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我不是维护现有制度,纯粹是就这个提议可能出现的问题发表看法。
我也同样同意你的方向:
原帖由 光之子 于 2013-3-14 03:48 发表
最大程度確保有需要的家庭戶戶一車,最大程度減少一人多車的離譜狀況。
原帖由 光之子 于 2013-3-14 03:48 发表
首先,把Class 3以上的商用車輛取消COE,之前的COE依照剩余年數償還給企業。
1. 如何界定商用会是个问题,否则将会催生大批的租车公司。个人将可以通过从这些公司租车来逃避 COE,甚至可以自己注册一个小公司,买了商用车然后商用家用混用。此类行为的监管也非常不容易实施。
2. 如果申请商用车没有任何成本,如何确定谁可以买商用车?一个月比方说有1000辆的限额,有财力的公司大可一下将1000辆买断, 再转手卖给其他急需用车的小公司。或者先来先得么?一定会有公司开发出自动申请程序来获得非市场优势。
3. 给商用车留出如此巨大的利益空间必定驱使有益拥车者绞尽脑汁来寻找制度中的漏洞以避免支付过高的个人COE, 最终会增加监管成本,间接转嫁给普通纳税人。
个人觉得F, F+, P, O的分组的概念不错,取消商用COE则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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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uoming 于 2013-3-14 17: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