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粗茶淡饭 于 2017-4-14 17:56 发表
你说时间概念,那咱们就谈时间概念,在尸检还没开始之前,官方仅花一天的时间就排除他杀,这是什么概念?如果你是死者家属,你不会觉得可疑吗?你还敢相信官方吗?
当公众后来要求真相,官方为了安抚民众才勉为其难要求家属配合尸检,但是在你看来是“造势讹钱”。
最后家属配合了尸检,官方总共支付了一笔远远高于一般赔偿的赔款给家属,但却要家属签字接受排除他杀的判决。当然,对你来说,事情终于“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但是既然“真相大白”了,为何还需大手笔支付赔款?还要家属签字?这笔钱,看起来比较像是“遮口费”,因为事情处理得有点不合常理。
不论是什么时间概念,都充满疑点。
[ 本帖最后由 粗茶淡饭 于 2017-4-14 18:02 编辑 ]
是的,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第一时间排除他杀,并不奇怪。
不是任何死亡都会列入凶杀案件处理的,新加坡也有过跳楼的事件,可以参考一下,是不是都列为凶杀处理了?
没有立案,公安机关就无权进行尸检。
(PS:似乎张国荣也是四月1号发生不幸的,同样绝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相信。
似乎也没有立案,没有进行尸检。)
这就是说,公安出现场,初步判断死者是自杀。
按自杀处理了,家属不相信,这个可以理解。
家属要求立案,也可以理解。
但一旦立案侦查,就需要解剖尸体查清死因。
这时,就必须经过家属同意,才可以进行尸检。
你既然知道时间,就应该知道孩子是四月1号发生不幸的,而四月6号才开始进行尸检。
这中间到底是谁在阻挠?
如果真的存在凶手,这段时间足可以够他们串供和逃匿了。
我猜,发生这样的不幸,当地官方比谁都愿意更早地高清真相。
当地政府并不是铁板一块,官员之间的争斗任何地方都非常激烈。
一个凶杀案,并不牵扯每一个官员的利益。
(不好听的话,那些竞争对手巴不得对方出事,才可以将其扳倒呢)
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个地方政府,联保一个官员亲属杀人的。
事实上,这个事件,当地处理还算是比较及时的。
很多类似的事件,都有“警察抢尸”的说法。
如温州的戴海静案(那是一个小学英语教师),之后就出现了罢课走街、打砸工厂、阻断国道等等继发事件。
所以,进行尸检,官方确实是为了安抚民众,但并不算“勉为其难”。
因为第二天的公告,就说明了“正在说服家属。。。”
+++++++++++
至于“高额赔款”,我不知道你哪里得来的消息。
但我相信这个会有。
如果大家还记得前一段发生在广东的打砸运钞车被击毙的案例,公开的消息那个死者也得到了高额赔款。
合理不合理,大家自有判断。
这就是中国特色,闹得越大,赔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