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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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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螃。
爱之深,责之切
2007-11-24 09:40:36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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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TAG: 小女人心经
- 怀鹰 发表于 2007-01-09 1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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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很难说!古人也说不清,任其自由发挥吧。
爱到八分,那剩下的那二分去了哪里?那二分也可能会作怪的哦。
很喜欢你的文笔,写到刚好八分,还有一些空间让人遐思。
- 方汀 发表于 2007-01-09 13: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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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爱情
刺猥和刺猥是不能亲近的,不然两败俱伤。
猴子和长颈鹿恋爱当然好了,其实这个类型的爱情很普遍。
不要爱到不分彼此,不要爱到要代替对方,不要爱到霸占对方。
最可怕的是,爱到不客气了。从那时起,双方就开始不在乎了。
爱之深,责之切,诚然。霸之狠,责之更切。怎样区分?
反正,男女之爱不可能常新。常新,除非嫁给别人,然后再回望你,可能会终身不渝。
- 村夫 发表于 2007-01-09 19: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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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是说的,是做的。。。。
这种抽象的东西,是不能量化的。。。。
- 舟舟 发表于 2007-01-09 23: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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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鹰说的有道理,“爱到八分,那剩下的那二分去了哪里?那二分也可能会作怪的哦。”。爱的分寸真的是难以把握呢,太远,如快断线的风筝;太近,像俩只靠在一起的刺猬。
汀芳说的“不要爱到不分彼此,不要爱到要代替对方,不要爱到霸占对方。”是对“爱到八分”的最好解释了。
然而偏偏恋爱的人是最无法理智的,正如村夫所说,是无法量化的。
男人和女人在爱的营造上是很不同的,男人的爱可以很实际很理智,可是女人,她只要拥有爱就够了。只要男人说爱她,她可以任男人翘着腿看报纸而她在厨房里烟熏火燎地做饭。可偏偏很多男人连嘴巴都懒得动,不愿意说一个不费力气的“爱”字。他会说:我爱不爱你,难道你心里不知道吗?
- 怀鹰 发表于 2007-01-09 2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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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 诗莹 发表于 2007-02-14 2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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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时候,痛也是爱,缺点都是优点。激情燃烧之后,剩下的是什么呢?
发人深省!!
- 舟舟 发表于 2007-02-14 23: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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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诗莹 的帖子
诗莹好!好久不见你了呢。
见你把论坛底页的几篇帖子都翻出来看,我也跟着再次回味了一番。
- eddie 发表于 2007-02-15 03: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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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里看到这一篇, 挺有感触的!
舟舟, 喜欢看你的帖, 尤其你的回帖, 质量非凡呐!
- 方汀 发表于 2007-02-15 07: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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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诗莹 的帖子
重新读了舟舟的帖子,有更深的体会。初恋的感觉不会长久下去。新人注定要成旧人。也许不结婚感觉会好些。
哈,这是一剂多没有滋味的药啊!
- 逸敏 发表于 2008-07-22 2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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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了。不惑了。可真正看透的有几个?
红尘纷扰,还得走下去
- 红叶笑西风 发表于 2008-07-24 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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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读到舟舟的文章,对文末的议论深有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