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小民 于 2012-11-6 04:54 发表
林小姐好像是骂了别人的女儿的缘故,然后被人一直向版主投诉,以致禁言。
这个海外论坛里,非中国人的观点很难有空间,再加把持大局的几个开坛元勋,也算一个华人社会文化的小缩影了吧。
无论怎样,这里还 ...
你知道吗,当我认识了什么就叫做“袋鼠法庭”之后,一切被人质疑的判决就有了很好的解释。在林女士被禁言这码子事来说,我本来以为是宇宙蜂,投诉的如果是斜桥,那么让我轻视蔑视的人又加多了一个。回头来看林女士提到斜桥女儿的帖子:
原帖由
林竹青 于 2012-11-3 21:06 发表
但愿您的淑女闺女不像您这么胡搅蛮缠!
无端端的把斜桥女儿扯进来,的确是不当的。然而要说是人身攻击,好像也没有那么严重。可惜的是,无视于斜桥的警告,林女士再次提到斜桥的女儿:
原帖由 林竹青 于 2012-11-3 21:25 发表
我说过我姨丈爱新加坡,他父母都是新加坡人,做梦都想来新加坡,您怎么不睁开眼睛看一看?我谦虚您当退缩,真是可笑!您极端偏执且充满火药味,有损健康,尤其是精神健康!建议您好好修心养性!言教不如身教,这么无事生非,对您悉心栽培的女儿无疑是个坏榜样,交再贵的学费也无济于事!
这里,我认为林女士虽然牙尖嘴利,然而,看看斜桥的帖子:
原帖由 斜桥 于 2012-11-3 21:20 发表
咦,怎么就退缩了呢?
如果你姨丈添油加醋地胡说,你不就成了传播谣言了吗?韩先生提及了新加坡的《公共秩序法令》,以你受过的高等教育,以你在新加坡生活那么多年的经历,那个更靠谱?
和林女士应该也是半斤八两了。那么,如果林竹青是因为这些原因而被禁言,那也只叫人叹息罢了。其实,对于所有的被禁言的网友,我是多么的羡慕啊!因为你们被禁言的帖子还在,公道自在人心,网友可以将心比心,心里有数。可是,白马非马和看花非花被禁言,往往是连帖子也一起蒸发了。天可怜见,好多消失的帖子没有半点儿污言秽语,网友这里是莫明其妙,我这里却是有口难言。
哈哈,不过这里顺便告知桃子,花大姐这次被禁言的原因,倒是罪有应得,心服口服啊哩。
原帖由 起笔铁甲 于 2012-10-18 17:30 发表
你被你爸打断腿不得不跪下去,与你主动给你爸跪下去认错,是一回事吗?
花大姐不过是“
以其人之道还诸其人之身”把这句话原璧归赵,加点儿利息,就被禁言了。不过,这个帖子不见了,桃子应该可以想象其中犀利。不只一针见血,还带剧毒啊。
近来,我发觉几位极为正派的网友都失踪了,譬如华英啦冷风细雨啦。还有那个性情有点儿和林竹青相似的焚琴煮鹤,被解禁之后也不来了。这很让我感慨。我想,有句话说耐不了的热气就别走近厨房 -- 老实说,对于污言秽语的人禁言我认为是恰当的。然而,对于那些动不动就投诉他人人身攻击来封住别人嘴巴的人,我只有一句话,那就是“看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