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健保少人受惠

2007-03-08 14:45:13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2月27日在早报阅读了一则关于乐龄健保改革的报道,令笔者联想起在这项计划即将推出之前(2002年7月),笔者所提出的一些浅见(见2002年7月15日交流版)。没想到事隔5年,文中所提及的诸多问题,如赔偿额太低、索赔条件太苛刻等,如今竟一一呈现了!随笔南洋网"m*K&].LC%f B,D-y'k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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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300元的每月赔偿金,在医药费与生活费日渐高涨的今天,愈加显得微不足道。300元对于身罹重病的人来说,委实帮助不大。随笔南洋网!_'v/B7a*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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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那区区的300元,欲申请也难如登天。于是,投保的国人缴付了多年保费后,在最需要经济援助的残景晚年,才发觉即使自己到了“缺少双腿”的残疾地步,还是不符合索赔的规定。因为,少了双腿还能自行进食、穿衣、如厕等,而乐龄健保规定6种日常活动:进食、冲凉、如厕、穿衣服、手和脚的动作,必须至少不能进行3项,才符合申请标准。随笔南洋网r*yE4S6Y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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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索赔手续也不简单,必须经过医生的反复严格鉴定,证实病人已衰弱得生活起居不能自理,必须时刻依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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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疑的,这样的保单,对大部分的人来说,只能是画饼充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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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8tS:^.O{7qGuest  报道中还透露,在75万投保人之中,成功索赔的只有2400人。虽然无法得知索赔申请与成功案例的确实比率,然而,乐龄健保计划已实行5年了,这不成比例的受益人数,多少显露了这项计划存在的严重弊端。看来,若想让广大乐龄人士真正受惠,重新检讨赔偿额、放宽苛刻的索赔条规,是绝对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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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联合早报。交流》版  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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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林子 杂文

投资,理财,互连网
Robin 发表于 2007-03-08 23:14:23
建议放到狮城家园版块.
林子空间
林子 发表于 2007-03-09 00:22:25
回复 #2 Robin 的帖子
很好,就请版主帮个忙。
芳苑绿汀
方汀 发表于 2007-03-09 03:15:43
回复 #3 林子 的帖子
福利国家的举措可能有些弊病,如培养懒汉等等,但不做福利国家,一些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的、残疾的,因为没有福利,或者说福利很微薄,难免衣食无着。
内山自留地
内山 发表于 2007-03-09 10:26:03
"重新检讨赔偿额、放宽苛刻的索赔条规", 这些似乎都不是私营保险公司愿意做的.......我对政府把CPF购买的医药保险统统发给私营保险公司, 多少是有一点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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