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附件


   


    (一)


    九月。

    天空,灰灰蓝蓝,阴阴沉沉。

    空气,像慢慢凝聚的一粒火球,等待-膨胀-爆炸。

    草地上的另一粒球,在充满汗水的脚下窜来窜去,好像急着要找一个可以停歇的地方,Oh-leh,终于进龙门了,但球又被踢了出来,不安的喘息。

    一切都应该和往常没有两样,甚至要绝对没有两样。

    不过看起来今晚会下雨。

    那个坐在斜坡上看球的阿星两只猫眼溜来溜去,不时盯住我们,就怕我们会进球。

    听说这一场球赛只要他的“狗”可以踢赢我们,每个人就可以分得五十块钱,那些爱钱的家伙,有那一个不贪,个个为了利益都爱在母狗的身边爬来爬去,希望能吸他的奶!

    他的奶也真大,每个星期六那辆黑色的马赛地一走,他就得意洋洋的开始喂“狗”,他对他的“狗”说,只要肯听他的话帮他做事,一定会有很多的好处,於是无知的人都跟他。

    只有我们不肯对他“朝拜”,所以他不喜欢我和阿正,总希望找个机会让我们“死得很难看”!

    他始终找不到很好的机会,尤其是当他听说原来我是因为在一场砍人的事件中被抓回来之后,更不敢对我轻举妄动。

    那次的事件我想做的吗?说好是去谈判的,没想到原来他们在车里藏了家伙,一言不合就打起来,我不想出手的,可是手里却握着刀,警察来了就什么都说不清了!

    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我说多了也就腻了,反正不是真相的真相倒还可以起一些唬人的作用,就让它这样吧!

    阿正终于逮到了一粒球,奋勇的冲向对方龙门,大家都知道他是这里的“范地阿末”,球落入他脚下没有不进的,众哄然的乱叫了起来。

    我望着他,心里也在忐忑着,他会不会忘我的进了球?

    斜坡上的阿星看得连眼珠都突了出来。

    一脚“香蕉踢”,眼看球飞向龙门方向,就在电光火石的刹那间,球撞在门柱上弹开,跌了出网外。

    这一场球赛,我们以2:0输了,阿星很高兴,那些狗更开心,我们也没有失落。

 
     (二)

    冲凉的时候,小和尚坐在矮墙上看着我们,嘟起了小嘴,一脸的不开心。

    “真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会输?”

    阿正没有睬他,用毛巾胡乱擦着自己的身体走了出去。

    这就是阿正,从来都不爱多说话,从来都只做他喜欢做的事,谁也动不了他。

    我把满手的肥皂泡朝小和尚的光头摸去,他本能的急闪开,有些生气。

    他才十二岁,能够懂什么?打输球的道理我不会说,也不能说。

    他不放弃的紧跟着我,我拍拍他的肩膀要他回房去,他还不甘愿走,我只好大力的朝他屁股拍去,示意他走。他有些吃惊,没想到我会那么“凶”,生气的蹬着奔上楼。

    望着他的小背影,想起他第一天被送进来的时候,又哭又闹,谁也制止不了他,他是帮爸爸妈妈“看水”被抓的,大人因偷窃罪进了监狱,他就来了这里。

    小和尚的出现,让大家好象多了个弟弟,可以玩也可以欺负,但,更多的时候是-同情。

    为什么要来这里,走出去就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冲凉以后,六点半晚餐,七点开始温习功课,九点上床睡觉,这就是刻板规律的生活,听说只有这样的“生活”才能让我们有纪律起来,以后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只是我常常感觉自己像被人绑着的提线木偶……

    记得小时候看阿公做木偶戏,那些木偶就是在他的手里一拉一扯而活着的,可是当戏一演完,它们就什么都不是了,东歪西倒的躺在后台的箱子里,一动也不动,活着是装的,死才是真正的面目。

    阿公演的“目莲救母”常把死人的魂给招回来,我们的魂呢?

 
       (三)

    三个月前,我因为表现良好而被分配住入二人宿舍,不用再挤大房了。这意味着接下来我可以有更多的个人空间,不用穿一条底裤也十多个人知道是什么颜色!

    记得那一天,我高兴的背着自己的背包推开了被分派的房间,就被眼前的一片血红吓坏了。从墙上流下来的血水,滴滴嗒嗒的落在散乱的报纸上,从前发生的那一幕,闪电似的重现,刀子和棍子的乱击下,倒下去的人一身是血,扑跌在墙边,血,染红了白色的墙,滴滴嗒嗒的落在地上……。

    阿正挥着漆扫,无视于我的存在,继续刺杀着这一片墙壁。

    我头也不回的就走出了房间,一股腥腥的血味不知何时弥漫了空间。

    我告诉Mr Bar Code 我不要和阿正住在一起,我怕自己有一天会变成那一面墙,我也不想勾起从前的回忆,你们不是要我重新做人吗?为什么还要让我在阴影底下活下去?

    他低着头翻查我的记录,头上涂满腊油的发丝整齐的排列着,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叫他Mr Bar Code 的原因。他拿下了眼镜,拍拍我的肩膀:

    “人与人相处是需要时间的,你应该尝试学会和别人沟通,这对你将来出去有很大的帮助,再说,林永正不坏的,他是个好孩子。”

    他是好孩子?谁不知道他连续烧了几个停车场的摩哆单车,在这里起码要呆三年。

    不过,我知道再多说也没有用。

    就这样,接下来的日子,我在红色的房间住下了。

    我和阿正很少说话,他有他的事,我有我的活动,只有当小和尚出现的时候,我们才“有点默契”的玩他,但只要小和尚一走,这一片天地又在无声的淌血。

    或许,Mr Bar Code 没有说错,一个人要和另一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你才会慢慢了解他。

    每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都在做着同样的一件事。

    这一天是所里的开放日,家里的人都可以来探访自己的孩子。

    虽然阿正总是表现的很不在乎这样的“探访时间”,但日落黄昏前的守候,在乎的眼神是假装不来的。

    脚下的球虽然滚来滚去,其实心里在滚着的是那草场边的羊肠小道,会不会有自己等候的人出现?

    我也在等,可是我没有掩饰,虽然我知道妈妈的出现将会是个奇迹,但人都有希望。

    他也等不到奇迹,他的爸爸好像已经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一样,这是他自己说的。

    太阳不见了,草地於是暗了下来,我们很自然的把希望捏碎。

    捏碎的希望总在梦里面出现,妈妈来了,带来了我最爱吃的“面煎糕”,花生落了一地,然后梦就醒了,发现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然后发现阿正也在梦里说着话,他爸爸一定也来看他了!


   (四)

    后院的野草生得又多又快,每一回锄草,都会引来很多觅食的小鸟在篱笆的内外钻来钻去,飞进来又飞出去,看着活泼的它们,我和阿正都很羡慕,为什么我们不是鸟?

    当我们还在犹豫着,有做鸟的冲动的时候,妹妹突然来了。

    她说妈妈走了,家里只留下她和弟弟,问我怎么办?我说我也不知道。

    “哥哥,你一定要回来,我和弟弟都很怕。”

    我跑去找Mr Bar Code,他说不能以这样的理由放我回去,要我给他一些亲戚的名字,他好找他们帮忙。要是可以有“热心”的亲戚,我们以前就不用每天晚上睡在体育场里,还要常常被人赶!

    我不怪妈妈,她走是应该的,找个喜欢坐牢的男人有什么用?!挨着把我们养大,我已经觉得她很伟大了,她总爱哭着说:“我没有眼看你们这些男人!”所以爸爸进了监牢她不去看他,我在这里她也从不来。

    我想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对阿正说:“我一定要回家。”

    阿正没有多说话,只是在后院锄草的时候一直蹲在篱笆边,我看见他把篱笆的铁线剪了又剪,终于扯开了一个大洞,然后又用草堆把剪破的篱笆掩盖回去。

    我心里很害怕,但还是决定做一次鸟,我跟阿正说,我会回来的,他笑也不笑的说从那个破洞爬出去的不会是鸟,只是一只老鼠。

    我们很小心的观察了几天,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人会对我们投以注意的目光,除了阿星。

    他那双猫眼好象早已看透我们要做什么,目光吊着我们,等着抓老鼠。

    我开始担心,阿正叫我不用怕,要分散对方的注意力,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赢球,只要让他的老大位子做得过瘾,他就不会理我们了。

    於是,球赛终于输了,阿星得意忘形的被簇拥着抬回宿舍去,忘了我们的“失落”。

    “奸计”终于得逞。


   (五)

    夜静、雨死、风亡。

    在走廊的灯在十二点熄灭的刹那,我和阿正已经溜出宿舍,潜入后院,为我的做鼠行动进行一次冒险。

    我答应阿正在天亮前一定回来,他说会守候着接应我。

    我望着他,第一次感觉他那双冷漠的眼睛里其实充满

温暖。

    风已经死了,所以雨丝只能垂直的下着,落在杂草泥地上,发出空洞的淅沥声。

    杂草被移开,篱笆网被拉了起来,一只老鼠就要溜了出去,可是就在这时候,篱笆外却被一个人堵住了。

    是阿星,他就站在篱笆外,得意的望着我们。     “想骗我,早就知道你们有阴谋,想走得那么容易?”

    我和阿正一时都楞住了。

    “我是谁,会这样容易上当吗?你们真的太小看我了!”得意的同时他又有气。

    “我只是出去办点事,很快就会回来,我们的事不用你管!”我急急的说。

    “呵,不用我管,当然不用我管啦,不过只要我去跟Sir说,你们看他管不管你们!”阿星放肆的趋了过来:“这样的机会我等了很久了,我就是要你们死得很难看!”

    我有点失措,本能的后退了两步,正不知该怎么办,突然,一股劲力从后推着我,就向阿星撞了过去,三个人一起跌出篱笆外,阿星狼狈的要爬起来,阿正扑了过去,一边回头对我说:“快走吧!”

    没有思索的余地,我像一只无头苍蝇般没有方向感的乱闯,草丛的旁边就是高速公路,一定要越过马路才可以到另一边去,我没命的跑,身后传来了阿星的叫声,我知道他跟上来了,心里更怕。

    深夜的马路车辆还在超速奔驰,闪烁的车灯把雨丝拦腰切断,溅飞的水珠像无主孤魂般的掉落。就在我还在迟疑着要不要过马路的当儿,一只手拉了过来,我以为让阿星逮到了,背椎凉了半截。

    “走!”

    是阿正紧握着我的手,我们来不及再说什么,急急的就要冲过马路,可是,阿星来了,在背后扯着我们,已经没有犹豫的余地,我们只能继续往前冲!

    黑夜中有两盏鬼火向我们急速逼近,并在近距离里大放光芒,我们来不及掩眼,就和纷乱的雨丝一起投入了光芒里……!

    光芒里我看见阿正和阿星,还有我自己,都在腾空漫游,轻飘飘的,各自朝不同的方向飞了起来,要去那里…嘿…为什么那么快就可以到家…妹妹…阿弟怎么了…哦,睡了…唔…睡得真甜,你们不用怕…哥哥一定会常常回来的…你知道吗…哥哥是鸟…鸟可以天天都飞出篱笆…要去他想去的地方……呃,阿公又演“目莲救母”了,快去看…看他又给谁招魂了……!

                    -完-

   家伙:指作为殴斗的工具,如木棍、刀子等。

   “范地阿末”:前新加坡著名的足球员,被视为年轻人的偶像。

   “香蕉脚”:足球场上的一个踢球技法。

   “目连救母”:新加坡早年民间流传的一出戏曲,后被用为替死人招魂的方法之一。

   “面煎糕”:新加坡流行的一种小食,馅料有花生、豆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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