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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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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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民主(重发)
曾几何时,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多,男主人和女主人终于觉得问题的严重,两人坐了下来,约法三章:如果要购买超过一百大洋的物品,一定要两人都同意,换句话说,两人之中任何一方都拥有否决权。
时间静静地过去了,蓦然回首,物品增加的速度,确实放慢了许多,民主的好处显现了。可是,办事的效率却拖慢了不少,而且许多时间被浪费,原因在于权力被滥用:你否决了我,我也否决你,搞到来意气用事越来越多!
还有,民主机制也造成了夫妻俩购物兴趣大减,因为原来的购物是花钱找个乐趣。虽然浪费难免,但乐趣和减压的好处还是大过坏处---
现在可好,没什么购物的乐趣了,逛来逛去纯粹是为了散步或减肥不成?
后来,夫妻俩又订了一个补充协定,简单地说,就是为了避免双方滥用了民主的权利,以致对家庭的必要支出拖拖拉拉,无法有效地实行,加了一条:如果必须实行的计划,但由于双方意见不同而无法实行时,改由女儿来选择投票支持其中一方。
开始,这个办法的效果还不错,一些拖了很久的问题终于开始得到了解决,制定规则的双方也有了“愿赌服输”的认知。
可时间一长,又有问题来了,民主机制里的“关键少数”女儿越来越得意,仿佛在这个家里,她才是老大,把两老都不放在眼里了,那怎么得了?
新的挑战,促使两人开始反省“两党制”民主机制的得失?
最后的共识是:不能让女儿钻了“两党制”民主机制的漏洞,抵制她的“敲诈勒索”,才能使两党民主机制正常发展---
正巧碰到一位朋友,她好不容易经过风风雨雨,让自己的私宅被“收购”了,并购买了新屋。说起新家的装修,她拿不定主意,劝她也听听三个孩子的意见(最大的已念大学),没想到,她毫不迟疑地说道:绝不能给他们权力!
哇赛!很南洋风格哦---
原来民主也不是万灵药,怪不得“电子收费”系统只能在狮城才能实行。
目前还也不能预测家里的民主机制,未来将如何发展,大家若有兴趣,就且听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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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7134826 [时间:2012-5-2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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