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 斌
前不久,某媒体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济南王府池子片区的改造工程即将实施,起凤桥将拆掉重建(加长加宽),王府池子北面的小渠也将拓宽,王府池子周边加以“美化”,设置一些酒楼茶社,为人们观赏休闲提供良好环境云云。
笔者早就听说济南的“明府城”改造工程已提上了议事日程,看了这条消息,才知道果然要大刀阔斧地干了。不过,笔者看到该消息并没有欢欣鼓舞,反而平添了许多隐忧。
济南人都知道,王府池子、曲水亭街一带是时下济南幸存的、最具有泉城风貌标志性意义的区域。那是济南的无价之宝。一百多年前,刘鹗在《老残游记》中对“泉城”风貌作了十分精辟的概括,那就是“家家泉水,户户垂杨”。这八个字,是济南这座城市的“魂”。人们知道,国内泉水多的城市不止济南一个,拥有名泉的城市也不止济南一个,但是,泉水集中在城区,众多泉水与市民日常生活亲密相融的城市,国内却只有济南一个。济南之所以被称为“泉城”,固然是因为泉水众多,更因为泉子密布在市井之中,泉水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王府池子、曲水亭街一带,是济南老城典型的民居区。那里街巷虽然狭窄,但别有风情,民居虽然简陋,但“济南味”十足;那里的居民,抬眼可睹泉容,伸手可掬泉水;他们对泉水的享受,不只是感官的欣赏,而且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享用。这等城市风情,对于济南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是具有文化标本意义的,是不应该轻言改造的。准确地说,我们只有保护的责任,没有改造的权利。
对王府池子一带居民的居住条件加以改善,是必要的,笔者完全赞同。但这种改善与本文开头所述的那种“改造”,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经过那种改造开发后的王府池子,可能比如今光鲜靓丽,但“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文化信息,或许将随之消失。比如起凤桥,为何非要拆掉古朴的老桥再新建一座大桥呢?为何非要拓宽小渠且拆掉泉边民居呢?为何非要对那深巷里的一泓泉水涂红抹绿呢?将那里变成什么“王府池子花园”之类,就比作为泉城标本保存下来意义更大吗?
如果为某种功利或利益所驱使,在王府池子一带大搞什么商业开发,那就更可怕了。也许开发者会尽其所能地打扮那里,甚至会在门前搞条水沟、架个小桥、栽几棵柳树等等,但那样还有“家家泉水,户户垂杨”味吗?充其量只是“店店泉水,铺铺垂杨”而已!
然而,济南的泉城风貌,决不能搞成“店店泉水,铺铺垂杨”!
而今,当济南在快速发展中与全国其他城市越来越雷同时,我们应该作出这样的思考——— 是坚守自己城市的独特风貌,还是任凭自己城市的独特风貌在大刀阔斧的改造中消失?我们也应该作出这样的思考——— 济南如果丢掉了“家家泉水,户户垂杨”八个字,这个城市还有“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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