺乏公信力,無形中凸顯主流傳統媒體可貴的地方。我想,再怎麽討厭和批判主流媒體的人,大概也無法完全不接觸主流媒體吧?
鴻:所謂新媒體(網絡),不再純是官方口吻,不是以「拍到在野黨歪扭形象為目的」,朝野雙方各有支持者,而互動又比被動閱受更討好,尤其是現在的年青人,有那些不會追iphone手機,有那些不曉得怎樣由網絡查看、下截圖文?怪不得讀者自發的棄舊納新,或重新厭舊了。
   如果網絡缺乏公信力,本屆大選後,多少讀者轉看網絡?對報紙的銷量有沒有影响?早報刋了多少全版的徵訂啟事?


李:民意噪音讓人累,同樣的,網上冒名的言論,也會讓人心力交瘁。
  喧鬧的網絡世界,真的很累人啊。

鴻:做這行,怨這行的人,比比皆是。又要為傳統報紙挽救頹勢,又要顧及娛樂網站的點擊率,想也知道夠累的?用了代名還不能說真話,含寃積怨才更累。

李:反正,網上真人說著假話,假人也說著真話,
鴻:恰恰相反,在虛擬網名世界裡,比較能聽到不顧忌的真話;在現實真名世界裡,有幾個不說七分假話?

李:偶爾被騙,無傷大雅,何必介意。
鴻:於是,網民被騙去相信「同名即是冒名」,也不必責怪誰?

李:但恰恰也就是網絡有江湖險惡般的“精彩”,網民的智慧與成熟才得以被考驗與鍛煉。
鴻:這話才是鑠金格言,恰恰指出李文是怎樣適合鍛煉「法眼」。

[ 本帖最后由 鸿二哥 于 2011-7-8 07: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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