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居—往事(四)
来新加坡一开始住在表妹家。这是一套大约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三房一大厅的政府住宅。虽然以前在巴黎已很熟,但住在别人家里又是另一回事了。表妹已在服装店工作,每天打扮入时,一付融入社会的样子。
我正试着找工作,一所音乐学校要我了(钢琴教师)。但因为是正规学校,必须向教育部申请,要花时三个月,后来我以前一位朋友(上海认识)让我以他的公司申请工作准证,因私人公司比较快就这么办了。当时我持三个月的旅行签证。
表妹家有些富有的亲戚和朋友。她姨婆家也是上海去国外的,因长时间在海外,不免对我们大陆同胞有些异样的眼光。姨婆的儿子当时是一家汉堡包王的经理,娶了一个老婆正是表妹父亲的老板(实际是相当于经理或高级工头)。两人买了一套三百多万元新币的豪宅,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国家的大使馆。我当时也跟所有其他人一样傻了眼,心想一家人这么可能住这样大的房子呵!
还有表妹妈妈的香港牌友黄先生,也是住大公寓的。后来也买了一套豪宅,虽然比起刚才那位还不算太夸张,但也够意思了!
我那时给人的是一个穷秀才的感觉,受到她们亲戚朋友怪怪的同情和关照。心里也是有些讲不出的感觉!
可惜,这俩位富人好景不怎么长。那位亲戚不久就因被房子所累,搞到与老婆离婚。孩子们归老婆,自己也被公司炒了尤鱼,豪宅自然就卖掉了。而那位香港从事香烟生意的富人也破产了,见到他老婆在餐馆打工,而他竟驾起了的士。
不管怎么讲,还挺佩服他们能上能下的。那位餐馆打工的大姐看到我们也还相当自然,一点也不显尴尬。
三个月到了,我回上海去看家里。出国四年半左右第一次回去呢!
九三年头,我从上海回新。朋友介绍住在了一个较偏远的空军基地。
那是一排旧英军殖民地风格的平房,还有个不小的花园呢。
房东(他也是租的)和另一位友人同住前屋大房,我住后院的小房。中间才是客厅,猜想那小间的应该是英军军官堆杂物的吧!
那时,我工作虽名义上在朋友公司,但没有固定的薪金,一切看工作量如何。我们的协议是不拿薪金,但我可以自由选择,也可以自己干其他的活。而每月最大的负担却是缴公积金(大概五百新币左右)。
一次,一位朋友甚至介绍我去卖鸡饭的摊位工作,我都去了呢!但最后还是没有答应,因为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我开始通过熟人介绍,为不同的机构写曲,并教一些音乐学生勉强维生。
他们两上班时,我就与他们的五只小狗为伴。有时也逛一下区内,看看旧殖民主义所留下的遗迹。
自己搞点东西吃还不太麻烦,因那两人爱吃,总有许多东西可吃。晚上回来还带我出去吃新加坡的玩意,虽然那时不太习惯呢。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不知是度假呢还是“洋插队”?我在那写了在南洋的第一部作品“川江号子”。
离开那军用飞机场的屋子后,我又住去一朋友家。他家住西部,离表妹家不远。房子是属于比较大型的政府组屋(俗称五房式,标准房是四间卧房加一个客厅,但不少人改装成三房一客厅一饭厅。它就属后者,两厅相联颇具气派。整套间实际面积有一百三十多米吧!)
那朋友是私人教师,兼做房屋经纪。驾一部旧奔驰车,还每天擦洗得好干净,提一部巨“大哥大”,还颇像一位成功人士。
在这里住了两三个月,朋友经常喜欢与我下棋。可他三两下就头痛了,胡里胡涂就输给我了,所以根本没赢过我一次。我在那里买了一台小电子琴,写下了蛮出名的作品《神话与传说》以及《裕华园》。
偶然一个机会,一位喜好文艺的会馆朋友邀请我们去他家住。他的家属于政府建的公寓,虽然没有游泳池,但对我们已属豪华。屋子在二十三楼,下层是个大客厅,全是玻璃窗,因为是附近最高的楼了,所以不用担心别人会看见。上层除了主人房,还有两间客房。那朋友因为有孩子需要母亲照顾,就索性住母亲那边,只是周末过来看看信。
记得楼下的商店很多,吃的也很方便。一起住的还有一位马来西亚的华人女孩,应该是学生。
我的朋友房东喜欢藤的东西,特别记得的是藤做的大沙发,坐得好舒服。但我想清洗就麻烦一些了。
那个房子虽然住的时间不太长,但形成了一个审美观就是:房子要住的高而不被挡住。
记得我在那改编了一首法国作曲家拉威尔的作品《为安返的公主所奏的孔雀舞曲》,可惜一直还无法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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