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喜欢唱歌,用不着理由,也不是唱给别人听,更多时候是唱给自己;许久不曾这么疯人样的唱。
倒不是曾经一度暗哑了的嗓子又再恢复青春,也不是因为自我禁锢的热情再一次决堤,更不是附庸风雅或倾泻满腔的忧愤。
从前,因为喜欢唱歌,常常被俗人的眼光责备;这也难怪,他们的灵肉,早被现代都会的油烟污染;他们眼中的世界,是一个扭曲的怪丑的世界,连太阳和鲜花都绣了一层铜臭,被推销上市场兜售。
他们没有歌;我庆幸,所以我歌。
歌中的太阳和鲜花,仍然是从前那明晃晃、暖熙熙的太阳,仍然是从前那开不败的鲜花。
歌着,朝着太阳和鲜花铺就的“荣誉”的长堤,向黎明的曙色探索……行程虽然孤独、寂寞,但歌声不断,主旋律清晰。
在那冷洌洌、空寂寂的玻璃世界里,你的歌声有多刺耳,甚至有多别扭。玻璃罩外,大部分行客都慵慵地坠入梦乡,夜雾从你的眉间升起……但,歌者的歌,主旋律依然是清晰的;作为黎明的信使,歌者的歌无愧于自己独特的嗓音。
因此,纵情的唱,疯人样似的的唱,而夜越发浓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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