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姜”洪锦棠其人其事其文 (1)
近日在研究新加坡沦陷前郁达夫等避难的课题时读到有关一位上世纪新加坡本地的文史前辈洪锦棠先生的资料,因感于其丰富经历和记录新加坡历史的留存文章,为文一记。
其人简况
新加坡南安会馆金禧纪念特刊(1977年12月出版)载:
“洪君锦棠,新加坡侨生,其先人来自福建南安县华美乡,十二都。六岁入英校,间曾入华校补习班,包括养正、道南、工商以及南安人在凤山寺所设之南明学校。至年十七,始回厦门肄业于厦大,未卒业即南返,曾执教鞭数年。至‘九一八’事变,投入《星洲日报》,《民国日报》,《叻报》,及后服务于《南洋商报》,担任法庭记者。‘七七’事变后,曾任职于星华筹赈会为秘书。洪君在商报任职,前后凡卅余载,至1955年退休,学贯中西,著作等身,曾以‘本地姜’笔名撰稿,闻名士林。”
柯木林编《新华历史人物列传》中有列洪锦棠一传,1906年6月22日生于新加坡,卒于1983年。马仑编《新马华人集影》中记为生于1905年,卒于1982年。网站”道南校友会”中列其为‘先贤前哲’,生卒记为1905-1982. 吴华《星洲日报》1977年11月18日文‘南洋学人简介-曹亚至发掘者洪锦棠’记,初入《星洲日报》,1931年始曾任《叻报》法庭记者两年,又转任《新国民日报》记者两年,最后转入《南洋商报》直至1955年退休。鉴于吴华此文发表于洪氏在世之时,内容最详尽,未见洪氏对此有异议,当以其资料为确。又查报纸得1982年11月21日《南洋商报》福建南安会馆报輓(图2),《新明日报》1982年11月23日由潘杰夫等所登报輓,确定洪氏于1982年11月21日之前数日过世。其住家在Prince Philip Aev,今亚历山大路靠近中峇鲁一带。
但是关于其真实出生之年似有疑问。据其文章“一个回忆”和“永远难忘的母校”,洪锦棠于六岁下半年入海山街学校,翌年发生辛亥革命。尽管那个时代幼童上学年龄可能不象后来那么整齐划一,‘一刀切’,但如果他生于1906年6月22日,在‘辛亥革命’前一年即1910年下半年时只有四周岁,显然入学读书太早,因而其出生于1905年更可信。
据其所著《无所不谈集》跋文自述,洪锦棠是受英校教育,幼年六岁就读新加坡海山街初级小学(英文学校),并持续英校教育。‘中文知识便是半路出家的’,始于七岁在养正学校,和后来到南安邑人凤山寺的南明学校以及道南学校学习中文,坚持中英双修。有趣的是,他曾经是留辫子的小学生,‘到了七岁那年,突然有一天,炮竹不停的燃放,到了放学回家在沿路才发现很多人剪了辫子,原来是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军推翻满清,中华民国诞生了。。。不久剪辫子的事便影响到读英校的我,我那差不多有一尺长的小辫子,也被革掉。’
资料中有载,洪锦棠有别号文庆,但未见此号用于其署名文作中,倒是其以‘本地姜’为署在其发表的报刊杂文,以及史料文作多篇(详见本文尾部),其文中也屡次自称 ‘本地姜’ 。叶观仕《马新报人录》中记作“洪锦堂”,然未见其文字有署此“堂”,当为误。另外,他在日据时期曾用‘洪海’ 为名。其英文名拼为: Ang Gim Tong, 图3为其英文签名。
洪锦棠的家庭生活没有太多文字记录。据其‘有趣的隐喻’一文(《无所不谈集》之篇十五),‘今日是本地姜与内子银婚纪念。日前英王及王后在伦敦庆祝彼等之银婚,《南洋商报》银禧纪念,。。。。乃与内子及儿女等十一人,整齐排队,浩浩荡荡,杀奔昆仑(影室)而去,先拍一张全家福之照片。。。。’文章末尾落款为‘时1948年9月26日于安详山麓’。(查百度百科:乔治六世(George VI,1895年12月14日—1952年2月6日)与伊丽莎白·鲍斯-里昂于1923年4月26日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举行婚礼;1948年英国邮政部门发行了纪念乔治六世与妻子伊丽莎白王后大婚25周年的邮票。查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南洋商报》创刊日期:1923年9月6日)。于此可见,洪锦棠当于1923年9月26日成婚,当时他尚在厦门大学读书。育有多名子女,可惜没有后人的公开资料。
搜到《南洋商报》于1927年4月26日刊登的‘代邮’启示一则,指‘洪锦棠’‘私侵柜银’,落款为“本报经理部” ,民国十六年四月廿二日。此启示所指着之人‘敝报前掌柜’中文名字确是‘洪锦棠’三字。按《星洲日报》1977年11月18日吴华一文,1924年回返新加坡后曾任教职于吉隆坡中华学校两年,回新加坡后加入《星洲日报》。笔者查吉隆坡中华学校网页及咨询该学校之文史馆人员,未能确定其在该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请教著名报人杜南发先生,此启示中之‘掌柜’系指涉及财务的总经理职务,当为报社高级职位之一,而此时洪锦棠年仅廿岁,尚未加入报业。故此事当为同名同姓不同人之为,非本文所述之洪锦棠也。
资深记者报人
据《星洲日报》1977年11月18日文,洪锦棠服务于新加坡报业多家报馆,《星洲日报》,《叻报》,《新国民日报》,《南洋商报》。1945年9月8日,《南洋商报》复刊,他与曾心影、王仲广、丘衡近、徐民谋、毛以信以及李卓等是主要编辑人员。洪锦棠后来做过报社的采访主任。即使从1931年算起,至1955年退休也长达三十五年之久。作为记者游走于马来亚印尼群岛,接触社会上中下各阶层,三教九流,华巫印洋,过眼人事何止百千万!加之有心历史考据,默默耕耘,持之有年,成为新加坡万事通级史家绝非偶然。
洪锦棠作为《南洋商报》的记者旁听和报道“大检证”屠杀的军事法庭审判,其它参与报道的当地记者还有《合众社》的黄金辉(后来成为新加坡 第四任总统(1985-1993)),《马来先锋报》的奥斯曼渥,《星洲日报》的李炯才,《中兴日报》的李金泉。审判于1947年3月10日在新加坡维多利亚纪念堂开庭,经过15日庭审,至1947年4月2日结束。法律讲究实证,历史学者卡尔·海克和凯文·布莱克本在其著作《战争记忆和现代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的诞生》中写道,日军的部分暴行在当时要证实,对于调查人员来说很困难。控方英军当局根据调查登记,指控犯案者杀害大约5000人。最终只有7名参与“大检证”屠杀的日本军官被起诉,其中河村三郎少将和大石正行中佐罪成被处绞刑,西村琢磨中将、横田吉隆中佐、城朝龙少佐、大西觉少佐等5人被判终身监禁。洪锦棠对审批进展情况在南洋商报》上连续作48篇报道,从第一天开庭的“清算十万华侨被屠杀大血腥星洲检证惨公案审第一日”(图4),到判决“星大检证案昨已判决河村大石处绞刑西村橫田城朝龙大西久松等五凶均判无期徒刑鸣冤会认大西诸凶处罚过轻表示不满”,以及“检证罪犯不尽诛灭法理民情两亏被检家属昨谒伍总领事请当局里审务使凶犯全部抵命”,直到两恶贯满盈的刽子手服法,“昨日相将上绞台:。。。行刑之日笔者曾亲往樟宜监狱目击彼等上绞台。大石和河村亦无尚高喊‘天皇陛下万岁!’不绝。观者虽感一时之快,惟数万华人仅换两个头颅,均不满意,但之何。”(注:行刑之日乃1947年6月26日上午九时,见证绞刑的华族代表有鸣冤会郑古悦、黄奕欢、杨惺华、连瀛洲、庄惠泉、许允之六人,及妇女会代表李佩琼、王吴枝二人)。
洪锦棠曾在战前任半月刊《民潮》经理。根据报人林云的回忆(本地文史家韩山元李永乐文章《飞鸿踏雪泥》,载《联合晚报》1988年4月3日)和中国陈松溪黄安榕《杨骚与《民潮》半月刊》(载《联合晚报》1988年11月6日),由陈嘉庚先生倡导,南洋闽侨总会开始出版《民潮》(半月刊),1941年8月10日创刊至1942年1月新加坡沦陷前夕停刊。那时主要的工作人员有:督印人李铁民,主编杨骚,经理洪锦棠。当时居住在新加坡的南来文人如胡愈之,沈兹九,巴人(王任叔),蔡高岗(高岗,蔡馥生),王纪元等以及在香港的乔冠华, 金仲华等,都是写稿人。洪锦棠和这些南来文化人应该是颇熟络的,他们在沦陷前结伴乘小船渡海避难苏门答腊岛。可惜的是,由于《民潮》是宣传抗日的,在沦陷前报社内的文件全部被焚毁,现在已是一本难求。
一生热衷于文史研究的历史学者
洪锦棠发表过不少关于新加坡历史的论文,特别是关于新加坡早期开埠前后的街道名称由来状况等,被当时和后来的文史研究者证实和认可,如:
《新加坡街路之俗名考》
《马来亚纪念邑侨之街道》
《恒山亭宝贵资料》
《新加坡南安会馆史》
《新加坡纪念南安人的街道》
据新加坡资深报人区如柏文章介绍,洪锦棠有些口吃,属于默默耕耘文人,不善于交际,不像同一辈的历史学者如陈育崧、许云樵、邱新民等,能够出版丰硕的著作,他的研究心得只散见在当时的报章。他晚年担任洪氏总会的座办住在会所,仍旧孜孜不倦地收集历史资料。他对历史掌故很有心得,曾发掘不少历史资料,如一篇《中街七家头》只有短短的几百字,却给区如柏撰写《百年前称霸中街的七家头——红烟、杂货、酱园大王》,提供珍贵的原始资料与线索,例如:
“根据洪锦棠的手稿资料,朱广兰是朱簊孟所创”;
“据洪锦棠的手稿资料,罗兆龄,兆贵兄弟最早在广州太平桥开设德隆帽店,听说朱簊孟等在新加坡创立的朱广兰,业务发达,便利用湖南省按察使罗天墀所存的钱,。。。创立罗其生号。”。
可见洪锦棠曾经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并有手稿记录,几十年辛勤发掘,一丝一缕,考古证今,集腋成裘,窥得庐山真面目,难怪区如柏在得知他的资料“烧给他了”之后的心情失落:
“大约在1980年,从事日本研究的卓南生要找洪锦棠,我便陪卓南生去见洪锦棠。三年后(1983年),卓南生从日本回来,还想找他;我拨电话到洪锦棠的住所,一个讲粤语的妇女告诉我:“他已经去世了。”我再问她:“他的书本和资料还在吗?”她答:“他的东西已经烧了给他啦!”我非常失望。”
“对不了解文化历史的人来说,老先生去世了,属于他的东西当然烧给他。这是一种大损失,洪锦棠一辈子的努力也就付诸东流。”
当然,洪锦棠之文史贡献最大最为称道莫过于关于确立华人木匠曹亚志为莱佛士登陆新加坡之先锋。著名历史学者陈育崧在他的著作《新加坡开埠元勋曹亚珠(志)考》里,盛赞洪锦棠之考据之功,据此确立了1819年第一个登陆新加坡的人是莱佛士舰上的华人木匠曹亚珠(志),是确立新加坡华人史的重要里程碑。陈育崧此文也提供我们洪锦棠舌战西儒时的生动形象:
“他这一发现,登时得到辅政司麦克仑的注意,由于后者的安排,在政府公署洪氏和一位莱佛士研究专家胡斯堡(CE Wurtzburg)会晤,一开头这位专家,便否定了曹亚志这个人物的可靠性。他说:“我毕生研究莱佛士史,出入典章文献,未见一文半字,提及此人。”。洪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滑铁卢之役,只有惠灵顿公爵,一将功成。公爵之下,猛将如云,谋臣如雨,足下能否把他们的名字道出吗?何况曹氏只是莱佛士麾下的一名木匠!” 驳得胡斯堡无言可答,心折气服。麦克仑免不了对洪氏一番鼓励,要他继续努力,搞好这个课题。洪氏事后对我复述这段舌战西儒的经过,犹词语滂渤。”
此后,洪锦棠又发表了两篇有关曹亚志的文章,提供了更多细节和线索:
《曹亚志古坟凭吊记 (上,下)》
《反清复明珍贵史料》
据网站”道南校友会”资料, 洪锦棠于1955年退休之后,在南安会馆担任会馆座办(现称执行秘书)至1977年,前后长达22年。他退休之后长期住宿在南安会馆管辖的凤山寺, 在此期间保护了一件重要文物,1836年刻的 “恒山亭重议规约”木牌匾(图5),逃过了1992年5月11日恒山亭大火之劫。这块古老木牌匾,原本悬挂于建于1828年的恒山亭大伯公庙,当陈育崧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记录本地碑石文字时,发现此木牌匾留存在南安会馆的凤山寺内,相信是由洪锦棠送往收藏的。值得一提的是,洪锦棠还是第一届凤山寺信托委员会七名委员之一,其余六位分别是:李光前(主席)、蔡三重、林深泽、林箕当、谢乌抐、梁文忠。现属南安会馆管辖的凤山寺,在上世纪初期乃原属全星南安邑人所共有的,曾设有信托委员会自行管理,但在三十年代初,不幸因“挂沙”问题而几乎流为私产。旋由侯西反等人向高等法院进行控诉,经法官调查历史、勘察石碑,判定凤山寺乃属全星南安邑人的公产,判归所有南安人,重新组织凤山寺信托委员会,重订凤山寺产业章程,呈请高等法院批准备案。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