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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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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这人没啥优点,唯一的长处就是挺懒的。
致戴凯:关于陪读问题
2007-11-15 23:18:54
- 村夫 发表于 2007-11-16 23:32:42
-
其实,这个帖子还是比较平和的,戴凯女士发应过于激烈了。
戴凯女士确实是谈了这三点的,大致内容我有记录,在场的人也可以指出谬误。
第一点,“代课老师”问题,我不是很明白说的是什么意思。
回来后问我儿子,才知道,他在中学的时候,存在代课老师的问题。
我揣度戴凯女士提这个问题主要是担心孩子们的学习受到影响。
当时,颜部长也主要是针对代课老师的教学质量问题进行了解释。
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好。
第二点、第三点,都是为陪读妈妈争取一些权利。我觉得出发点还是好的,只是有些不切合实际。这些,在场的人都可以证明。
政府华社联络组,本来就是倾听民意而来。三江会馆给我们这个机会,戴凯女士也受到邀请,我想大家都应该心存感激,珍惜这个机会毕竟,这不是理所应当的权利。
另外,应该把一些政府政策调整的信息,拿过来和大家分享。这也是我写这个帖子的主要目的。
- 我來也 发表于 2007-11-16 23:42:41
-
同意
QUOTE:原帖由 桂兰 于 2007-11-16 21:24 发表桂兰你说的这句话,太像人話了。真難得。狗嘴原來也能吐象牙!了不得呀
我国的教师与中国的教师有很大的差别:中国的教师纯粹是“teacher”,新加坡的教师是“general education officer” 。
- 我來也 发表于 2007-11-16 23: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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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馬來的
QUOTE:原帖由 桂兰 于 2007-11-16 21:48 发表起碼我敢堂堂皇皇、驕驕傲傲、光光明明說自己是馬來的。絕不像有些人,立了牌坊就不承認先前的自己…(忘典數祖)
那个是马来西亚的,哪里懂得简体字?哈~~
最可恥!
- 戴凯 发表于 2007-11-17 02:34:15
-
QUOTE:原帖由 焚琴煮鹤 于 2007-11-16 18:35 发表我说过的话,我一字一句都没有忘记。既然是对话会,我站在我的立场上说了我想说的话,部长站在部长的立场上说了部长想说的话而已,需要的只是思考,不需要辩论,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为什么你们非要让我出丑,非要让我辩论才肯罢休呢?在这里你一句、我一句含沙射影“骂”个不休呢?
戴凯女士,你的其他指控都是从第一个指控引申而来,如果第一个指控不成立,其他指控肯定也不成立,对吧?
你是作家,应该懂得村夫最后50万元的说法是一个比喻,对吗?
你说村夫所说,没有一句是你说的 ...
看起来,我要是不把我当天讲的话讲出来,那我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背一个陪读妈妈的黑锅还不够重,还要多背上一个骂人的黑锅。
那天晚上,我发言很晚,首先介绍我姓名、笔名,我说我是小说《百合》 的作者。(在任何场合,我从来不曾夸口自己是作家!)
接着,我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相信各位网友也会有所感动,在新加坡普通老百姓是有机会、有管道直接可以与部长见面的。绝对不会出现《秋菊打官司》的现象)
在国内不同,像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直接跟部长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更别谈对话了。我当时见机会难得,激动地说了自己想说的话,因为颜部长既管教育部又抓劳工部,而孩子的教育问题、家长的工作问题是最基本的生活问题,是融入的前提和基础。
我原话的三个主题都是试探性的问句,绝没有半点强迫的意思。
我是这样说的:
1、长期代课老师的教学质量能提高一些吗?
2、陪读妈妈能像PR一样合法做Part-time的工作吗?
3、我该怎么办?
并不是像村夫所说的下述这三句话:
1、关于“代课老师”的待遇及水平问题;
2、关于“陪读妈妈”身份认可的问题;
3、关于提高“留学生门槛”问题。
关于1、长期代课老师的教学质量可以提高一些吗?我是这样讲的:
新加坡学校设备好,老师也非常负责任。万一老师生病或开会,学生呢?或者由短期代课老师上课,或者去图书馆,或者呆在教师里做功课,极少有空课的现象发生。当老师出国进修或者生孩子时,半截就需要长期代课老师来代课。长期代课老师不好找,有的找的是初院毕业还没上大学的 学生来代课,这样的代课老师比中学生大不了几岁,上课就像在开玩笑,缺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不好。有孩子因为这样影响了学科考试成绩,进而影响了中三选科的事。(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因为我自己的孩子不涉及这个问题,受影响的是新加坡孩子。我以为对话会可以畅所欲言,既然选择了新加坡,以这里为家,当然希望这里教学质量越高越好,因此听到什么也就如实地说了。)
关于2、陪读妈妈可以像PR一样合法做Part_time 的工作吗?
陪读妈妈的孩子子们从小就在这里读书,已经完全融入新加坡了。但是,很多妈妈非常苦恼,找工作、租房子都很难。虽然政府说陪读妈妈一年之后可以工作,要办工作准证。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就是妈妈是陪孩子来读书的,不该做工。除了妈妈本身的素质问题以外,一些人不愿意雇用陪读妈妈,好不容易有小公司愿意雇佣,不是没能力申请工作准证,就是工作准证被拒批。有的妈妈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去打黑工,忍受侮辱和恐吓,进退两难,非常痛苦。
我个人认为,新加坡要是接纳这些孩子,也应该接纳孩子的母亲。希望政府能让陪读妈妈像PR一样可以合法做Part-time的工作,这样既有时间可以照顾孩子,又可以解决新加坡小公司的一部分劳力短缺的问题。
其实, 对于那些有钱的妈妈,即使让她们去打工,她们自己也不要去。而那些真正靠双手自食其力,需要打工维持母子生活的人,确确实实需要政府能够放宽条例,给她们自食其力的机会。同时希望政府加强审核未来的陪读妈妈,可以提高门槛,别让妓女和低素质的人打着陪读妈妈的旗号,使无辜的妈妈们背黑锅。
关于3、我该怎么办?
我来这里快要六年了,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我花着自己在国内带来的钱,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写作,一边做几个新加坡孩子的补习老师……
由于时间关系,我的话说到这里没有说完,被部长打断了,他说”补习也犯法“。
部长逐一回答了我的问题,我知道他在不加思索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完全是他自己的本意。我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沉默。
关于1、部长说: 新加坡各所学校都由各自的校长负责,校长在聘用长期代课老师时非常慎重,教学质量可以保证,没有问题……(我没有异议,我接受)
关于2、部长说:陪读妈妈不可以工作,陪读妈妈是陪孩子读书的。新加坡只要孩子来,学校同意接收孩子,只要妈妈愿意来,我们就让来,我们无法区分谁是妓女,谁不是妓女!真正头疼的是持旅游签证来芽笼赚一个星期就走的人……
(部长站在部长的位置上自有其理由。我虽然接受,但我不禁想:部长为什么这么说呢?新加坡多么好,多么爱自己的国民,多么有钱,可以出10万元奖金鼓励雇佣没有做工的新加坡人,……不提高门槛,大家还是不断地涌来想融入新加坡啊。有的陪读妈妈没有那么多钱,不工作,眼睁睁坐吃山空,生活没有着落,怎么陪孩子读书?眼见物价不断地涨,钱不够用,不让工作,怎么维持基本的生活?孩子们都已经融入了新加坡,讲Singlish,爱读English,Chinese的进步始终不大。孩子们小小年纪跟妈妈一起扛着不该扛的重担……为什么长期居住在新加坡的陪读妈妈不可以工作,而妓女却可以自由地进出芽笼赚快钱呢?如果妓女不可以分辨出来,那么恐怖分子就更难分辨了。天啊,我不是部长,我是小老百姓,站在小老百姓的立场上,我总是胡思乱想……)
关于3、部长语重心长地劝我:”你除去找个工作,薪水别要太高,要比新加坡人低一些,别怕脏怕累,别做不正当的工作……“
(这个我虚心接受,因为部长尽管义正言辞地说陪读妈妈不可以工作,但还是建议我去找个工作,这说明部长多少还是存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不管部长知不知道,有些妈妈正是做那些又脏又累的活儿,薪水比新加坡人低,赚的钱大都给小老板了,每天工作13个小时,是新加坡人所不愿意做,也做不来的工作,但是小老板赚钱也十分辛苦,甚至顾不着3个新加坡人(因为新加坡人好命,不用干也不愿意干那又脏又累又时间长的活儿),小老板交不上3个人的公积金,因此只能非法雇佣陪读妈妈(一些陪读妈妈也不愿意那么辛苦,但是人穷志不穷,虽然自己远离祖国,像没娘的孩子无人疼,但是为了孩子,为了生存,不怕脏不怕累日夜苦干……),有的小老板不给申请工作准证,有的申请,遭到拒签。听说上星期就有两个被抓到的,没收了陪读证,孩子在家里大哭,担心着自己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在当天对话会上所讲和所想 的,当然还有未讲完被打断的话。
那天结束时,秘书对我说:” 戴凯,你今天的运气很不好。“
现在想一想,我那天真是倒霉,明明白白说的话只是希望,只是提个问题,部长也没有怪罪什么,直接回答了也建议了,我也没权利体要求什么,即使我要求了,同意不同意也是新加坡说了算,一个对话会已经圆满结束了。
那么,你村夫,随笔南洋网的元老,堂堂的中国大男人,你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受苦,你不援助也罢,还火上浇油,雪上加霜,真不够意思!
为什么歪曲事实说出如下话语来攻击我呢?
看看你村夫说的话,到底哪一句是我说的呢?
戴凯女士未免有些偏激和不现实。我个人的看法如下:
戴凯女士有自传体小说出版,文才一流,自称可以做好老师,教中学,甚至教大学都没问题。因此,戴凯女士认为,如此有才的,理应得到PR身份,在新加坡自由居留和工作。
这个问题,是戴凯女士有些托大了。
作家身份和教师职业,还是有区别的。一个顶级的作家,未必是一个称职的老师。新加坡对文凭和职业的认可是比较严格的,他们理想的“教师”,必须符合他们的“标准”,必须经过他们的培训并通过他们的测试,拥有他们认可的“教师”资格。其他的,空说无益。
我何曾夸口说过自己是作家?
我何曾自称可以做好老师,教中学,甚至教大学都没问题?我何曾敢托大自己?我何曾认为我如此有才,理应得到PR身份?
此外,你看过我的小说么?你凭什么下定义说是自传体呢?村夫,你为何如此诬蔑我?
我只不过说出我的实情, 我的陪读身份限制我什么都做不了,做什么都怕被定为犯法,因此我希望能像PR一样合法,是希望,不是理应。
因为,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的处境,没有PR,我失去学多我热爱的工作机会,没有工作,我拿不到PR,我的身份做什么,永远提心吊胆,害怕违法。
对我这种陪读身份来说,没PR难找到合法的工作,没工作就拿不到PR,矛盾着呢!
关于村夫所说”提高“留学生门槛”问题…… 之前,我也力主“提高留学生”门槛。“
我从来就没有主张提高留学生的门槛,如果提高留学生的门槛,孩子父母的负担更重。
[ 本帖最后由 戴凯 于 2007-11-18 01:44 编辑 ]
- 焚琴煮鹤 发表于 2007-11-17 06:43:59
-
既然那么想要PR,可以动动脑筋,看看哪一类的比较容易。
http://www.sgwritings.com/bbs/vi ... &extra=page%3D1
也许自雇移民可能容易些,找中介公司帮你做吧。
戴凯陷入了思维的怪圈了,因为找不到工作,所以拿不到PR,因为拿不到PR,所以找不到工作。
实际上,移民厅的PR申请标准是不可能因为你的个案改变的,打个比方说,一个孩子要申请某所名校,如果他的分数不够,你跟教育部或者学校去说,如果他读不了这个中学会怎样怎样,会影响到他的未来前途,他想不开会得忧郁症,你觉得有用吗?是不是唯一的办法是想办法让这个孩子符合学校或者教育部的要求呢?
你拿不到PR,是因为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至于因此导致的问题,根本不是政府考虑的问题。每个人都存在同样的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政府只能根据标准行事。
据我所知,在有些情形下政策会因为某些人的要求改变,例如华语政策和CAODING举的国际学校的例子,但要点是必须影响到制定政策者的切身利益,http://www.sgwritings.com/bbs/vi ... &extra=page%3D1
识时务者为俊杰,吃一堑长一智,戴凯因为这类的事情也没少吃亏,怎么就没学会有点进步?
- 任我行 发表于 2007-11-17 11:52:09
-
对照了戴凯的原话和村夫,如果戴凯的原话真是如她所说,那我认为村夫的报道是失实,而且有英文所说的“put words in someone's mouth" 之嫌。
人家怎么问,报道的人的责任就是如实报道,而不是断章取义或者加入自己的猜测。
如果不是看了戴凯的原话(假定这些话是真实的记录),那随笔南洋的网友描绘了一个怎样的戴凯 - 一个把话题引入来自中国妓女,侮辱了全体中国移民的戴凯,一个向部长发嗲的戴凯,一个痛哭流涕祈求同情的戴凯。
这样的人格谋杀,网友们可曾思索过?可是公平?
- 妞妞 发表于 2007-11-17 1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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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复杂。。。。。后悔。怎么没有去听听现场。此时好发发言。。。。。
。。。对了。。自己不是才女,也不是作家。。更不是补习。。没资格进去哦。。。。
那就隔岸观火了。。。。。。

- 雪梅 发表于 2007-11-17 1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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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任我行 的帖子
建议如果有谁有现场录音,赶快的贡献出来,免得律师先生在这里指控南洋网友是人格谋杀,,
可是律师先生你有没有想过,在那个场所,那个关于新移民的话题下,提出陪读妈妈的那些问题有必要吗?合适吗?陪读妈妈有必要这样逢人,逢场,就说自己的困境,提出自己的请求,这样做你觉得得体吗?
当然戴凯有选择自己做事说话的方式,不过既然选择这样做,那么对于这样做的后果就要有有心理准备,记得在对话会之前,戴凯曾经打过电话给我,我也很真诚地建议她,只谈教育,不要谈陪读妈妈,因为话题和陪读妈妈无关,,看来戴凯没有听进我的话,
真的很遗憾,也很生气戴凯那天的发言,发言开始还是不错的,到后来戴凯已经太激动了,说话已经不经过脑子,如果主席和部长不打断她的话,还不知道她还会说些啥,,,,
戴凯写出来的发言,和那天当场的发言,大体内容顺序是差不多的,但是内容实质上已经很不相符了,对于戴凯的发言我是很在意的,也很留心去听,是因为戴凯说---她已经来新加坡6年,已经融入新加坡,希望新加坡网开一面考虑接受她为PR,,,,(大概意思,原话顺序可能有差异,),当时我很气愤,在这样一个场合,一个陪读妈妈,当着所有人的面,向部长为她自己求情,这样是很不合适的,,
所以我坚持举手发言,我在戴凯发言被部长强行打断之后第二次公开发言(在这之前我已经发过言,是关于教育方面的),关于我的第二次发言--------,我说,,新加坡的移民政策是一个国家的既定政策,不会也不可能为某一部分人去随便改变,如果你的条件符合新加坡的移民政策,新加坡政府就会自然接受你为PR,,所以我作为一个陪读妈妈,完全理解和认同新加坡现行的移民政策!
[ 本帖最后由 雪梅 于 2007-11-17 14:22 编辑 ]
- 元芳 发表于 2007-11-17 16: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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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任我行 的帖子
我同意你的发言!
经过几天的讨论,对戴女士的三点剖析是否该有个了断吧?
如果没记错在本网站对戴女士的言行是第二次,对陪读妈妈有三次品评吧?如此又热闹了一阵子,破了点击率没有啊?
明明知道那个小孩是喜欢哭闹的,你偏偏要去逗!...明明知道祥林嫂是个捐了门槛的女人,老东家仍见死不救为啥?!...
前些日子怀鹰老师在文学版对龙应台的<跌倒>,做了很细致的评诉.看了让人
我们有没有这样一种胸怀:把恨变成爱!?你偶尔碰见她请她吃好点(借此让她打牙祭),再听她说书似的唠叨(减轻忧郁),钱宽裕的时候让她给孩子补习(增加收入).
前几天我还发短消息鼓励她,多设法提高生存的能力,提高生活的质量;不然自己都温饱难保,谈何去做什么;只有自己有强大的能量后,加上你的爱心才有影响力(借用我先生的话).否则一个饱汉问饿汉:我们每餐省半碗饭给隔壁的吃行吗?饿汉说行!?
随笔南洋网站的本意是对事不对人能够在和谐的氛围下,网友们尽力宏扬中华文化,风土人情,古今时世;宣扬高格调的人性道德精神文化,而不是对某人品行的里外淋晒...
通常有也是在某人的短消息里吧?我赞同你们发100条在某人的短信息里骂她到你们手软.在公开的版面你们高抬贵手吧!毕竟
你们比起她来说各方面算是强者!假设戴女士已经在部长面前问了"我该怎么办?"后,孤立无助而自毁倒在这股网风下,
朋友们----我们是否要在寒冷的夜晚,围坐在麻将桌上守夜?或凝听哀乐,幻想阮玲玉能再次爬起来!?
- 任我行 发表于 2007-11-17 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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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 雪梅 的帖子
针对你说的几点,我反而觉得既然这个讲座是针对来自中国的新移民,也就包括已经移民的和有意向移民的人群。既然如此,戴凯作为一个有意向移民的个人,提出她的切身问题无可厚非。
这样一个有意向移民的个人,或者类似她的遭遇的人群,有这样的concerns:
(1) 作为陪读妈妈,她关心孩子的教育质量。这里关心的课题是代课老师的素质。(“长期代课老师的教学质量可以提高一些吗”)
(2)因为孩子已经完全“新加坡化”(“孩子们都已经融入了新加坡,讲Singlish,爱读English,Chinese的进步始终不大。”)而陪读妈妈们并不是个个都有这样的经济能力长期的不工作。(“眼见物价不断地涨,钱不够用,不让工作,怎么维持基本的生活?”)。有的需要工作来制造收入,所以请问有没有更多这样的合法途径来工作。(“陪读妈妈可以像PR一样合法做Part_time 的工作吗?”)这样的问题,和到西方世界的留学生要求当地政府放宽留学生工作的条例,是一样的意义。
(3)如果没有合法的工作途径,那碰到经济困难的陪读妈妈和孩子该怎么办?合法的途径太少,通过非法的途径,一旦被抓,后果更加不堪设想。("有的小老板不给申请工作准证,有的申请,遭到拒签。听说上星期就有两个被抓到的,没收了陪读证,孩子在家里大哭,担心着自己的未来。")
我尽量客观的在括号里加入了戴凯的原文。
在座可以有人不喜欢看到这样的问题被提出。也许有人觉得在这样的场合提出自己生活的困难是给新移民这个群体抹黑。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对于生活的要求。这样的场合也没有人有权利限制其他人的发言。
更重要的,之所以组织这样的会,就是要沟通。难道说沟通之前还要自我审查不成?
- 元芳 发表于 2007-11-17 16: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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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 雪梅 的帖子
你好!在网上我们算是老朋友了.看了你的贴子,我也为她激动后的话担心好久.
我建议以后有发言的场所,你坐在她旁边好吗?
- 焚琴煮鹤 发表于 2007-11-17 1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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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 任我行 的帖子
任我行每次都搞不清状况,你总结的三点在戴凯女士的提问中根本都没提到。
村夫的三点比较接近原话,或者可以更简略一点,比较少歧义。
第一,代课老师的问题。
第二,陪读妈妈的工作与身份的问题。
第三,我该怎么办的问题。
- 风住尘香 发表于 2007-11-17 17: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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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看到戴凯动辄把神请出来,心生了反感。
所谓事非经过不知难,换位思考一下,她有她的挣扎和无奈。
“倒不是担心您在任何场合的胡说八道会对我们个人或者某一个陪读妈妈有什么不良影响,只是觉得作为一个中国女人,您若是能做到得体一些,有分寸一些,到位一些,会对您个人形象有所帮助。”
既然这样,随她去吧,别替人家瞎着急了。
- 风住尘香 发表于 2007-11-17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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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南洋网站的本意是对事不对人能够在和谐的氛围下,网友们尽力宏扬中华文化,风土人情,古今时世;宣扬高格调的人性道德精神文化,而不是对某人品行的里外淋晒...“
”里外淋洒“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标榜我怎样怎样。你不是标准,不是吗? 没劲咯闹!
”朋友们----我们是否要在寒冷的夜晚,围坐在麻将桌上守夜?或凝听哀乐,幻想阮玲玉能再次爬起来!?”
请放过她吧,虽然她绝不是弱者。
- 村夫 发表于 2007-11-17 18: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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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任我行 的帖子
戴凯女士不是仅仅提问,而是有发挥的发言。
我指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有多大的出入?
我记得戴凯女士确实提到“Part_time ”这个词。我英文不好,只是听到了这个英文名词,没有听到其他的。
关于“Part_time ”工作问题,凡是拿过S-PASS以及其他工作准证的朋友都知道:工作准证的持有者,“Part-time”工作也是非法的。
如果单独为“陪读妈妈”制订一个自由工作政策,这样对几十万工作准证的持有者公平吗?他们也争取这样的自由工作机会怎么办?
“Part-time”工作,是政府削减PR福利,拉开PR和公民的等级之后,PR可以享受的为数不多的优惠了。政府考虑到PR的情绪,估计也会保留PR和工作准证持有者这个差别。
因此,我认为新加坡政府,不太可能单独为陪读妈妈制订这样的政策。
关于“陪读妈妈工作问题”,颜金勇最后证实了:由于政策理念,不可能(注:指特殊的优惠)!
这个理念大概是:陪读不做工;做工不陪读。
当然,颜金勇也鼓励陪读妈妈来本地一年后,正式申请工作。
他有一个经验谈:
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先做着。
几个月之后再换,容易找到比较理想的。
我想,这也是一个正常的渠道。
当陪读妈妈拿到工作准证时,如果有好的机会换更好的工作,一直工作下去,就有机会拿到PR。
至少,持有工作准证的人,待遇是一样的。
至于戴凯女士发言的细节,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似乎就是她和部长对话的过程中,不是谁提到了“害群之马”(类似的意思)。
后来颜金勇解释时,提到:“我们分不清申请人是不是妓女”。
这句话让在场所有的来自中国的人都感到了羞辱。
- 村夫 发表于 2007-11-17 18: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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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 风住尘香 的帖子
实际上,戴凯这个人,无所谓放过不放过。
只是那天,和政府的对话会,透露出了一些政府的信息,应该让网友们了解。
- 村夫 发表于 2007-11-17 18: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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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戴凯 于 2007-11-17 02:34 发表这一条,我没有疑义的。
关于1、长期代课老师的教学质量可以提高一些吗?我是这样讲的:
新加坡学校设备好,老师也非常负责任。万一老师生病或开会,学生呢?或者由短期代课老师上课,或者去图书馆,或者呆在教师里做功课,极少有空课的现象发生。当老师出国进修或者生孩子时,半截就需要长期代课老师来代课。长期代课老师不好找,有的找的是初院毕业还没上大学的 学生来代课,这样的代课老师比中学生大不了几岁,上课就像在开玩笑,缺少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不好。有孩子因为这样影响了学科考试成绩,进而影响了中三选科的事。(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因为我自己的孩子不涉及这个问题,受影响的是新加坡孩子。我以为对话会可以畅所欲言,既然选择了新加坡,以这里为家,当然希望这里教学质量越高越好,因此听到什么也就如实地说了。)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是你道听途说而来。
这种“毫不为己,专门利人”活生生的例子,可惜我之前没有意识到。
只是,但愿,您听到的,都是真实的和可信的(包括代课老师在课堂上的行为等等)。
- 戴凯 发表于 2007-11-17 18: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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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11-17 18:27 发表第一,你的记性太差了。
戴凯女士不是仅仅提问,而是有发挥的发言。
我指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有多大的出入?
……后来颜金勇解释时,提到:“我们分不清申请人是不是妓女”。
这句话让在场所有的来自中国的人都感到了羞辱。
第二,如果你认为颜部长的话让你感到羞辱,那么你单独找他说理就算了,为什么三番五次非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呢?
再说了,颜部长的话也没说错(只不过说话之前没时间考虑考虑话就脱口而出了),事实上真有那种事情发生啊,自己人不争气,你有什么法子?
我根本就不想提那件事。
是你!指名道姓,非拿我开刀,把所有的罪过都怪在我头上,不把事情闹大,你誓不罢休!
你是什么人?你到底居心何在?
踩一踩我,你就痛快了吗?
[ 本帖最后由 戴凯 于 2007-11-18 01:25 编辑 ]
- 焚琴煮鹤 发表于 2007-11-17 19:02:23
- 戴凯真的是无可救药了,村夫指名道姓的说的是你戴凯女士,你怎么又把那两个字换成了陪读妈妈。
- 村夫 发表于 2007-11-17 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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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戴凯 于 2007-11-17 02:34 发表关于Part-time工作问题,我在55楼讲述了我的看法,我认为这个要求有些过份,不可能被政府接受。
关于2、陪读妈妈可以像PR一样合法做Part_time 的工作吗?
陪读妈妈的孩子子们从小就在这里读书,已经完全融入新加坡了。但是,很多妈妈非常苦恼,找工作、租房子都很难。虽然政府说陪读妈妈一年之后可以工作,要办工作准证。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就是妈妈是陪孩子来读书的,不该做工。除了妈妈本身的素质问题以外,一些人不愿意雇用陪读妈妈,好不容易有小公司愿意雇佣,不是没能力申请工作准证,就是工作准证被拒批。有的妈妈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去打黑工,忍受侮辱和恐吓,进退两难,非常痛苦。
我个人认为,新加坡要是接纳这些孩子,也应该接纳孩子的母亲。希望政府能让陪读妈妈像PR一样可以合法做Part-time的工作,这样既有时间可以照顾孩子,又可以解决新加坡小公司的一部分劳力短缺的问题。
其实, 对于那些有钱的妈妈,即使让她们去打工,她们自己也不要去。而那些真正靠双手自食其力,需要打工维持母子生活的人,确确实实需要政府能够放宽条例,给她们自食其力的机会。同时希望政府加强审核未来的陪读妈妈,可以提高门槛,别让妓女和低素质的人打着陪读妈妈的旗号,使无辜的妈妈们背黑锅。
当然,让政府知道这个信息,无可非议。
如果有人认为这个观点正确并且切实可行,通过讨论,我也可以修改我的观点。
现在明确了,“加强审核”、“提高门槛”,是戴凯女士公开提出的。
我承认我之前也支持这种做法。
只是在对话会之后,我忽然意识到,新加坡政府对法律和政策的影响,并不像中国那样直接。
我观点的改变,在主帖中有所提及。
我不知道一个女人,在一个对话会上提及“妓女”和“低素质的人”是什么用意?
在中国,有“妓女”这个职业吗?
戴凯女士的护照上,盖着“高素质”这个印章吗?
如果都没有,怎么让新加坡海关进行甄别?
“妓女”和“低素质”,事实上是没有标签的。
戴女士极力撇清,未必也撇得清楚。
在那种场合,成功地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不是自取其辱是什么?QUOTE:原帖由 戴凯 于 2007-11-17 02:34 发表
我从来就没有主张提高留学生的门槛,如果提高留学生的门槛,孩子父母的负担更重。
噢噢,原来前一段时间,新加坡对留学生的收费涨价,是村夫你的建议吗?找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