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气虹 (2008-03-13)
中国人大、政协“两会”议程过半,如果闭幕当天中国媒体要票选今年“两会之星”,东莞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应该当之无愧。
这位2006年登上胡润富豪榜榜首的女首富,日前以政协委员身份提出《劳动合同法》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给予企业五年至七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以鼓励他们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
无论《劳动合同法》的制订者如何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字面上一直让人有“铁饭碗”的印象,成了企业家普遍的梦魘。张茵一句“税费过高会吓跑富人”,更被指公然为富人和企业家争取利益。
这三项议案的“含金量”,要比“京剧列入学校必修课”之类的提案高出许多。虽然,去年碧桂园创办人杨国强把股权转到女儿杨惠妍名下,从而超越张茵成为中国女首富;但张敢于公开为富人说话,还是需要相当勇气,也不辜负媒体为炒作而封给她“女首富”的光环了。
《劳动合同法》和张茵所以引起争议,固然反映了中国大陆社会的“仇富”心理,更是过去中共以“工人先锋队”代表工农阶级利益自居、社会大众长期浸淫在“资本家剥削工人”宣传的历史余绪所使然。按这样的惯性思维,《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倾斜,天经地义。
新法旨在维护劳工权益,填补以往法制空白,原则上和出发点都无可厚非。但无论主观意愿多么善良美好,任何政策设计难免有死角盲点,通过充分讨论,权衡各方利益加以调整,才有望争取社会多数支持。
珠三角作为最早开放吸引外资的经济区域,部分干部官员为了招商引资实现地方经济快速增长,并未制订健全的劳工聘用法规,或严格要求厂商遵循《劳动法》规定。部分外商尝到“廉价劳动力”的甜头后,不主动改善工人福利待遇;遇到劳资纠纷,就花钱请地方官员帮忙解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日前表示,《劳动合同法》只有“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没有修改的问题”。新法以根本大法的姿态,自上而下推行,地方官一方面必须按照上级指示贯彻落实,但工人一旦对经济补偿不满意而集体罢工,导致群体性事件,又有损地方构建“和谐社会”的形象,从而陷入两难。
新法在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可能被“钻空子”的漏洞,例如工人在非规定时间到公司工厂“上班”,再向资方索取“加班费”。一些律师也借口协助工人维权,向企业追讨赔偿金,然后平分或从中抽成。
总之,新法一出,一些工人不再专心勤劳工作,闹事的机会成本又低,就想轻松搞钱,使企业家心寒。不少台资制鞋企业从珠三角撤走,并未转移到内陆或二、三线城市,而是干脆离开大陆投向越南。
尽管广东省政府日前否认大量企业从珠三角外移,不代表就能高枕无忧。省长黄华华的一段话,就显得态度暧昧。他说,如果人们对新法理解有偏差,就加强宣传解释;如果法律本身不完善,就必须加紧修改。新法“引发那么大的反响,不是什么好事情”。
广东经济依靠外来投资挹注拉动,又有大量外来民工,对《劳动合同法》处理不慎,将埋下隐患。黄华华因此呼吁全国人大应该派专门调查组,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专题调研,平衡处理好劳资双方的利益。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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