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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乞丐比做什么都好
2008-01-24 21:01:00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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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夫 发表于 2008-01-24 2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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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报道那个耸人听闻呢。
我去过四马路那里多次,没有见过一次那个女乞丐。
再说,一天赚4000有可能,天天都能赚4000?还乘以一年十年?
似乎新加坡的法律,不允许无证乞丐上街行乞的。
四马路那个女乞丐,或许是钻了空子,但不可能维持多长时间的。
怀鹰老师多虑了。
- 怀鹰 发表于 2008-01-25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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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村夫 的帖子
那是数字游戏。
四马路多乞丐,是因为拜神的人多。
我曾经见过一个乞丐,一小时内“赚”了一二百块,之后就到咖啡店喝酒作乐。
后来晚报作了报道,也就消失了。
记者怎么知道这乞丐的赚钱法门?可不是笔者通风报信,哈哈……
人间就是这么个奇怪。
- 村夫 发表于 2008-01-25 1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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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鹰老师还是计算错了,呵呵。
记者接获读者提供的消息后,今天一早就到四马路观音堂了解情况。
上午9点多抵达时,果然看到一名30多岁的女郎,坐在观音堂和小贩中心之间的行人道上,向前来上香拜佛的善男信女讨钱。
女郎的两只小腿都被锯断,她跪在地上,手中拿着大串佛珠。据现场观察,在短短5分钟内,就有大
约20人动了善心,纷纷掏钱给女郎。
这20名公众当中,一半的人给2元钞票,另外10人主要给5角硬币。
这样计算下来,女郎在5分钟内就乞讨到30元。换句话说,平均1小时能讨到360元。
据附近的人透露,女郎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尤其是到了周末,她在早上8时就来到观音堂,一直乞讨到傍晚6时才离开。
如果以周末一天10个小时来计算,要乞讨到3000,甚至4000元。
http://www.omy.sg/news/localnews/200801/20080120_006_begger.html
[ 本帖最后由 村夫 于 2008-1-25 19:34 编辑 ]
- 村夫 发表于 2008-01-25 1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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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16岁时在中国出车祸断腿,一个多月前来新记者上前访问女郎时,她自称叫小慧,今年38岁,来自中国。
小慧说,她在16岁那年在中国发生车祸,当时她坐在电单车后座,摔倒后遭卡车碾过,手术后被迫锯断小腿。她在7年前到马国街头卖唱,后来听说新加坡治安好、文化水平高,便在一个多月前来我国,在芽笼租房子,到四马路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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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有人操纵。
我了解的,中国人即便是到马来西亚,停留7年,也是需要工作准证或者其他准证的。
她来新加坡,不知道是什么签证,竟然可以租到房子居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