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那年我 31 的时候,他只有 11 。
阿桃走得早,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只留下这么一个儿子。
为了让儿子有比较象样的日子可过,我只好赴汤蹈火。
那一次,我把小筝交给一个卖油炸鬼的朋友,对他说:
“有回来最好,没有回来就麻烦你把他当油炸鬼一样炸掉算了!”
“你的心肠为什么那么毒,阿桃死得真冤枉!”山猪说。
油炸鬼一条条从热锅里浮上来,好象急着要跑路。
十年后,我终于回来,看见档口上那功夫熟练的小伙子,就是小筝。
油炸鬼一条条从热锅里浮上来,安分的在筷子的夹弄中游来摆去。
“你的儿子本事,他说卖油炸鬼也可以什么企业化,打算开工厂,把油炸鬼买到红毛人的地方,红毛人会吃我们的油炸鬼吗?”
“大概现在流行吧?”我也不懂。
“你留下来的钱我都给他了,他说你虽然不在他的身边,但他知道你是一个好爸爸!”
我默然。
小筝真的做得很好,又一个十年,已经把几条油炸鬼变成一门大生意,还得了个什么企业家奖。
我抱着孙子出席了欢庆会,小筝硬把我拉上台,对着大家说:
“ 如果没有我爸爸,没有他一直在支持我,我绝不会有今天,我会以他作为我的榜样!“
小筝哭了,我也哭了。阿桃,你没有白死,我总算给你一个交代,只是我是不是也应该给小筝一个交代呢?
山猪去找阿桃,没有人可以和我商量。
那个灰蒙蒙的早上,我对熟睡着的孙子说:
“爷爷去做一件事,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了,我要给你爸爸做一个好榜样!”
20 年前的某一个晚上,一家金饰店被独行盗抢劫,抢走了近 20 万元的金饰,匪徒还在行动中杀了金饰店的东主和两名职员,事后逃匿无踪,警方一直追查不到他的下落。
天一片大亮的事后,我走进了警察局。
小筝 31 的时候,我已经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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