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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米国CIA历史上多次对他国最高领导人搞下毒和暗杀, 其中对卡斯特罗有案可
查的attempt就有5, 6起. 至于最有名的, 恐怕要算智利的9.11事件了.
其血腥程度和悲惨程度, 都是百倍于米国的9.11.

矿业是智利的经济主体,其中占矿产品出口80%左右的铜又是智利财政的主要
来源。然而,米国垄断资本却长期控制着智利的制铜工业。他们总共投资不过5亿
美元,却攫取高达一百多亿美元的利润,甚至智利本国所需的铜也不得不从米国进
口。于是,一场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长期进行着,山姆大叔为了保护既得利益,却
费尽了心机。

战后政治舞台上最精彩的场面是数百次政变或者说是通过武力使政府换班。在
多数情况下,这些政变是国内政治、社会或种族争斗的结果,也有一些是外国政府
为了自身的利益,插手支持政变策划者,或暗杀当政的领导人。

在智利,15年时间里米国就有3位总统直接插手了那里的政局,目的是阻止亲
共势力竞选总统,保护米国在智利的垄断地位。

1964年是总统选举年,社会党领导人萨尔瓦多·阿连德再次谋求竞选总统。阿
连德出生于圣地亚哥,在意大利获得博士学位。1933年参与创建社会党,担任过总
书记、主席等职。曾任众议员、参议员、参议院副议长、议长,后任过卫生部长,
1952年至1964年期间3次参加竞选总统。他自称马克思主义者,主张经济社会主
义化,工业国有化(包括收回米国制铜公司),没收庄园,实行土改;对外反帝、反殖、
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对此,米国历届政府十分仇视阿连德。就在这一年,在
肯尼迪总统授意下,一个由白宫、国务院和中央情报局有关人员参加的华盛顿特别
小组很快成立,它负责指导与阿连德对立的基督教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弗雷
的竞选活动。中央情报局是具体执行者,他们一方面向弗雷的基督教民主党提供了
400万美元的选举活动经费,一方面资助右翼报纸,撰写社论,用造谣、诽谤、污
蔑等手段,进行反阿连德、反共产党的大规模宣传活动。与此同时,还秘密组织训
练“反共”的农民和劳工团体上街游行闹事。由于米国政府的插手,这次选举,弗
雷获得多数选票,当选为总统。

1970年,又是智利选举总统的日子,白宫又开始了策划阻挠阿连德当选总统的
计划。1970年3月,国家安全委员会内负责审核中央情报局秘密行动的总统特别小
组,又称“40委员会”,首次批准在智利进行反阿连德的宣传活动。6 月,从智利
传来消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阿连德可能在大选中获胜。一些在智利有巨额投资
的米国大公司开始惊慌起来,他们深深懂得,一旦阿连德当选,会把大公司收归国
有,于是纷纷解囊资助反对派候选人参眩首当其冲的是国际电话电报公司和安娜
康达铜业公司,前者私下约见中央情报局局长赫尔姆斯,表示愿意提供 100万美元
作为反阿连德秘密行动的经费;后者交给国务院50万美元,希望国务院干预此事。
米国总统尼克松听取情况汇报后,当即斥责中央情报局办事不力,他把基辛格、中
央情报局局长赫尔姆斯叫到他的办公室,命令他不惜任何代价干掉阿连德。

中央情报局局长赫尔姆斯对总统的决定疑虑重重:风险太大了,因为这个注重
立宪主义的国家,从上个世纪以来还没出过政治暗杀事件。但总统决心已下,要改
变是很难的。赫尔姆斯在日记中写道:“或许只有10%成功的把握,但这是为了拯
救智利,值得去尝试一下。不要顾及危险,也别让美驻智利大使馆卷了进去。准备
好1000万美元的现金,如需要的话还可以更多一点,派出我们最能干的人去冒此风
险。在48小时内制定出行动计划。”

赫尔姆斯决定采取两个方案:第一方案即采取外交和经济行动;第二方案就是
必要时要不惜一切手段阻止阿连德就任总统。后来,他选择几名得力干将组成一个
特遣队,决定秘密实施第二方案。他任命有经验的戴维·菲利普斯为特遣队队长。
第二方案是根据总统授意,在绝密情况下进行。当时,在中央情报局内,也只有局
长、计划处长、西半球科副科长及在智利的12名人员中的4名知道此事,甚至对国
务院也是保密的。菲利普斯得知内情后,对总统的专横命令感到十分愤怒,但他还
是提出了建议:“只有一种办法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即军事政变。”“但要办成
这件事需要一段时间,因为目前智利军人,尤其是陆军总司令施奈德将军反对采取
任何不合宪法的行动来阻挠阿连德就任总统。”

尽管特遣队员做了大量工作,但几乎没有一个智利的头面人物愿意出场唱主角。
鉴于这种情况,中央情报局决定从多方面加强分化工作,研究了一个三点式计划:
(一)继续收集情报,物色有军事政变意向的智利官员;(二)通过舆论宣传,散布谣
言和采取恐怖活动,在智利形成一个适合政变的社会气候;(三)对那些有政变意向
的智利官员讲明,虽然米国不能直接派兵进行军事干预,但米国政府将全力支持发
动军事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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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内山

内山自留地
内山 发表于 2007-01-27 01:50:18
然而三点式计划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唯一有政变意向的智利陆军退
休将军罗伯特·维沃克斯,也因为很快被施奈德司令注意而动不了手脚。中情局决
定先把施奈德这块绊脚石踢开。但赫尔姆斯不赞成暗杀施奈德,担心一旦杀死了施
奈德,智利军人就会支持阿连德。由于局长的这个禁令,赫尔姆斯的手下决定不暗
杀施奈德,但先要绑架他。

在智利绑架施奈德将军,中情局不得不求助于熟悉当地情况和与智利军方有联
系的米国驻智利使馆武官和国防部情报局,请他们协助物色绑架施奈德的合适人眩
不久,智利退休将军维沃克斯表示愿意执行绑架任务,并向中央情况局人员说:他
决定10月22日绑架他,因为10月24日是国会确认总统的日子。接着圣地亚哥卫
戍司令卡米洛·瓦伦米拉将军也表示愿意绑架施奈德,中央情报局均同意了他们的
计划。

米国大使馆武官怀默特上校会晤了一名智利陆军军官和一名智利海军军官。嗣
后,他把这两名军官提出需要10枚催泪瓦斯弹、3支轻型自动步枪和500发子弹的
请求告诉了中央情报局。很快,两名智利军官所要的武器,隐藏在外交邮袋里,从
米国偷运到了驻智利的米国大使馆武官处,怀默特上校将武器转交到了两名军官的
手里。

就在这些武器发运出去的第二天,中央情报局获悉绑架施奈德的计划失败了。
原来,圣地亚哥卫戍司令瓦伦米拉将军和维沃克斯将军都知道对方有绑架施奈德、
发动政变的计划,但他们不愿携起手来一同干,因为两人都想在政变成功后担任军
政府的首脑。当瓦伦米拉得知对方要绑架施奈德的消息后,抢先行动,但那天施奈
德将军没有像以往那样乘坐陆军司令部的汽车去吃晚餐,而是改乘私人汽车外出了。
尽管后来找到了他,可警卫人员寸步不离,使执行绑架任务的人始终无法接近。中
情局十分紧张,他们怕这些鲁莽的军人坏了整个计划,于是派人一面规劝维沃克斯
和瓦伦米拉不要草率行事,一面又给每人 5万美元,鼓励他们再试一下。

1970年10月22日晨 ,当施奈德乘坐的汽车朝陆军司令部开去时,途中突然
窜出 8辆小汽车将施奈德的汽车拦住,几个拿枪的人把这位将军乘坐的汽车车窗砸
碎。施奈德知道事情不妙,忙拔出手枪准备自卫,歹徒们怕死,抢先开了枪,子弹
击中了施奈德的咽喉、胸膛。3天后,施奈德因伤势过重去世。

智利警方立即进行搜捕。第一批抓了一些同右派政党有政治联系的富家子弟,
从他们身上查获了使用过的武器,接着警方立即逮捕了维沃克斯。调查中,警方又
发现瓦伦米拉也有策划政变的企图,随即也将他送交军事法庭。与此案有牵连的还
有1个海军元帅、若干大庄园主和政治上的头面人物共有 32人之多,后都被逮捕,
宣判有罪。

中情局得知施奈德的死讯时,十分震惊。他们并不担心这些鲁莽军人的命运,
而担心的是他们提供的武器是否落入智利警方之手。后来得知,那天维沃克斯派人
去绑架施奈德时,并没有准备要杀死他,去执行任务的人随身只带了手枪,没有带
米国人提供的武器,中情局这才如释重负,放下心来。

施奈德将军之死轰动了全国,正如中央情报局事先估计到的:“要是陆军总司
令施奈德遭暗杀的话,只能使智利军队更坚决地聚集在立宪主义的旗帜下。”第二
天,在圣地亚哥有数十万人为他送葬,人们义愤填膺,愤怒声讨杀人凶手。无疑这
使智利军人和人民更加团结在阿连德周围。米国政府对智利局势十分担心,因为选
举总统已经进入高潮。

因施奈德事件被激愤的选民顷刻倒向了阿连德领导的社会党、激进党、共产党
和社会民主党等组成的人民团结阵线,1970年10月,阿连德竟获得了多数选票,
当选总统。

米国政府搞掉阿连德的决心并没有改变,他们多管齐下,一方面继续进行第一
方案,由国务院在智利“制造了经济恐慌”。米国政府立即停止了一切新的双边或
多边经济援助,削减对米国私人投资的商业信贷的保证,降低了在进出口银行的客
户信贷分类级别,并拒绝就智利的外债问题进行磋商。另一方面中央情报局悄悄进
行第二方案中没有完成的工作。加紧了对智利的军事援助和军官的培训工作,分化
瓦解智利军队对政府的支持。为此,中情局向阿连德的反对派提供了 500万美元的
活动经费。它又给各种独立宣传媒介以支持,使这些反对派的报纸、电台、电视台
一古脑儿进行反阿连德政府的宣传。政变发生之前,又支持反对派工会组织罢工,
造成了智利经济的严重失调,目的显然是促使人民对阿连德的不满。

正当反对派在前台捣乱之时,中情局支持的右翼军方势力却在幕后极其秘密的
情况下策划着赶阿连德下台的一场政变。经过几年努力,中央情报局通过美元、武
器先后收买了智利陆军司令奥古斯托·皮诺切特将军、空军司令古斯塔夫·利将军
和海军司令、警察部队司令等一批高级将领。米国从1964年为阻止阿连德参加总统
竞选至1973年9月阿连德被谋害,共耗费1200万美元。但这些美元没有白费。

9月18日是智利的独立日(国庆),按照惯例,这一天首都圣地亚哥要举行隆重
的庆祝活动。中情局认为这是发动政变的一个难得机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军
队可以借口加强节日安全,大量调动部队而不会被阿连德怀疑。1973年9月10日
前,政变部队佯装执勤部队将首都以外的陆海空三军部分部队陆续调抵首都附近,
有的已经进入首都待命。

1973年9 月11日清晨,通向首都圣地亚哥大道上,一批批坦克车、装甲车、
运兵汽车在夜幕的掩护下,浩浩荡荡向市区开来。市内枪声大作,政变的先头部队
在控制政府机关和要害部门时与那里的警卫部队发生了枪战。7时左右,负责攻打
总统府拉莫内达宫的海军司令帕拉西奥斯将军率领海军士兵首先赶到总统府,同忠
于阿连德总统的警卫部队展开了异常激烈的战斗。7时40分,正在组织反击政变部
队的阿连德总统给妻子布西打电话,告诉她“我在拉莫内达宫,形势严重了,海军
已叛乱。我将留在这里。”这是阿连德给妻子的最后一个电话。不久阿连德总统向
全国发表广播演说。这时,总统府外的枪战更加激烈地进行着。下午1点多,空军
司令古斯塔夫·利将军下令出动空军飞机轰炸拉莫内达宫。阿连德总统的警卫部队
敌不住空中、地面的夹攻,死伤惨重。下午2时,在几番轰炸之后,指挥攻打总统
府的政变部队司令帕拉西奥将军进入总统府。

阿连德总统命令身边的30名随行人员撤离总统府内的独立大厅。他从储藏室内
取出一顶钢盔,手持卡斯特罗送给他的苏制 AK自动步枪,决心与政变部队决一死
战……

第二天,阿连德的妻子布西接到电话,说她的丈夫在一家军队医院里。当她赶
到医院时,士兵们不让她进去。她同一位将军谈话中得知她丈夫已经死去。后来,
政变部队把她带到空军一个机场,她被领上一架飞机,只见中间放着一口棺材,上
面盖着条军毯,她要求看一看阿连德,遭到拒绝。他们把她送到金特罗斯空军基地,
又乘汽车来到离圣地亚哥125公里外的圣伊内斯公墓。埋葬前,布西再次要求看一
看阿连德的尸体,一名军官不让看,说棺材已经封好了。布西愤怒地说:“萨尔瓦
多·阿连德不能这样秘密地埋掉。我希望你们至少要知道你们正在埋葬的这个人的
名字。”“他是共和国总统萨尔瓦多·阿连德!……”

当时任内政部长助理、后逃到以色列政治避难的维加,在他最近写的《阿连德
的陨灭》一书中说:他从智利军队内部得到的可靠消息,阿连德总统是被一批政变
士兵枪杀的。士兵们冲进红色大厅,遇到 5个人,并立即枪杀了他们,其中一人就
是阿连德总统。后来进来了5名文职人员,其中有吉洪医生的同事帕里斯医生(他后
来被政变部队在圣地亚哥体育场拷打致死),他检查了阿连德的尸体,发现至少有6
粒子弹洞穿阿连德的胃部和下腹部。政变后的第三天,智利参议院对外政策委员会
主席赫苏斯·索托·阿梅斯蒂当时说:智利总统阿连德的尸体中了17颗子弹。当时
的米国报刊也是这样报道的,这说明,阿连德是被政变部队士兵打死的。

1990年 7月30日,在阿连德以身殉职17年之后,现政府为他举行了葬礼。他
的葬礼按照一名国家元首应有的规格举行。法国总理罗卡马、西班牙副首相格拉、
西德前外长勃兰特、墨西哥前总统埃切维利亚、乌拉圭前总统桑吉内蒂和阿根廷前
总统阿方辛等著名政界人士和阿连德的遗孀布西参加了阿连德的迁葬仪式。
芳苑绿汀
方汀 发表于 2007-01-27 02:08:40
回复 #2 内山 的帖子
按把美国叫米国,此帖作者该是日本人。把布什叫布西,至少是台湾人。阿连德吃亏就吃亏在自贴标签上。那样西方的马列主义者不该让美国坐不住啊。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7 18:14:56
呵呵:)
米国当然不是好惹的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2:48:22
美国人的很多做法,比如说对拉丁美洲那些国家的影响,对以色列的偏袒以及伊拉克战争,在我们看来确实相当气愤。不过美国的民主又不是对其他国家人民的民主,而是在自己国内的民主。

所以美国的这些政策,要是非要跟民主搭上关系的话,那就是美国追求自己国家的最大利益,让美国人民过得更好。比如说美国在拉美的利益最大化,美国当然希望拉美没有国家于他作对吧。

当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相信很多美国人是想把自己的民主带给其他人,比如说伊拉克,去伊拉克也不仅仅是为了石油,虽然我相信石油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所以不要因为美国人对世界其他人做了很多坏事,就否定民主的政体。话又说回来,美国人不也做了很多好事。伊拉克一战之后,世界石油价格一直在跌,美国人固然得了好处,我们中国不也得了好处?还有在联合国,反种族屠杀,毒品等等这些问题上,美国人还是做出了很多,比其他任何国家做的事情都多。

当然这又牵涉到一个人道主义的问题。中国人熟悉的一句话,叫不干涉他国内政。但其实我们经常干涉他国内政。比如说联合国的维和部队,就是专门干涉他国内政用的。关键问题在,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干涉,干涉的程度怎么把握。每个国家的利益不一样,当然得出的结论不一样。
eric的个人空间
eric 发表于 2007-01-29 13:58:36
木鱼桥, 维和部队不是为了干涉他国内政, 维和部队甚至不应该卷入任何国家的内部冲突. 请明查.

没有人说民主不好, 但民主不是绝对的, 就象自由也不是绝对的. 凡事都有一个度, 而这个度在哪里, 就要看实际情况, 不同国家情况不可能完全一样. 所以才要尊重国情, 尊重别人的内政.

既然美国要举民主的大旗, 那就要遵循民主的理念. 在国际社会上也一样, 也是有民主制度的. 凭什么你单方面认为别人不对你就要干涉?而大家都认为不对的事, 又偏偏拦着不让干涉(比如最近一次以色列入侵黎巴嫩)?

这就难怪别人怀疑美国推销民主的动机了. 美国人问题确实不少: 一是自以为是, 二是一刀切, 三是带有个人利益, 喜欢搞双重标准, 四是自己的人格(国格)有问题, 私利心太重, 所以遭人烦, 也是有道理的.
eric的个人空间
eric 发表于 2007-01-29 14:08:23
木鱼桥, 开个玩笑. 你不是对道德不屑一顾的吗? 但有意思的是, 道德在人类社会无处不在. 就连在国际事务中也一样.

美国人在国际上太过霸道, 太过关注自己的利益, 而且时常搞双重标准, 所以在很多国家眼中, 美国的道德水平实在是不高啊, 所以他推销的东西, 就算是好东西, 别人也会怀疑呀.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4:23:17
当然不是为了干涉内政,而是不可避免地介入了这个国家,事实上干涉了内政。维和部队不介入冲突的原则确实是存在的,维和部队目的是维和。

我写这段文字,主要是针对题目的。我想这个题目的误导嫌疑相当的大。民主没有东西方之分,虽然那确实是西方发展出来的。国情不同大家都承认,没有人说中国一天之内就成民主国家了,但问题是中国现在正在走向民主吗????

国家之间,利益优先。联合国里面都还有五大国呢,哪里有民主?我说过了,美国总统为美国人民服务,不是为世界人民服务的。你尽管可以批评美国政府的这种作为,事实上西欧国家也反对美国的很多做法,但这并不与美国国内的民主冲突。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甚至从人权角度批评美国,但也与美国民主关系不大,至少不能因为美国做了这些事,就把这些事情套在民主上面。

所以虽然怀疑事可以理解的,但出发点是有问题的。美国自己国内批评美国政策的声音也很多,西欧也很多,不过一般都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不是从民主出发。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4:33:23
我对道德不屑一顾跟道德无处不在并不冲突。

道德事实上制约了所有人的行为方式。中国人缺乏法制观念,而道德观念横行。但道德是很个人的东西,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很难界定,所以不免会有危害他人正常权利的倾向。比如国人会为深圳公开那么多性工作者这件事大声叫好,也只有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从死刑宣判到执行死刑能够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完成。法庭的宣判竟然受到群众如此大的影响。

从这里我又想起了文革。但大多数人都要打倒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就算没有任何错误,也会被打倒。事实上,正是这种多数人盲目的道德观念,导致了文革中的悲剧如此地多。大多数暴政并不比一人暴政来得好。

这也是我鄙夷所谓的“道德”。当然,我鄙夷的是一些“道德”行为,比如说盲目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为了保护中国的所谓“传统”的道德,禁锢国人性自由的道德,为了所谓稳定,而压制言论自由的所谓道德等等。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9 18:21:40
to 木鱼桥:

显然,你太偏激了!

可以说你接受的信息是片面的——“也只有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从死刑宣判到执行死刑能够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完成。”
是什么时候的事?是当前的中国吗?请你举出一个例子!
我相信也许发生过这种事,最“早”也就是“83严打”,或者在文革中,或者在更早的国内战争中。
你总不能拿清朝的事例来抨击现实社会吧?

当代中国,确实缺乏“法制观念”观念,不过,人们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法制观念”正在逐渐提高,这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但是,这和“道德”有什么关系?我相信,”依法治国“,才是众望所归。
“道德”和“法律”并不是决然分开的。事实上,在“道德”约束下的人们,不会涉及“法律”问题。

一个人可以鄙视“道德”,这是个人的自由。但是,“道德”是约束社会公众的一个“规则”,对个体的约束并不十分有效。你抵制也好,支持也好,只要你生活在这个社会,你都受惠于这个社会的“道德”,这是不争之实。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9 18:41:42
第9楼木鱼桥:

“法庭的宣判竟然受到群众如此大的影响。”

我可以给你举几个案例:

“讨薪杀人案”——王斌余被判处死刑,并已处决;
“陕西杀人魔”——邱兴华被判处死刑,并已处决;
“张掖掏肠案”——乔建国被判处死刑(一审证据不足);
还有马家爵、马向东、候建军、袁宝璟等等。

这些案例,网上对量刑的争议很大,也有资深的法律界人士参与。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法律并不是十分公平的。
但你一句“受群众如此大的影响”,恐怕有些片面了。结合马向东案,对法院施加“影响”的,不仅仅是“群众”,资深的法律权威都参与了。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8:47:30
村夫,要置疑我的论据当然没有错,不过你应该做点家庭作业。我说几小时还是不小心说多了,真是抱歉啊!

“杀人犯邱兴华,上午9:41分读完判决书,10:10枪决完毕,误工不超过半小时,堪称专制主义的一次急性发作。”

你自己去查资料吧,这件事发生在去年12月!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9 19:08:05
聊起案例,又想起一件事,就是前些时候发生的——

戴海静——搜索这个词,估计看不到多少,相信被屏蔽得差不多了。我本人亲历了这个案子在网上的传播过程。。。
戴海静是温州一个漂亮的中学教师,嫁给了当地一个富家公子,两人是中学同学。
两人后来有了一个孩子,忽然有一晚,戴跳楼自尽,事先并无任何征兆。
她和她的学生感情深厚,有些学生甚至喊她“妈妈”。由于当地有关部门的“习惯”作风,引起了学生的不满,发动了一次游行(网上戏称“走街”),并在各大网站论坛造势,得到了大多数网民的支持。
由于“仇富”心理等,这件事也点燃了在当地群众心中压抑已久的“愤怒”。一个谣言(其实明眼人可以当场识破),变成了一个导火索,愤怒的群众聚集起来,砸毁了男的家的工厂(据说损失千万),并阻断了当地的“国道”,终于遭到了“镇/压”。
现在,网上基本封锁了后续的消息,我在温州的朋友告诉我,一切结论还是最早的——抑郁症自杀。。。。。。。。

我想起这个,不是反对“言论自由”。而是说,“群众”的判断能力,确实不敢恭维。
这种事例,在文革期间,甚至是之前之后,不胜枚举。。。
内山自留地
内山 发表于 2007-01-29 19:08:18
请问木鱼桥, 就算你举的这个例子是事实, 那你认为这是带有普遍性的吗? 这件事是制度使然, 还是有个人因素造成的?

美国警察滥用暴力, 电视镜头拍到也不是一两次了, 怎么没有看到你得出结论说美国没有人权啊?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9 19:18:47
(记者杨继斌)10月19日下午2时30分,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对陕西汉阴“7·14”特大杀人案进行公审。在历时4小时的庭审之后,审判长宣判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注:这是一审)
++++++
因为在12月8日的二审中所有法律程序都已经进行完毕,所以今天的二审二次开庭后,主审法官直接进行了进行宣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驳回邱兴华的上诉,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立即执行死刑。

宣判后,法庭对邱兴华验明正身,整个过程大概经过了30分钟。上午9时40分,邱兴华被押赴刑场。10时许,邱兴华在安康江北被执行死刑。

============
这个案件事实清楚,并无疑点。网上争议的是,是否应该对邱兴华进行精神鉴定。。。。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9:25:51
内山说的对,这是个个例。但是问题是,我想让你诚实得回答一句,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一旦出现类似的事情,法庭会不会再一次受到群众的影响?

这件事的原因我先列举几个,不敢说完整了。一个是政府或者法院对自己判决信心不足,至于为什么不足,情况比较复杂;第二是中国民众法治观念薄弱;第三是法院的人法治观念也很薄弱。

相对比,美国若出这样的事情,一审判决之后,罪犯没有任何辨别的机会就被执行的,有没有可能出现?

村夫上面还提到消息被封锁了,至少这一点,美国比中国做的好多了。以美国如此强大的媒体,每年你听到的警察暴力有多少?而我们中国,你仅仅在网上搜查一下城管就足够了。至于被联防队,在监狱里的被虐待的,甚至记者民工遭殴打的,我想不用我多说了吧。
内山自留地
内山 发表于 2007-01-29 19:28:46
看来木鱼桥钻了牛角尖了.

二审即终审, 判决后立刻执行, 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既不违反法律, 也不违反人权, 你叫两百个牛人过来也没用吧.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9:34:15
速杀邱兴华 源于不自信
十年砍柴 @ 2007-1-2 23:09:07 阅读(8355)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邱兴华被枪毙已经五天了,在有些人看来,人死一了百了,连萨达姆都这样,何况一个杀死十数人的农民。干干脆脆将其枪毙,看还有谁继续饶舌下去。但如此速杀邱兴华 ,就维护了司法公正么?专家们“干预”就真的“破产”了?审判方扬眉吐气树立了权威么?

我没看到有人替邱兴华喊冤,要求对其做精神病鉴定和为其喊冤,完全是不同的,其中差别普通人都能分辨出,难道那些法院工作者反而看不出?几位签名的专家靠一封公开信给自己所能增添的“人气”有限,贺卫方等人的知名度已经足够了,似乎不需要利用邱案继续扬名。倒是撰写《“杀人狂魔”邱兴华伏法与专家干预司法的破产》的某法院政治处主任徐爱民,通过痛斥专家让我知道了他的大名。----其实,这求名和求利一样,只要方式正当有何不可?那些希望“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先贤如文天祥、海瑞等等不是也在求名么?

专家想不想干预司法、影响判决,这是个伪问题。一般人不要说专家,就是我等小网民,也愿意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也希望这番评论能产生某些影响。-----人同此心,这是一种正常的心态,小民和专家一样,都有言论自由,没有哪条法律禁止法官以外的人士讨论一件案子,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我看来,贺卫方等人要求为邱兴华做精神病鉴定,和陕西当地某个农民说这样的杀人恶魔不快点枪毙留在世上干啥之类的言论,都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有不同意见的存在才构成多姿多彩的社会。按一些法院工作人员的逻辑,希望速杀邱兴华以告被害者冤魂的“民意”,难道就不是“干预司法”?难道能否“干预司法”要由法院自己来选择和批准,看哪些“干预”有利于自己哪些不利于自己?。我认为真正能“干预司法”的,是对审判者自身利益有直接影响的人,比如法院领导,比如当地政法委,比如更大的官,他们能决定审案法官的升迁。专家们比起那些希望“速杀”的农民来说,知名度高一点,社会影响更大一点,这没错。但在对审案法官直接利益的影响方面,和要求速杀的农民没什么区别,而且高喊“速杀”的人可能还有人数上的优势。我觉得法官们最应该抵制的是那些有能力干预他们独立审判的官员们,可惜没这个胆量,对专家学者一点议论,反而暴跳如雷。

既然专家没那份能耐“干预”独立审判,那还叫什么“干预”?当然你会说他们具有“干预”的欲望,如前文所说,这种欲望恐怕许多人都有。问题在于,如果审判者自信能做到真正的公正,自信有足够的司法权威,还在乎是专家还是农民在议论?美国法庭判决辛普森谋杀罪不成立,审判者为何不用担心舆论对司法的“干预”?-----因为人家对美国的法律制度以及对司法权威有足够的自信。

说白了,速杀邱兴华,正是司法当局不自信的表现。对自己能否真正遵循程序公正没有信心,对自己的审判能不能被公众接受没有信心,也就是说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所谓的“司法权威”在公众心目中是什么样子,所以只能按照几千年前就存在的、最原始的刑事原则“杀人偿命”迅速了结此案。

距邱兴华被枪毙还有两天,死刑复核权就归最高人民法院收回,这给人感觉有些迫不及待。难道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相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水准?害怕放掉杀人犯,所以要赶着复核权被收回前行使正义?如果真如陕西省法院所说的那样,邱兴华不是疯子,那何不让这件社会争论不已的案件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甚至让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立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做出鉴定,若不是疯癫再杀邱兴华,岂不更能服众?岂不更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我以为如此急迫只能说明,他们担心如果真的鉴定出邱兴华是疯子,不能枪决。首先是自己颜面无存,因为以前一直坚持邱兴华没疯,自己的“权威”因之而更不堪了;其次是不是担心如此血债累累的“杀人恶魔”,如果因为鉴定为精神病患者而逃过死刑,被害者的家属和普通民众没法接受,对他们形成更大的舆论压力?甚至不断上访?----说到底,是对自己,对这种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文化没有信心。

邱案让我想起明朝万历年间一件震动朝野的大案-----“梃击案”。某日一位叫张差的汉子,持一根棍子冲入太子所居的宫殿,打伤门卫后被执。意图谋害储君,这可不是一般的案件。皇城的巡城御史预审后,不敢自作主张,将此案移交给刑部,并作出很有弹性的初审意见:此人看起来疯疯癫癫,但说话又显得很狡黠。因为太子朱常洛----后来的泰昌帝很不讨父亲万历帝的欢心,万历帝宠爱郑贵妃所生的儿子朱常洵,但迫于“立长不立幼”的祖宗之法和维护祖制的大臣压力,不得已立常洛为太子。如果太子不幸死了,继承皇位肯定是郑贵妃所生的常洵。因此这案件引起朝野议论纷纷,一位普通的蓟州农民,怎么可能闯进太子的宫殿行凶呢?许多人怀疑是郑贵妃和兄弟郑国泰策划的。案子到了刑部,尚书的意见是“该人疯癫”,如此就容易了案,不会有甚么牵扯。而几位主事、员外郎不同意上司的意见,派人私下审讯行凶者,招供是某位大太监用钱收买,于是不得不进行三堂会审----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十几位官员参加审判,审讯结果更吓人,原来这个行凶者被郑贵妃信任的某太监豢养了三年,这完全是有预谋的案件。再搞下去朝局将大乱,此时多年来隐居深宫不见大臣的皇帝出面了,带着太子接见各位大臣,一再声明自己对太子很倚重,太子说话了,叫众大臣不要纠缠此案了,就以“疯癫”处理此案。----于是,张差被当成疯子杀了,两名太监被悄悄地处死,一场政治风波过去了。(参见拙作《朝局稳定重于寻求真相》)明朝时疯子行凶,也不判死刑,此案涉及太子和朝廷重大政治问题,所以不管是不是疯子,都得杀掉。

当然,邱兴华案只是个普通刑事案,看上去和“梃击案”没法比。但要不要对一个很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进行医学鉴定,关乎的不仅仅是邱兴华的生死,而是考验一个依法治国说了很多年的国家,面对具体案件能不能毫不动摇地维护程序公正和法律权威,这就是个大问题了。而且,随着医学的发颤,今天对精神病鉴定的水平比明朝已高出了太多。

然而,最后的答案让我失望。如此做法我不认为在维护了司法权威,看了徐爱民先生《法治社会需要司法权威还是学术权威?》雄文,我觉得这位先生满脑子非此即彼,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斗争哲学,难怪他说专家的“干预”破产,好像审判者和专家是对垒的敌人,杀了邱兴华,就等于赢了专家,可以露出胜利的笑容了。我认为,如果学术有权威的话,它和司法权威不完全一样,两种权威也不彼此排斥。司法权威建立在公正判案,建立在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基础上。而学术权威建立在精神独立、思想自由之基础上。在此基础上树立的“学术权威”,既不依靠打压不同意见,也不应当屈服于强权或舆论。因此说,任何人包括法院的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法理的层面上反驳贺卫方等人要求做精神病鉴定的观点,同样也要允许别人对这种反驳的观点再反驳,再辩论。一个独立的知识分子,追求的不是“赢了”谁,而是自由表达,自由表达的观点或被赞成或被反对本属寻常,认为邱兴华被杀了就等于专家们失败了说法实在可笑。同样任何一种机构也不能阻止包括专家在内的公民,对一件案子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认为邱兴华被杀审判方胜利了同样荒谬。邱兴华被利落地杀掉,并不意味着对这件案子的评论从此消弭。

在一种对自己都没有信心的司法制度下,人们还能期盼什么样的公正?还能有什么样的权威?

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说道:“因之我们的政事,注重体制的安定,而不计较对一人一事的绝对公允。牺牲少数人,正是维持大局的办法。”可是没有对一人一事的公正,哪有整体公正?牺牲少数人得来的大局,又能维持多久?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9:36:03
我叫一个过来就行了。我看你们两位,跟我一样,对法律实在了解太少。

问题在于,该走的程序没有走!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29 19:37:03
而且你再一次,忽略我的问题。我都不知道你这是第几次了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1-29 19:43:29
呵呵,木鱼桥,不是一审就毙人的。
中国的法制确实不很健全,但“过场”一定要走的——这应该是一般判断。

“城管”的事我承认,我正在关注那个北京的案例。我们看看最后那个曾经的“优秀士兵”会不会被判处死刑。

其实,关于判决,我们不应该发表意见的——法官应该依法判决!
现在中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痼疾,不知何时才能疗得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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