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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叛逆马龙 (2008-12-01 14:23)

叛逆马龙

 

  先是在旧包内找到《叛舰喋血记》Mutiny on the Bounty光盘,还是当年在北影音像部买的,以为丢失了。《叛》片很小时在国泰看过,除了一船打赤膊的男人再无其它印象。

  后来读张爱玲一篇写人类学文章,提到英国这宗18世纪皇家海军远洋叛变的事,还说电影碍于当时开放程度,对有别于主流的性倾向只能作轻描淡写。

  其实重看时也不必落足精神眼力,片中船长确实就是个以施酷刑得到性满足的虐待狂。

  但片子吸引我的还不是皮开肉烂,而是这部当时号称除《埃及妖后》之外美高梅烧钱最大手笔的影片,虽提名7项金像奖却全军覆没,不止如此,美国那班在鸡尾酒会上听取意见多过看电影的影评人,纷纷指责马龙白兰度演技过火,更说《叛》就因马龙而一败涂地,但我不断倒片来翻看,就看不出马龙演技究竟在哪里丢人现眼。
    其实《叛》卖座还算可以。但这部烧钱大片还是亏本了。外景远渡重洋,造好船舰却遭受火灾,整部电影整整拍摄11个月,马龙天天与导演因演绎角色问题闹得鸡犬不宁,最终就换导演。新导演也无法跟他合作,拍到最后几乎就是马龙自导自演。但他一点不引以为意,自导自演做到最后那个镜头。
    搞成这田地,事隔46年,此际重看《叛》片才恍然而悟。
    1962那是什么年代?那是一个好莱坞不必演戏的年代。
    猫王演过戏么?拿着吉他就可以了。嘉宝不必演戏,她的冷眼与冷艳就能卖票。甸马丁与谢利路易就像新马仔邓寄尘一样不必演戏,会跌倒就够了。朱迪迦兰只需会唱,梦露索性只需走坐站,还有躺。那是明星批发光芒的年代。审查一下《埃及妖后》就会发现泰莱3小时表情麻木,但不要紧,因为就看泰莱的脸。
    马龙白兰度在纽约学的是舞台表演,而且体现的是前苏联康斯坦丁史丹尼斯拉夫斯基那一套表演系统与理论。这在纽约舞台上人人敬仰,但在好莱坞那时是绝难讨好的,一是冷战原因,一是好莱坞左派冤案,但更大原因是马龙白兰度的我行我素。白羊座,斗士一名。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康士坦丁那套接近自然主义的现实表演在舞台《欲望号街车》肯定出色,但在好莱坞就被评为过火,再加上,是的再加上马龙从来只会做他自己而不会在好莱坞识相做人,一度连电影公司都不知该如何定他形象,那就坏到底,冠以“狂放不羁、桀骜不驯”,始料不及是马龙也乐得叛逆一辈子。
    他没一部电影不是那种放逐人性的角色。义军领袖、共运青年、摩托浪子、叛变海军、同志军官、性放逐的中年人、黑手党头子、密林内人性扭曲的阴暗上校。究竟是他的性格造就了这些角色?还是这些角色也侵蚀着他的个性?他一生访问不多,这时就算请他老人家上来也不一定说得清楚。
    他非怀才不遇,他是生不逢时。60年代是太早了,如今积尼克逊、艾尔帕仙奴、罗伯迪尼路他们家里如奉有演技祖师爷神位那一定就是马龙——听好,甚至还没轮到尚恩潘。还有谁?阿汤哥?汤寇鲁斯确是好莱坞头牌异类,但汤是freak型异类,不是叛逆,在占士甸撞毁红色跑车后,叛逆的孽子就只剩马龙一个。
    其实他是非常清醒的。他说:“表演是所有艺术中最没神秘感的一种,每当我们要掩藏什么或假装什么,我们就在生活里熟练地演戏了。”

日记 [2008年11月25日] (2008-11-25 15:16)

这样轻松的短发,一定要学葛兰那样大跳恰恰才痛快!

 

 

 

  我觉得还挺好,呵呵,那位悉悉唰唰拿剪刀的印度兄弟就是长得黝黑些,可他微笑起来还挺似汤寇鲁斯的。

  天气又湿又热,这样剪短虽然看来样子笨了点,但实在很舒服。

  后来经过熟悉朋友的店铺,她们还调侃说那么短看来年轻很多。

  哎年轻那又有啥用,这年头没痛没病就阿弥陀佛了。

  八元,15分钟干净利落,省下的钱可以多买两个面包。

  其实那种大阵仗弄到派头十足的发廊我一直不习惯。

  尤其洗头时候一直在那里慢慢琢磨,好像要把我整个头按摩到休克为止。

  我总是不到半分钟就赶紧叫洗头的人快快解决让我回到人间。

  坐在那些把气派布置得很高档的地方也坐不舒服。

  我也不喜欢用什么大师创制的特效洗头水。

  我就图个凉快。

  要短,要快。

  8元钱头发,感觉几好一下。

  在北京我也只是剪12元的。那已经贵了,在北影念书时是到西直门公园边上的大爷摊子,3元钱,还是人民币。

  大爷,都给推得光光的!

  是,那时我总是推光头。

  呵呵。才舒服呢。

 

 

日记 [2008年11月22日] (2008-11-22 21:08)

向人文

 

    还记得廿余年前的谢文,来自马来西亚的木工,是我当时一名同事,他从小到处跑,曾在中东一家日本公司熬过两年,别看他平时粗糙的双手沾满木屑,却拉得一手漂亮小提琴。
  他的劳力活也就是劳力活。橱窗里需要什么他就造什么,但他一点不觉工作单调刻板。一根钉一块板这人都能能从中看到手艺的乐趣。常听他说下班后就去看演奏会,那时还是朱老师指挥乐团,或许他只买座位较远的经济票,但他快乐,据知早年漂泊打工生涯还让他积了长期胃痛,但只要一提音乐,精神里就有一份别人难找的愉快。
  然后是房老先生。访问他时都过七旬了,思维敏捷声如洪钟,很乐天派的老人。他从小爱电影,14岁时从一张日治时代的戏院招贴开始他一辈子的最爱收藏。60年不间断,从电影海报到杂志、相册、书籍,一辈子就钻在中外电影资料里,他从不觉寂寞,一直跟自己一生最有满足感的寄托一齐生活。
    我觉得人到30岁那时至少就该想想自己真正喜欢人类生活里的哪些项目,30岁还不太迟,想想活到这年龄除吃喝拉撒睡和每天上下班地操作,究竟还有什么能让自己心里真正感到兴趣并真正想去再靠近一些,甚至能试着深一步地走进去。
    不一定就非要是门学问不可。却切忌流于表面敷衍。有些朋友或许就喜欢烹饪,但只停留在一味煮一味吃并不会有更高满足感。或许开始搜索一些人类味蕾对各种味道的认知及反应,或探讨一下世界菜系奥秘,如嫌这些还太深广,那认真钻研一下香料也好。无论范围大小,在自己生活里找个项目是能做点成绩的,在自己作为人类本位的角度上打开一扇小小窗口,让自己感到原来我也能做点什么,不算丰功伟业,但能自得其乐。
  人类生活里许多都属文化,处处充满趣味。一辈子虽不够时间去关注全部,但可以从些小处入手,张开视野张开思维,也就撑开胸怀。趣味是最好良药,学会挖掘趣味,让它像一面网般地张开,渐渐就会发现人类生活里原来有许多知识、创意、追求都是相通的。这些工夫不会有文凭或荣誉帽子,但知识填满的感觉很好,至少真正懂得,至少做到点成绩,没白白活着,那会让人感到很快乐。
    人类寿命数十年,沉闷得过,老说自己怀才不遇那也得过。什么年代了,哪还有怀才不遇的事?自己能否做点什么来让自己对自己感到满意,就比全世界人口为你鼓掌更有意义。
    做人就做几十年,以后甚至不会再来,因此这趟做人绝不能白做。不能白做的意思是活命数十年究竟得不得到比一般生活更高一点的乐趣?掌声只是对演出鼓励,真正的快乐其实是在完全演绎角色那个人自己心里,除他自己谁都体会不到,不妨常问自己,这辈子我能有更高一点的个人喜悦么?
    假如是在深夜一条漆黑河上,那么黎明的海口才是现实。假如在荆棘缠绕的城市森林里,那么远处那片晴天才是现实。说到现实未必就指身边一切,现实有着许多不同焦距,看视力够不够而已,真正能稳住人心的力量,是对生命了解后的一种真正饱满与喜悦。
    人文知识让人更了解生命存在的意义,然后心情和感觉都渐渐不再一样了,舒坦得多,恍然得多,释怀得多,更容易快乐起来。
    但首先得想想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然后放胆,走进去。

对方的美 (2008-11-20 09:22)

 

 

  天天在一起,有人说容易引起审美疲劳,那或许也是,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已是那么熟悉,当年那种兴奋与激情似乎就像一壶放着的开水慢慢降温,变成凉白开。
  但当你疲倦万分一脸辛劳下班回家时,你最想的也许就是那杯凉白开。
或许是它太方便了,方便得你很少再去关注它的状况,需要时顺手拿起一咕噜就喝下,立马解决
一时需要。
  一些友人们偶尔也会说:扪心自问并非不爱,是确实淡了。当然,大家也都设想过对方会有同样
感觉,只是真淡了,长期相处,日子里的爱渐渐就由责任代替。
  似乎越来越多人对用责任来代替爱觉得也理所当然。
  我是不同意的。
  我还是认为这是一种审美固执。很多人仍带着初恋或热恋时的标准去比较目前的对方。别抵赖不
是。有时就无心透露了,女人说,呵呵他那时啊头发长如田园派嬉皮士,唱的是摇滚,现在是地中海,只听纳京寇。男人多喝两杯偶尔也会支支吾吾,老婆就是老婆嘛,知道就够了,再看就是老婆婆。
  没有能力在长期相处后仍能不断发现对方的美,确实,是个遗憾。
  先入为主的早期审美一直紧紧箍着大家的印象,眼睛不能再放开,感觉不能再放开,心也就无法
再一次一次放开。
  这样也就一直错过人生里每一个不同阶段的美。
  谁说到皱纹了?我觉得皱纹挺富韵味。无论是刚刚羞涩地浮现的还是与你一起度过沧桑熬出来的
。试试这样,试试在她专心盛一碗热汤的时候观察她眼角那一点点朦胧却在跃动的皱纹,没错,她就是那样子盛汤盛了许久,总是细心地微微吹着气,眼眯了眯,所以皱纹都跑出来打招呼了,这就是那个无怨无悔一直爱着你的人。
  光头也是可爱的。给他做按摩的时候就像一粒光滑的鸵鸟蛋抱在怀里,这粒光亮的蛋壳里记录着
所有一起走过的风雨,收藏着你以前的身影、笑容与泪水,然而按摩一半他或许就会呼噜噜地打鼾,因为这粒蛋信任你,在你怀里他感觉充实,你只要用心慢慢欣赏——是,就这粒蛋,你会觉得这就是世上你能拥有最美的东西。
  需要的,就是爱。
  不再29寸的腰围其实是你多年烹饪的功劳。她的眼圈是许多晚上装睡其实是在等你回家。是的,
是这样看,恋爱时你们就只有一大瓶罐的爱情——当然那会喝完的,在一起生活后你们才会渐渐明白,整个家里最有感觉的地方不是大厅不是餐厅,甚至不是大床,而是你们的储物室——堆积如山,回忆无数,但你一定要学会看到它的美在哪里。
  其实一起相处一起生活的最大收获,不光只是爱情,而是对生命的感知与认识。
  这个感知与认识就是一次次不同阶段的人生审美,爱不是一把尺,却是人生里所有不完满的补偿

  有了它,什么时候你再看看对方,都会觉得对方确实很美。

不光是黑人总统而已 (2008-11-19 14:12)

不光是黑人总统而已

 

  假如奥巴马要过点较为舒适的政治生活,他大可安于当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或国会参议员的位置,然后到大学或社区团体里做些他驾轻就熟的宪法演讲,或继续自己第三本著作,但他选择再进一步,当上美国总统。

  谁都能以各种不同角度去评介他。有人说他是超过常人的使命感及无比勇气。有人说他一早就看准时机。更有人说他复杂的血统背景在这时的美国社会正好有个时势卖点,而他正利用这卖点赢了仗。奥巴马确实当选美国首位黑人总统,他一样也是哈佛生,当参议员时甚至每周三夜晚同样撇下政见党派与所有政客一起玩牌抽雪茄进行社交,很容易他给人印象就是一般美国中层阶级

,也是一般拥护美国中层价值利益的总统。

  但一些眼利政评家对奥巴马另有看法,不得不承认奥巴马并非一般从哈佛或拍肩膀政途爬上来的中产脑袋,他比那些要高出许多。

  竞选时他不只以精辟独到的政见理智点取胜,更被大部分支持者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情商超标的总统竞选人。他多次演说都被支持媒体称作理性与感性交融的群众大洗礼。竞选时虽没强调,但他在剖析种族问题时更敢直面比当下黑白隔阂、猜疑、仇视更为深远的人性痼疾。没错他就是一名黑人,但比纯非洲裔更为复杂的血统却让他在社会与人权价值的思考上更为深刻。

  来自破碎家庭及早年漂泊生活也让他在与人交往上拥有更敏感情商,奥巴马在社区工作表现上一直被称誉为“弥合分歧、建立联系、形成联盟”的“协调好手”,他这项能力之能充分有效发挥是因为他自己其实很早就走出种族问题框架的固有模式,诚如在竞选时他常阐述的,美国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对全面价值的重整,这应该就包括每个人对人的生命价值与其存在意义。

  美国等了这些年,终于等到一个重视个人生存价值的人类上台说话,这不是光拿眼前问题来治标而已,却是内容更直接命中美国日渐惶惶的虚浮人心。他让支持者动容的是他拥有一种不分种族与所有人类都能激起的情感共识魅力,他的口号是改变,而所提出的‘改变’,正是美国社会越走越远越来却越没有了的真正公正。他就赢在这里。
  不过美国种族问题亦殊不简单。它今日的种族问题早已不是高情商或回到人性公正原则上纾解
或以这方向作对策就能解决的事。

  当种族问题已长年累月不健康地被交织在各种社会制度里,原有社会惯性及资源利益分配都早已成为默认方式。或许真是不公的,但长期不公也已造成社会惯于营运的某种分配模式,这也意味着绝非一朝更改某些制度就能‘公正’过来。这才是新总统棘手之处,这已经超过物质资源或精神资源的公正问题,这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架构。

  肯定美国政坛上也不是没人看到此点,无论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都会有人看到,这几乎是被一致认定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即使这时一位黑人当上总统,这仍是美国社会最大难题。

  白人总统们多数很容易就把这个常年挡在眼前但人人视而不见的问题一下子遮盖。他们多数用尽各种‘更大’或‘更严重’的问题来引开美国人民注意力,上电视谈一下扩充已经爆棚的军备,在国际上撩起一些转移目标的问题,逗逗伊朗总统,或扬言对谁又要采取些什么态度,其实这些老套手段美国人都早心里有数也看腻了,不然怎样?难道叫这个总统去纽约搭一趟地跌到黑人

区下站散步一下么?

  就算他正式上任后在这方面尽量低调,但也无法回避这问题,因为他是黑人,且复杂的血统背景甚至连美国任何一系有色人种都会把祈望投注在他身上。但他不同于马丁路德金,马丁是名斗士身份也是斗士,而奥巴马现已当选总统,在种族问题上难度更大就因为他拥有权力,任何措施都举足轻重,种种利害考量也更为复杂。

  据知,奥巴马妹妹曾分析说他从母亲处继承了弥合分歧、保持开阔思维的能力及好奇心、同情心和对冒险的热爱;从外祖母他继承了实用主义、冷静头脑及处变不惊能力;从外祖父那里他学会打牌,也学到对生活的热情和“一切皆有可能”的生活态度。
  上述几种人格的积极能力在他身上也颇显见,再说个不那么科学但也算是期盼的事,奥巴马生于
8月4日属狮子座,宽宏的胸怀与对正义的热情正是性格特点,上任以后,或许就能自有分晓。

尽量丰富 (2008-11-12 14:00)

 

 

  常常要想着生命是丰富的,常常想着这个世界是丰富的。常常想着身边一切是丰富的。
  更要常常想着自己也可以是丰富的。
  这想法,有着股很神奇力量,它能叫人心情开朗,增长信心,并感到快乐。
  我有着这感觉最强烈一次,是在智利境内安第斯山脉西侧的蒙特港附近。
安第斯山是世上最长山脉。它从北纬的亚热带,越过赤道,一直向南延绵到南极圈外围的附近。

  按理论上说,假如体力与时间都能做到,你是可以从巴拿马买部结实点的旧车,然后选择山脉西侧,就一直沿着太平洋海岸的泛南美洲高速,把车子一直开到南极圈附近麦哲伦海峡去的。
  虽然只是分段造访,但我还是对这世上最长山脉的气势敬佩万分。
  而蒙特港虽属智利要港,但环境是颇艰苦的。土地贫瘠气候恶劣,更糟是全球升温影响不正常海
流,这里住上几天就能感到智利人那股天生的奋战力与自信能力,且不只是这里的人,就连这里的自然众生也都如此顽强自信。
  小峡谷内,只要稍微靠近水源,所有能生长的都遍布其上。气候恶劣哪怕一年内就只能长高几公分
,但这片土地仍然尽其所能展示出它的无比丰富。是,阳光不很充足因此都长不高,但苔藓类,地衣类,小草本类,小攀援类,却都自信活着。没人能说这里荒凉,并非一定呈现出万里无涯的针叶树林才是壮观成就,生命意义不在于容量或体积,生命意义更在于有否真正去开拓了?尤其是有否开拓自己内里不同的丰富?就像这里,遍地遍野展示出来全是丰富的自信信息,也同样是一份对生命的真实激情。
  一个懂得丰富的人内心不会感觉世俗那种贫穷。‘丰富’在人的内心有太多面貌了,各种美妙色
彩,音律,气味,体验,想法,情感,这些都能在人的内心不断跳跃不断起伏,你觉得充实就因为你感到自己活得就似颗饱含一切的种子,假如这是你对生命的看法,那么也就能随时发芽,哪怕到90岁也一样。思维很少真正遇到衰老或枯萎这回事,除非肉体的衰老直接影响了脑部,但在

维持健康下,人的思维只会越来越丰富,也同时越来越透亮。思维障碍多是指在受挫与受损方面,有时,破坏是来自外界的种种重创与压力,以致你退缩而无法维护自己的丰富与跳跃,但更多例子却是自己放弃的,放弃的最初征兆,是一种借口叫懒惰。
  煮甜品时,要甜得好吃你得放一点点盐。炒菜时除放盐你还得掺点其它调味。一个味道会把另个
味道带出来。就算痛苦也有它啖出甜蜜的部分。单调只会令人疲倦,一部戏假如一直就不停做爱你10分钟就打鼾了。生命对你要求更多,山明水秀风花雪月固然能产生很多描写,但外在种种规限也不是理所当然的借口,倘若一片恶劣地形都能开拓它的丰富,假如连法国囚室里的砖块尚纪涅都能看到不同色彩,那人人内里其实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丰富。问题就在开拓与释放。
  想着丰富,然后以这个角度去发现更多的,并开拓已经拥有的。
  我认为这比买些什么抗老药来吃更好,也比涂在外面恶补皱纹的润肤霜更有效。
  一个丰富的人连目光、笑容、神采、谈吐、内容都会看来焕发些。
  Radiant,对,就这个词。
  因为丰富,所以景致美丽。

 

找节奏 (2008-11-07 14:20)

节奏

 

 

  很自然地,每到厨房窗口看到一大片热带万马奔腾似的绿色,我就会想到北京这时候已该有多冷
  电话里小幺说开始供暖了,晚间就4度左右,我听了就不停念他怎不早早把我去年打的那8斤重
棉被拿回家。说着说着就有点迷糊了,鱼刚换水大概也这样,毕竟住了几年,春天我做什么夏天我怎个模样秋天要如何风骚冬天要怎个窝着我都有所安排,如今一天到晚30度地重新适应,当

然也不是三朝两头的事。
  换节奏换得最辛苦,现在才说,是刚进报馆那时。到处浪游惯了也没什么时间观念,突然要按时
上下班就像如临大敌,大早5点半就爬起来,晚上8点多才回到漆黑的家,一些同事以为我早到迟退卖力,其实是不懂掌握交通时间。更棘手是变化难定的采访时段,整整两个多月我才慢慢找

到节奏去适应一切,难怪说生活转换真不简单。
  庆幸是,我仿佛早有先见之明很久以前就懂得选择远住边疆。总之先把距离跟这个城市拉远些,
那么我就可以先有个缓冲区。它能存在于一边,我也能存在于另一边,在设防线之内与设防线之外,我自己来慢慢衡量,什么项目能容许它进到生活来,什么我可以把线拔掉完全不见不闻,在这个可自由选择的前提下,那么我才来量身订做我的节奏。
  工作当然还是要安排的。与北京不同是,在新加坡这般消费境况就算样样量力而为那也得事先计
划周详。能一天24小时都在自己手里那就好办得多。我原则是:只做自己能做的来的事。不随便答应,与其忙碌而没了自己宁可清闲些而拥有自己的生活。工作安排之后就按照秩序和按照自

己节奏去做,让人知道,除经验之外,乐龄人士的谨慎、耐心与专注都是难得的卖点。平时不扯搭,不应酬,更不随便上网陪人聊天。手机?不,我能活下去。
  住处楼下篮球场方向向阳,每日清晨都有阿姨叔叔们在上班前扭腰顿足一番,但我较喜欢马路对
面的湖畔公园,这公园一半向阳一半在树荫里,荫凉处适宜散步和练习太极。
  气温总是卅出头,那就慢慢调整一天只吃两餐,大概那样肠胃也会轻松点,但最烦人是湿气,回
来后坐骨神经又复发了,在干旱的北京这几年都很少犯过,又湿又热原来只适合热带植物,不适合我。
  节奏是一种抑扬顿挫,但不纯粹是客观快慢,我觉得也是思维上的。我总觉得,每个人的节奏都能
慢慢找回来,像从一本书里翻出夹着的旧照片,虽然过那么久了。又像看到老朋友而无意发现她额角淡淡染了点白,数字不会天天跳出来但一跳出来就是跳过一大截。假如对这一大截毫无感觉,那就是瞎过日子,而假如能慢慢认出一切那其实就印证了自己活过的轨迹。我胡子其实也白了,只是天天照镜才没察觉时间的飞速,真的,一切都是有迹可寻,这个“迹”就是人一直拥有的自然节奏。也许以前我没去选择它,但它就在我身边所有可触一切里留下记录。所以说节奏会慢

慢回来,因为人人都不同,人人都会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生命节奏,到你老那时,你也会发现其实自己也一直就活在自己的思维节奏里。
  我很早睡。或许别人看来只是争取休息的养生之道。
  可现在我自己又不是这样看了。
  这是我在主宰我的节奏,我要在这个时刻给这一天画上句号。
  有了思维,角度就不一样。

 

伞的心情 (2008-10-28 11:08)

的心情

 

  北京总是干旱日子多,回来不只感觉大气里空气潮湿,年终也逐渐多雨,且下起来就是没头没脑哗啦啦那种,我索性就把一把特大雨伞置于门边,好随时随地候命。
  温带的潮湿我其实也曾习惯过一阵的。伦敦就很湿。伦敦的湿是因阴阴冷冷的湿,春天明明来了好像没
来,秋天到了也难得几天天高气爽,它就湿湿遢遢地一副犹豫不决样子,有时会让人错觉那是一份稳静沉着,其实窝在窗沿旁心神极度不宁。
  热带的潮湿我该从小过惯,大马路走到三马路上课只要遇上一阵突然大雨我都会索性淋个痛快,
严肃的家教难得有老天来偶尔冲洗干净,然后那天就浑身湿透听课。住在热带海洋的人谁都试过冒着滂沱暴雨过马路,那种冲冲兴头,那种毫无所谓,那种我行我素,也算有点个性。我们也看惯随时不测的风云,中午热到煎皮下午很可能就落汤鸡,尤其海边大雷雨,甚至会下到整片天空沉沉昏黑,也大概只有这样的阵势才制得住我,只能乖乖窝在滴滴答答的亚峇屋顶下望洋兴叹。
  吖所以说,时间是最有力的人生砂纸,磨啊磨,什么形状都被磨钝了。
  因为现在,我渐渐习惯带伞了。
  而以前在伦敦时我还笑英国人的,说做作,雨伞像根拐杖般点着,一摆一拐地走路,人瘦还好,
人肥的话,一摆一拐犹如痔疮初愈。但别说,当时年轻,一点也不能明白那支雨伞在心理上的位置。

  而现在知道因为也能感同身受了,假如一只活着的狗是老人的最好朋友,但假如这狗不在了,或是一个人老到连养狗的能力都有问题了,那么他最低限度还得要有这把伞。那就是他最基本的扶持,也是他的遮盖,是他走不动时斜斜偎着的依靠,甚至能是他最寂寞时怀里那一点点还能自己夹持的实质,雨伞张开后,至少就在那一刻里,就那一片小小遮挡之下,仍是他一个最小型的庇护所。
  不,不是伤感,老人这把雨伞确实蛮有帮助的,别说地铁上已没人让位,恐怕连扶手都不留一把,有
把伞一钩一搭,至少还不至于被挤到车厢外去。
  相信谁都试过丢雨伞。我年轻时就丢过不少。甚至是新买的。望住倾盆大雨抓了伞就出去,结果
数天后才发觉那伞竟没再带回来,连弃尸何处都不甚了了。这种意气风发时的薄情寡义对手套帽子围巾也一样。但也很奇怪,人渐渐大了就不会再容易丢失这些东西,仿佛年纪大了,这些手套帽子雨伞也就像渐渐变成老人身上的器官之一。
  真的,人老到某个阶段就会有天一觉醒来从次大彻大悟今后自己对自己的真正意义——而且不只
心理上的,也包括生理上的。人要接受自己步入老年,说真的开始也是战战兢兢就如要去重新认识另个自己一样,他或许还会在别人不察觉时偷瞄街上那些玻璃反映,嗯?该是这态度吧?或者像对面那老兄弟那样?该硬朗点?或看来该慈祥点?——对了还有这把伞,该这么拿,还是这样可以偷偷靠着借点力?这?是不是透露得太多了?
  哦,要怎么地老,当然那也要学的。
  就如一把伞那样简单的事,打开它遮阳挡雨那还容易,但收起来带着时,它就会透露种种不同的
老去心情。


 

清静简单 (2008-10-27 16:34)

简单

 

  家里终于收拾好了,大家一齐做事情就容易安排一些。

  窗帘那么重,又得挂双重,说真的要我自己挂上去准累死我。

  我只挑小事情做,呵呵。

  那天煮了西洋菜排骨汤,北京很难找到我爱吃的西洋菜。

  所以回来就煲了,大家都喜欢喝,简单得很,熟悉的味道。

  家里的植物开始明白它们自己的新位置了,该长的,也就渐渐开始长起来。

  买了两把风扇,开空调电费实在太贵了,真吓死人。

  电话还是没弄好,只能打出,不能打进,正好,整天都安安静静,合我心意。

  今天慢条斯理做了一个娘惹咖哩鸡,回来了处处能买到椰浆反而不急着用椰浆,用牛奶试试,咦,汤汁还挺浓的,很好。

  大池里发现有生出来的小鱼了,是他看到的,很兴奋,可我数来数去,也就那么两三条,就乐成那样子了。玻璃桌拉开了,腾出位子,放两个小枕头,可以躺着慢慢看鱼。

 

 

  我也到鱼市场去买了四条色拉鱼回来,不算大,打算煮Asam Fish,酸酸甜甜应该会很下饭。

  年终整天下雨,那倒好,空气变得干净,不会刚刚抹了地抹了桌没多久又到处积着灰尘。

  有两篇稿,要赶一赶。

  开音乐,卢冠廷,他的歌不是很多人爱听,但无所谓啦,我们也不是“很多人”。

  他唱的《天鸟》、《过路人》、《老树的歌》、《深山行》,我都喜欢。

 

 

 

  厨房后面窗口的薄荷长得特别旺盛,去洗洗手都能嗅到空气里那阵干干净净的气味。

  雨天里传来轻轻的薄荷味,凉凉的。

  很喜欢。

  终于清静简单下来了。

  也出去走走,趁着depavali节日,城里喝喝茶,吃点心,逛逛。

  (下星期就拿新眼镜,呵呵,红色的,呵呵,难为情死了。)

 

 

 

 

日记 [2008年10月10日] (2008-10-10 09:06)

北京goodbye

今天下午就回国,什么都收拾好了。

街上的秋意还不是很浓,叶子还绿绿的。

但我的人生就是这样,到处行走,不必介怀身边什么变化。

说再见是常事,生命总是一次次再见再走再见再走。

换个空间,换个心情,让自己尝试不同的人文氛围。

让自己能从不同的众生中感受。

让自己能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

北京goodbye。

机缘到了,当然会回来走走。

看看街,看看树。

最怀念是胡同里的大雪。

但这时,都goodbye了。

 

 

 

日记 [2008年10月09日] (2008-10-09 11:32)

日光轻拂关山美

长城长,日光如一幅披天盖下的透明锦缎,闪烁着五光十色,秋天的凉意也被驱逐不少。

我说,“多少皇帝看到这片延绵江山,人性就开始歪曲了,当一个人可以俯视,又可以在俯视的同时能说我就拥有这一切,那就是最危险的事。”

但也有的人,可以站在这里说:我确实看到一切,但我可以什么都不要,我就只要站在你身边而已。

长城老旧了,时代磨损了,狼烟点点的年代已经遥远,此刻就是阳光真实,看着遍山葱翠,心里是温暖。

没有爬上好汉坡。没兴致当好汉。

简单安静就好。做点简单的事,过点简单的活。

看着长城,看不到什么雄壮豪迈,倒是感觉到:

好好躺下来,那才是安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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