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评价文学作品
评价一首诗或一篇散文,评论者的观点与个人的偏好往往起着一定的影响因素。有些人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并不是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上,用比较高的思想水平的眼光,全面而深入地进行评论,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见解,凭个人的喜好来决定一篇作品的优劣。当然,这种态度是不对的,有欠公允的,必须加以纠正过来。
我们都知道,每一时代的文学作品,都有它的特色,都有它所要表现的特定的历史环境以及特殊的社会内容。我们要审查一篇作品的内容,或给予适当的评价的话,应当拿同时代的作品来比较,而不能超越时代,不顾时代的发展阶段,不考虑当时的时代局限和历史局限,就冒冒然的下个决论,这种态度并不是正确的。
比如要给李白的诗作个公正的评价,我们只能拿与李白同一个时代所出现的诗歌作品来比较,否则,如果硬要拿现代的新诗来比,那不仅要闹笑话,而且有点“不伦不类”。同样的道理,我们拿当代的新华散文作品来跟中国五四运动或三十年代或近代的散文作品来比,这样的比,实在是滑稽之至。社会背景不同,作者的思想认识不同,所要反映的社会内容也不尽相同,试问:如何比?如果说我们的散文作品“在思想水平上超越了中国五四运动或三十年代所出现的散文作品”,这我可不敢苟同。
(在一个文艺座谈会上,听到某评论家发此谬论,甚感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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