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大学确保奖学金得主履行合约
教育部指出,审计总长报告点出的有关两所大学未确保外国学生履行奖学金合约的疏漏,大多发生在好几年前,而当局过去几年已同大学加强及改进监查流程,确保奖学金得主履行合约。
这些改善措施包括:在外国学生就读大一及毕业那年,通知及提醒他们有义务遵守及履行奖学金合约。
教育部也同其他政府机构如中央公积金局和人力部合作,紧密监查学生毕业后,是否有留在本地工作。
对于蓄意解约的学生,当局也会向他们连本带利索回违约赔偿,否则这些学生将无法继续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教育部今天答复媒体询问时表示,慎重看待总审计署的报告,也采取了行动纠正问题,尤其是外国奖学金得主没有履行合约是严重的事件,这关系到信誉与诚信的问题。
教育部指出,自上述措施落实后,违约率已大幅降低,过去三年来毕业的外国奖学金得主中,有约1%蓄意解约,当局仍在联系另4%的奖学金得主。
有高达95%的奖学金得主正在履行合约,或已申请延迟履行合约,但有一小部分人因健康理由而得解约。
今天出炉的审计总长报告指出,教育部没有对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采取足够监督,确保这两所大学的奖学金得主履行合约及追讨违约赔偿。
报告指出,在2014/2015财政年,当局总共发出了3652万元的奖学金,一旦监管疏漏,便无法确保这些奖学金物尽其用。
政府国会教育委员会主席潘丽萍受访时说,教育部应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奖学金得主违约的原因,以便对症下药。
该委员会另一名成员谢健平也指出,当局可加强对奖学金得主的筛选过程,但不可能做到完全没有违约的情况。重要的是,一旦有人解约,必须清楚让他们知道自己所须承担的后果。
●确保毕业生准时还贷款
针对学费贷款的问题,教育部指出,当局正同大学和银行密切合作,确保毕业生准时偿还贷款。
教育部说,贷款的大学生,大部分是新加坡公民,当局将酌情处理每个贷款个案。如果借贷人面对经济困难,可允许延迟支付每月分期付款,或暂时减少分期付款额。
另外,总审计署也批评教育部没有对国大和南大的研究项目进行常年检讨和评估,就继续发出总值296万元的津贴。
教育部回应时说,已采取行动加强监管机制,包括改进现有的津贴行政系统,以更有效监查研究项目的进度报告是否如期提交,也要求大学每月汇报研究员所提交的总结报告。
●南洋工院管理公款疏失也被批评
除了国大和南大,南洋理工学院因管理公共款项上出现疏失,也在报告中被审计总长点名。
报告指出,南洋工院的理事与该学院的另一附属单位“南洋工院国际私人有限公司”(NYP International Pte Ltd,简称NYPi)有关联利益,但却在资助该单位的事宜上参与了检讨与决策过程,所提供给这个单位的资助也超出了政府指定范围,当中隐性补贴与额外资助从2007年至去年3月达838万元。
教育部回应时说,NYPi是南洋工院的独资子公司,其董事也是南洋工院的董事和职员,他们并没有收取额外的董事费,该单位的盈利也全数归工院所有,并没有涉及任何个人利益。
尽管如此,教育部承认推行妥当治理框架的重要性,已指示该工院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
南洋工院回应时也透露,正在推行一套治理框架,包括要求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董事不参与NYPi的决策过程。
此外,NYPi从今年4月起已是自给自足,工院已停止提供津贴,也不再接受NYPi的捐款;之前南洋工院教育基金所接受的254万元捐款,也会全数退回给NYPi。
该工院也开始以市场租金率向NYPi收取使用校园设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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