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我自己在其他地方的一个回帖:
我为什么要骂香港那次文物拍卖事件中, 中国人的表现是无知......
很简单....那些被拍卖的文物是"贼赃".....这个事实不容质疑!!
把"贼赃"进行"合法的拍卖"......实际上是变相承认"贼赃"占有者的合法拥有权.....! 这在道义上, 法理上, 都是不能容忍的!
事实上.....对于上次香港的文物拍卖事件, 我认为是中国政府和民间都缺乏对拍卖的认识....误以为, 通过拍卖, 买回文物, 就是所谓的"回购".....(这其实是无知的表现)!
这显然是大错, 特错了......因为对于"贼赃", 首先不能承认对方的是"合法占有"....(不知道那是"贼赃"? 那是你的问题, 你必须去找前卖主去解决问题.....法律上不就是这样规定的吗? 哪有"贼赃"经过几次转手, 就变成合法的道理?!)
其次....考虑具体情况(历史遗留问题), 在不承认对方合法拥有的情况下, 可以对目前的拥有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为尽快解决问题计)......这才是"回购"的本质!
而如果通过拍卖来"回购"......那么, 就等于是承认对方的占有是合法的, 而"原主"的身份, 也被降低成为"普通买家".... 必须跟其他不相干的人一样进行投标(争买理应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显然就给市场带来的一个炒做的机会.....谁都知道, 这个文物对你中国人是国宝.....那他们就拼命跟你哄抢.....文物的价格也就水涨船高, 无疑大大增加了回购的困难.....!
所以, 虽然上次在香港, 是中国商人拍得了文物, 并让文物回归.....表面上看是做了一件好事.....但也必须看到此事的负面影响....那就是大大增加了以后追索文物的困难, 并带来了炒做中国文物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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