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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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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这人没啥优点,唯一的长处就是挺懒的。
关于“北大女生与州长”事件 最新:州长被双规
2007-08-22 19:08:32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论坛模式查看查看(7140)回复(16)好评(0) 差评(0)
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 村夫 发表于 2007-07-19 18: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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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又是一个网络热点。
“网络管制”的介入,更是值得关注。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19 1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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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交待材料中出现人物:
石某:受害者。女,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现就读于北京大学。
杜崇烟:嫌疑人。男,中共湘西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
汪一夫:男,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杜崇烟之子(随母姓),现就读于北京大学物理系。同时提供其校内网ID:200703254和1747572730。(提供校内网ID的原因是懒得贴照片了,照片是为了下面的分析做铺垫)
滕某:女,受害者母亲,材料中只提到一个手机号码。真实程度待考。。
案情分析:
声明:以下分析均依据受害者交待材料和本人对受害者的了解作出,本人不保证分析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请勿转载。
我们所知的一切关于本事件的资料,主要来自受害者的自述材料,在无法验证此材料真实性的情况下,仅依据材料对案情进行如下分析:
网络上公布出来的受害者石某的交代材料并未完结,仅仅写到了强奸案结束,这并未完结的交代材料带给我们诸多疑点:
1、帖子正文中提到的嫌疑人赠与受害者的手表、钻石等物品在交待材料中并未体现,或许是由于没有完全引用交待材料的原因。
2、受害者石某在交待材料中称1月与嫌疑人杜崇烟发生关系,在之后的半年中是否与杜崇烟继续保持关系?如果没有保持关系,那么何来手表、钻石?如果继续保持关系,那么能否算是强奸?
3、在北大未名和两全其美的两篇帖子中,只有北大未名这篇帖子提到了手表、钻石,而两全其美对这些物品只字未提。
4、正文中提到犯罪嫌疑人警告受害者不要将事情说出去,同时提到还有州长警告受害人的录音,而在交待材料中则说是犯罪嫌疑人哀求受害者不要将事情说出去。
5、交待材料中没有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任何涂改的痕迹,但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字迹潦草的部分,明显是书写者(是否是受害人待考)在书写的过程中着急导致的,所以这份交待材料应该是由某人写好后重新抄写的。
6、受害人说自己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强奸而失去处女,就我个人对受害人的了解而言,这根本是扯淡。
以上分析仅仅是案情的一些枝节部分的疑点,以下将要谈的是案情中个人认为最大的疑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动机问题。
受害者石某在交待材料中说犯罪嫌疑人杜崇烟希望石某成为自己的媳妇。石某在生活中或许是一个贤妻良母类的女性,由于我个人和受害者接触不多,就这点本人无法作出任何评价,只能依据交待材料中石某的自述得出以下结论:杜通过在生活中的接触对石某产生了好感,认为石某能够成为一个相夫教子的好媳妇,所以一直支持儿子汪一夫和石某交往,在某种原因的驱使下杜借来京出差的机会强奸了石某。
据以上分析,我们很容易看出问题的关键即是“某种原因的驱使”。嫌疑人杜崇烟究竟因何动机强奸了受害者石某?美貌?气质?还是一些其他的个人原因?在我个人看来,石某并不是那种能够引起男性强烈侵犯欲的女性;进一步来说,假若除去北大学子这个光环,石某的相貌和气质在我个人的评价中应属于中等偏下,因为垂涎石某美貌而发生强奸个人认为基本是无稽之谈。
排除相貌的原因之后,我们很难找到其他强奸的动机。杜的职务是州政府领导,假如杜是好色之徒,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渠道(或是自愿送上门来的女人)解决自身需要,并不需要通过强奸这种可能危及自己政治声明的做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同时,杜强奸石某需要背负很大的风险(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杜并不是一个不理智的人,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选择这种做法。
排除了以上的各种因素,我们可以得出杜强奸石某的动机有可能为以下三点:
1、杜受了某种药物控制,失去理智;
2、杜存在心理疾病;
3、杜的心理压力过大,需要发泄。
前两点动机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小,我们只能将动机归结到第三点上。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杜对儿子汪一夫寄予厚望,而汪却辜负了父亲的希望,杜由于儿子的问题感到极大压力,希望物色一个合适的儿媳妇来引导儿子走上正途,而理想中的儿媳却对儿子并无好感,杜恼羞成怒(或是其他心理因素?)强奸了石某……这个解释虽然有合理的地方,但无论如何不太可能成为合适的动机。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最大的疑点在于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上。
——以上言论,可能是熟悉两方当事人的一个北大学生的分析.
好象女的爸爸是警察,妈妈是个地区官员,有点背景.此事绝对有名堂.据说女的长得很差.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19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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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水木清华己删了。
标 题: 关于水木清华BBS上北大女生被州长强奸的帖子,我和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记录
本人网络中心教师段海新,愿为这个帖子负一切责任。如果版主或站长删我的这个帖子,先问问自己是不是还有良心,我回到学校后马上找张再兴书记跟你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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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夫 发表于 2007-07-19 19: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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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就爱多管闲事
我听了两份网上的录音,对比一些其他东东提几个疑问(个人意见)。
1、电话当中的两个人是不是当事双方?(因为我不认识他们俩,所以不熟悉他们的声音)
2、那录音是在什么情况下录的?为什么男的声音那么清晰,而女的声音怎么像蚊子叫一样(我把声音调到最大了,还是一句也没听清那女的说的是什么!),按照常理,有录音那录音设备肯定是女的带在身上或放在附近的,而离录音设备近的肯定声音要大一些吧!
3、第一份录音当中只听到男的要求女的保持沉默,没听到对什么事保持沉默。
4、那女的既然想到要录音,为什么不引导对方说出当时强奸时的一些情况?(如果说不好意思,或是害怕或是不愿提起,个人认为不合理,当然除非她根本没想到这些。)
5、男的为一州之长,而很多网友又认为女的不怎么样(排除北大学生的身份),那么是什么原因要让一个州长非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儿媳不可?是那女的有特别强的能力或是家庭背景,还是什么?北大女生总不止她一个吧!
6、面临换届,会不会是有人想要坐州长的位子而无所不用其极?!
以上只是本人不理解的几个问题,望各位一起探讨探讨。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19 19: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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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对于北大女生与某地方官员性关系事件的个人分析
2007年7月18日 扭扭兔
我不了解事情真相不敢下定论,但是也根据网上流传的信息来试着分析一下,不足或错误之处还请大家指出。
1. 很多人说这个女孩长得不怎样(水平属于中等偏下),又说网上有她的照片。但是,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有人能贴出该女孩的照片。即使有,除非是以前出现过在北大校园网上等与女生有历史关系有一定可信性的网站,否则,我们如何能知道那就是该女孩的照片?一般来说,在受到性侵害后,被侵害者及其家人都不愿意公开其照片的,在女孩致警察部门公开的的说明中也只提到了姓氏。这本身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隐私。尽管一小部分人根据女孩提供的公开信息已能知道她是谁。但是更多的人很可能到最后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那么,是否有可能性侵害者就捉住女孩及其家人的这种心理,公布一个不真实的照片或伪称已见过照片女孩并不漂亮,在女孩及其家人不可能做到对公众公布真实照片这一点的情况下,把社会上的舆论转向对女孩不利?
2. 根据网上流传的信息(自称对该女孩有所了解又偏向于官员一方的),中间提到:
(据以上分析,我们很容易看出问题的关键即是“某种原因的驱使”。嫌疑人杜崇烟究竟因何动机强奸了受害者石某?美貌?气质?还是一些其他的个人原因?在我个人看来,石某并不是那种能够引起男性强烈侵犯欲的女性;进一步来说,假若除去北大学子这个光环,石某据以上分析,我们很容易看出问题的关键即是“某种原因的驱使”。嫌疑人杜崇烟究竟因何动机强奸了受害者石某?美貌?气质?还是一些其他的个人原因?在我个人看来,石某并不是那种能够引起男性强烈侵犯欲的女性;进一步来说,假若除去北大学子这个光环,石某的相貌和气质在我个人的评价中应属于中等偏下,因为垂涎石某美貌而发生强奸个人认为基本是无稽之谈。
,因为垂涎石某美貌而发生强奸个人认为基本是无稽之谈。)
但又提到:
(石某在刚来北大的时候是有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男友的,来了北大之后不久就和一个大了她很多的有妇之夫交往,我们下文中称之为“老男人”。石某在一段时间里同时和这两个男友交往,大概到了石某大二的时候,老男人的妻子知道了石某的存在,便来到北大,三个人进行了一番谈话(大致是老男人的妻子哀求石某与老男人分手),之后老男人可能与妻子离了婚,专心对石某,石某也和男友分手,一心一意对老男人。据了解,在石某大一或者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和男性发生过关系。交待材料中所谓的“失身”,不过是博取同情的一种手段。
据外围情报显示,石某的老男人是个富商,石某的行为可以说是傍大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石某的品行)。老男人在石某手机中安装了窃听装置,同时监视石某的一举一动,使石某几乎没有和别的男性交往的可能性。假如石某发生材料中所说的意外,这个老男人应当会立刻知道同时做出反应。)
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问题。
其一,如果石某的相貌和气质应属于中等偏下,她又如何能傍得上富商或大款?仅因为她是北大女生并且年轻?
其二,网上流传的对石某不利的分析文章下的结论是:(由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比较符合逻辑的结论:
1、“强奸”事件有可能真实发生,但并不能确定是“强奸”,其中不排除有石某为了某种利益自愿与杜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
2、在利用“强奸”事件没有达成利益的情况下,石某(或其家人)将事件改头换面,公之于众;
3、“强奸”事件本身应当是一个圈套,否则何来开房实录和电话录音?
4、最后的交待材料是枪手写出的,而石某仅仅是将材料抄写了一遍。)
问题在于,即使官员不是强奸石某,那么如至今为止论坛上偏向怀疑石某的网友及对石某不利的分析文章也不得不承认的:官员存在于石某通奸的可能性。这里就有一个疑点:官员身居地方上一定层次的职位,如果与一个儿女辈且又相互认识的女生在酒店开房发生关系,他冒的风险也不小。如果石某真的长得不起眼,他值得这么做吗?特别是,网上流传的对石某不利的分析文章又说:(石某的家庭应当在当地属于极有势力的人物,所以石某母亲滕某(文中用了“藤某”,好像没有“藤”这个姓,怀疑是笔误)的身份可能是:
1、滕万翠:自治州常委,州统战部部长
2、滕兴红:吉首市科技局副局长
……
还有一些可能的结果,由于可能性过小,所以被排除。
无论石某的母亲滕某是统战部长也好还是科技局长也好,总之在当地是一个极有势力的人物,否则也不可能与杜保持良好关系。)
这样说来,官员冒着得罪同样有一定地方势力人士的风险去与一个长得不起眼的儿女辈女生通奸?
3. 网上流传的对石某不利的分析文章提到了
受害者石某在交待材料中说犯罪嫌疑人杜崇烟希望石某成为自己的媳妇。石某在生活中或许是一个贤妻良母类的女性,由于我个人和受害者接触不多,就这点本人无法作出任何评价。)
但是接着下来,文章又提到了
(石某在刚来北大的时候是有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男友的,来了北大之后不久就和一个大了她很多的有妇之夫交往,我们下文中称之为“老男人”。石某在一段时间里同时和这两个男友交往,大概到了石某大二的时候,老男人的妻子知道了石某的存在,便来到北大,三个人进行了一番谈话(大致是老男人的妻子哀求石某与老男人分手),之后老男人可能与妻子离了婚,专心对石某,石某也和男友分手,一心一意对老男人。据了解,在石某大一或者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和男性发生过关系。交待材料中所谓的“失身”,不过是博取同情的一种手段。
据外围情报显示,石某的老男人是个富商,石某的行为可以说是傍大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石某的品行)。老男人在石某手机中安装了窃听装置,同时监视石某的一举一动,使石某几乎没有和别的男性交往的可能性。假如石某发生材料中所说的意外,这个老男人应当会立刻知道同时做出反应。)
这就奇怪了,从作者提供的情况来看,石某至少已是一个说好听一点性观念比较开放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放荡的人,为何他自已还说对石某在生活中是否一个贤妻良母类的女性无法作出任何评价? 另外,作者自称个人和受害者接触不多,但是竟然能对“老男人在石某手机中安装了窃听装置,同时监视石某的一举一动,使石某几乎没有和别的男性交往的可能性。” 这种信息也能了如指掌。窃听装置本身就有一定的隐秘性,目的是以目标无法发现。石某是艺术类的学生,能够自行发现窃听装置?如果老男人在石某手机中安装了窃听装置再告诉石某,目的是让石某不出轨,那就是太笨了。难道石某不会再买第二个手机?她能傍上大款,就能赚上一定的钱。手机现在也不值钱,有两三个手机也不奇怪。石某又如何没有和别的男性交往的可能性? 如果老男人在手机上做了手脚的同时又请私家侦探整天盯着石某,石某又如何可能发生与官员开房发生关系这一文章作者承认有可能发生的事?更重要的事,作者和受害人接触不多,石某也不可能把老男人在她手机上做了手脚的事随便告诉别人,那怕是很熟悉的女性朋友。那么作者怎么会知道这么隐秘的事情?
3. 所谓树要皮人要脸,如果女孩的家庭真有一定的势力,又是冲着官员换届的政治目的而来。那么他们更不可能用上说自已的亲生女儿被强奸或通奸的这一事件来达到政治目的。在中国,被人强奸或与人通奸本来就被公众有所歧视。如果这样的消息传出去,即使女孩的妈妈真能取代事件中的官员的职位,她们一家也已家败名裂。她们值得花上这样的代价?如果不是为了自已家而是为了政治盟友的利益,那就更不值得花上这样大的代价。
4.有人说女孩的字写得不好,字不好不等于其学科成绩不好,而且也没听说过北大所有学生的字就一定很好。特别是对于艺术类的学生,一般来说更讲究具有的才艺。而且艺术类的学生招收的各科成绩在某种程度上要低其他类(体育类除外)一点。又有人说女孩的公开说明中没有错别字,可能是别人代写后由女孩来抄的。这就怪了,难道不可以是女孩首先写好草稿后再抄一遍?特别是给警察部门的信件,肯定是正规,不可能是一次而就。至于说明后面盖住了女孩的名字,这也很容易理解,难道换了你会愿意公布真实姓名?
5. 有人说女孩到机场去不太符合常理,但是难道官员把儿子的一个普通同学带到机场就是合理了?
当然,这不代表女孩就没有错的一面。从女孩公布的情况来看,我怀疑女孩至少在被迫发生关系后产生了息事宁人的心理,没有马上地报警。从强奸案要求的证据来看,恐怕已经难找到了。除非能找到当天在酒店目击或听到响声的证人。到现在再提出告强奸并胜诉,恐怕真的需要找很好的律师或需要司法部门做很深入的调查。但是从女孩对事情的阐述来看,我认为类似的情况不排除发生。比如说没有即时报警和继续去见官员,这都可能是女孩被侵害后迷惘害怕的心理。当然了,这也有可能是女孩自已与官员通奸后因某种目的作出的解释。但是,如果女孩本身家庭有一定的权势,又已傍上了一个富商,为何还要与一个父亲辈的权势比起女孩妈妈并不高出很多的官员通奸?为了钱?她不缺。为了性?更不可能。为了妈妈的前途?并不需要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对比大家对这次事件的各种分析和对比女孩致警方的说明及网上对她不利的流言,我更倾向于相信女孩方面。而且,我怀疑有人或有关方面专门请了枪手在网上散布对女孩不利的消息。
在司法部门和纪律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前,我认为各种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事情上,可能是女方的说明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还有可能是半真半假。但是要解决事情就必须由有关部门强力的介入,由于当事双方可能都有一定的政治力量,那就更需要媒体力量的监督和有关部门对调查情况公开透明的公布。
在此并对事件中清华(北大?)校网管理员的勇气表示敬意。如果那篇与警方人员的电话对话是真的话。
- 白乌鸦 发表于 2007-07-20 20:06:36
- 清华大学的这个老师总算没有丢清华大学的人,我做呼院博客编辑的时候也 多次接到公安局的电话,我索性给他来个口是心非,就是嘴上答应他,实际上我 什么也不做,等他再打电话的时候就打到站长那里了!在中国,所谓的言论自由,骗人的!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0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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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白乌鸦 的帖子
其实,在哪里,所谓的自由都有一个“度”。
而在中国,这种“度”被恶意地利用了。
比如在重庆,一个县委书记,因一个职员散播一条短信(调侃的),下令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动。这个县委书记的作为,已经违法。而执行的公安机关呢,他们不知道那样做是违法吗?这些专业机关的人,有法不依或故意违法,后果是很严重的。
重庆这件事,通过网络曝光,已经得到了处理,这就是有名的“彭水诗案”。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0 2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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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续:州长夫人出面斥为造谣 新京报
今年4月25日,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号外]州长(地市级)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帖子称该女生被湖南某州长强奸并被警告“不要说出去”。昨晚,州长夫人汪某称该事件为造谣。
最初发帖人为dcyer。dcyer对记者称,其为当事北大女生小Y的朋友。dcyer并出示了有小Y签名的授权其处理该事件的委托书。
7月4日,在北大康博斯餐厅小Y和记者见面,称希望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她自称,今年1月22日晚,其被家乡父母官湖南西部某州州长强奸。
7月18日,dcyer向记者提供了一份7页的举报材料,两段录音以及一段视频。
“噩梦般的回忆”
举报材料上,小Y自述称,这是“噩梦般的回忆”。
小Y称,其家在湖南西部某自治州的一个县城,2004年和家乡父母官之子W从同一高中考取北大,该州长出差北京时,会请儿子的同学一起吃饭。
小Y说,对该州长的第一印象是:“他个子不高,戴一副眼镜,很健谈很和蔼,”但之后,该州长让儿子找她做女朋友。
据举报材料,2007年1月22日,该州长来京出差,约小Y晚8时左右来到北大资源宾馆五层一个房间。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晚上,”举报材料上,小Y写道,两人聊了一会儿天之后,该州长突然说:“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然后”一把紧紧抱住我……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
举报材料上写道,该州长苦苦哀求此女生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并会善待我的父母和亲人。”
小Y提到,1月24日,自己曾给该州长写过一封信,说“内心的慌张和害怕”,但该州长拿到后,撕了冲进厕所里了。“并强调”以后不能给他写信了,甚至连日记和博客都不能写。
录音语带恐吓
记者获得的两段录音中,一段录于今年6月12日,时间较短,仅12秒;另一段录于7月7日,时间有3分25秒。
第一段录音有“不沉默就不要命”语句,带有明显的恐吓成分。里面说:“如果你想活命的话,你就要保持沉默!要求的是要沉默嘛,是不是啊,不沉默就不要命了嘛,是不是啊?”
在另一段录音中,男声对女方的身心表示关心。
7月4日,小Y称,这些录音是为了自保,在与该州长通话时录制。
而在dcyer提供的视频中,一段画面是在一宾馆房间内,背向镜头的男子张开双臂拥向小Y,被小Y推开。由于声音较为嘈杂,两人对话无法分辨。其间该男子曾转头出现侧面。
dcyer说,这是该州长7月中旬,出差北京期间,再次要求与小Y会面时拍下。记者未能证实上述男声和视频男子为该州长。
州长夫人斥为“造谣”
记者昨日致电该州州长,其一直未接听电话,随后为关机。
昨日晚22时20分,记者电话该州州长夫人汪某。汪表示,州长已获知网络上该举报材料,其称,该材料为“伪造、虚构、造谣”。并称,该举报材料为“女生受人胁迫时写出的”。
记者随后问及,如何解释两份录音时,汪某说,这两段录音中,有一部分是其丈夫的声音,但是有一些是别人加上去的,是别人的话。“那些是别人加上去陷害的。”
- eric 发表于 2007-07-20 22:23:09
- 当太多的消息, 消息太多真假难辨的消息出现时...网络还能被相信吗?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2 16: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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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被州长奸污"续二:当事人石瑶的声明(图) 红网
红网7月20日讯(记者 洪湾)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贴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局受理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北京大学学生,立即与北大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该局告知,当事人石某已经报案,并称手写《举报材料》完全是他人胁迫所作。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该案是一起北大女生被胁迫手写《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传播诋毁他人名誉的刑事案件。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
以下内容来自论坛:
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贴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局受理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北京大学学生,立即与北大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该局告知,当事人石某已经报案,并称手写《举报材料》完全是他人胁迫所作。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该案是一起北大女生被胁迫手写《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传播诋毁他人名誉的刑事案件。据了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关于“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强奸北大女生”的消息,今日下午,当事人北大女生石瑶委托红网发出澄清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石瑶声明全文)
针对近日网上发布的关于“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强奸北大女生”的消息,作为文中的当事人,我现在做出如下声明:
文中我的亲笔书写的所谓“举报材料”乃为他人强制要胁(应为“要挟”,编者)所作而非出自我的本意,现此事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久便会真相大白,希望大家不要妄自揣测相信谣言。
再者录音皆系非法途径所获,并且是经过剪辑加工的。
贴子中所谓“该女生目前已经崩溃”以及“父亲身体不好承受不住打击”等纯属造谣扯淡,我现在精神状态很好,我父亲身体也十分健康,他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支持我,同时我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整个事件乃某些居心叵测阴险狡诈之人蓄意策划精心设计的结果,其用心之险恶,严重损毁了我的名誉和杜州长的名誉,我一定会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讨还一个清白。
作为北大的学生,我一定会坚强地面对这些事情,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冤枉好人,不要轻信坏人恶意炒作诽谤之言论。
公道自在人间。流言止于智者。
谨此特予澄清。相信不过多久,公安机关一定会证明我的清白,还杜州长的清白。
石瑶拜托
2007年7月20日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2 16:59:49
-
附:电话录音翻译:(录音文件请在相关新闻中查找)
录音一
男:嗯,这个事情,把这个情况和你沟通一下。我就觉得你,嗯...我现在也只有这样的,反正到目前为止,她/他还没有做出,反正我会依法依规的办事,大不了这个事情就是这么个事,嗯,好大个事哪?她/他如果硬要歪搞(注:即“坚持乱来”的意思),要诬告,要敲诈,那么我就必须、我会依法**(听不清)如果说她/他没超出这一步,那么我就紧她/他的(注:即“不管了”的意思),她/他自己要搞就搞她/他的。我就是讲把这个情况也给你那个一下,我就怕你又蒙到鼓里。这个时候你看啊,最后我就怕又给我们两个带来伤害。到时候就**(听不清)
女:嗯
男:你...,我就是觉得你心中要有个数啊
女:嗯
男:你刚才打电话后睡着了吗?
女:睡着了啊。
男:你又睡着了啊?
女:嗯。
男:那你真能睡啊!
女:累老火了(注:即“很累”的意思),这向。
男:你哪么累老火了?是不是我们,我和你妈把你折磨得心灵累老火了?
女:身心都累!
男:你哪么身心都累啊?你讲一下。
女:我有一大铺(注:即“一堆”的意思)作业没做。
男:你有那么多作业啊?
女:嗯。
男:硬是哟,把你们当小学生、中学生搞的哦
女:你,你以为是汪一夫哦,什么都不搞哦?
男:哎哟,一讲一讲,就讲到汪一夫头上去了,呵呵。他...他什么都不做,我硬讲不到。(注:即“不听讲、管不到”的意思)嗯~~~~哪个都要像你这么在行哦,我硬~~~我要有你那么乖的一个女儿嘛,我硬是,我心里就满足了,我不晓得有多高兴。我为儿子的事情也忧愁,你看。
女:他又搞什么了?
男:啊?
女:他又做什么了?
男:他做是没做什么,他就是学习没你那么攒劲(注:即“努力、勤奋”的意思)。你看我都只有这么不断的学习,他硬没学习的习惯,习惯不好哪。
女:他要回来在家里搞什么,今天?
男:啊?
女:他不是回吉首了吗?
男:他是回吉首了啊,他现在和我一起到长沙。
女:哦。
男:我到长沙来了。
女:那你现在在长沙啊?
男:哦。嗯~~~~你自个休息。
女:嗯。
录音二:
“如果你想活命的话,就要保持沉默,要求就是保持沉默嘛,是不是嘛,不沉默的话就活不了命了。”
- 南洋布衣 发表于 2007-07-23 18:01:39
-
来自:XXXX
发送到: 南洋布衣
时间: 2007-7-20 21:16
内容: XXXX向您报告以下的帖子,详细内容请访问:
http://www.sgwritings.com/bbs/vi ... amp;page=1#pid54555
他/她的报告理由是: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关于“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强奸北大女生”的消息,今日下午,当事人北大女生石瑶委托红网发出澄清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针对近日网上发布的关于“湘西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强奸北大女生”的消息,作为文中的当事人,我现在做出如下声明:
文中我的亲笔书写的所谓“举报材料”乃为他人强制要胁(应为“要挟”,编者)所作而非出自我的本意,现此事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久便会真相大白,希望大家不要妄自揣测相信谣言。
再者录音皆系非法途径所获,并且是经过剪辑加工的。
贴子中所谓“该女生目前已经崩溃”以及“父亲身体不好承受不住打击”等纯属造谣扯淡,我现在精神状态很好,我父亲身体也十分健康,他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支持我,同时我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整个事件乃某些居心叵测阴险狡诈之人蓄意策划精心设计的结果,其用心之险恶,严重损毁了我的名誉和杜州长的名誉,我一定会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讨还一个清白。
作为北大的学生,我一定会坚强地面对这些事情,同时也希望大家不要冤枉好人,不要轻信坏人恶意炒作诽谤之言论。
公道自在人间。流言止于智者。
谨此特予澄清。相信不过多久,公安机关一定会证明我的清白,还杜州长的清白。
石瑶拜托
2007年7月20日
北大女生澄清“州长强奸”传言
http://bbs.rednet.cn/1-2.dll?BoardID=10&ID=8943322
湘西、北京警方正依法处理北大女生手写“举报材料”案件
http://hn.rednet.cn/c/2007/07/20/1264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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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网友向我报告:“此主帖内容有可能失实。”
我认为,这个事件,已经在对公众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更有必要继续追踪报道下去。
本贴现在锁定,暂时中止讨论,待有新消息当开锁公布。
这个处理较晚,见谅!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4 18: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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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遭州长强奸案情扑朔迷离 网友争相揭真相 新快报
先称被强奸后公开辟谣 发帖人被拘留,网友争当福尔摩斯急待揭开真相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强奸北大女生”的消息,早在今年4月就出现在各大网站,经过几个月的沉默,日前终于爆发了。 由于平面媒体的介入,事件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先是当事人北大女生石瑶委托红网发出澄清声明,接着消息的发帖人dcyer再次在网上公布有关证据。22日,dcyer被警方拘留讯问。
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网友急待了解真相,纷纷充当起“福尔摩斯”,对事件进行了不同的解读。
●录音记录片段分析
杜崇烟:刚才打电话以后,你睡着了?
石瑶:嗯。
杜崇烟:又睡着了!!(夸张的语气)那你真能睡啊,怎么那么累啊?是不是我和你妈把你折磨心都冷了。
石瑶:你在长沙啊?
杜崇烟:是啊,好,你休息。
网友“阿佑”点评:从上面的对话来看,这个女人与杜崇烟比较熟悉,关系也比较好,也可以解释为所谓的强奸在他们眼里算不上强奸,所以用不着义愤填膺。
“噩梦般的回忆”
在举报材料上,石瑶自述称,这是“噩梦般的回忆”。
石瑶称,其家在湖南湘西,2004年和家乡父母官之子从同一高中考取北大,该州长杜崇烟出差北京时,会请儿子的同学一起吃饭。
据举报材料,2007年1月22日,杜崇烟来京出差,约石瑶晚8时左右来到北大资源宾馆五层一个房间。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晚上”,举报材料上,石瑶写道,两人聊了一会儿天之后,该州长突然说:“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然后“一把紧紧抱住我……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
举报材料上写道,杜崇烟苦苦哀求此女生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并会善待我的父母和亲人。”
石瑶提到,1月24日,自己曾给杜州长写过一封信,拆说“内心的慌张和害怕”,但州长拿到后,撕毁冲进厕所里了。“并强调”以后不能给他写信了,甚至连日记和博客都不能写。
事件算不算强奸?
网友们对事件的性质首先提出了质疑,网友“大胆求证”认为:“石瑶称1月与嫌疑人杜崇烟发生关系,在之后的半年中是否与杜崇烟继续保持关系?如果没有保持关系,那么何来手表、钻石?如果继续保持关系,那么能否算是强奸?”
当然,如果是诬陷,那么手表、钻石的真实性就有待查实。
网友认为事件的疑点还在于强奸的犯罪动机上,网友“如烟”认为:“杜的职务是州政府领导,假如杜是好色之徒,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渠道(或是自愿送上门来的女人)解决自身需要,并不需要通过强奸这种可能危及自己政治声誉的做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同时,杜强奸石某需要背负很大的风险(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杜并不是一个不理智的人,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选择这种做法。
网友“强中强”细看举报书,认为“其中没有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任何涂改的痕迹,但可以看出一些字迹潦草的部分,明显是书写者在书写的过程中着急导致的,所以这份交待材料应该是由某人写好后重新抄写的”。
网友们想从石瑶男友,也就是发帖人dcyer身上下手,石瑶来了北大之后不久就和一个大了她很多的有妇之夫交往,也就是她情书中所称的“老头子”。“老头子”在石瑶手机中安装了窃听装置,“强奸”事件本身应当是一个圈套,否则何来开房实录和电话录音? 网友们在分析了以上种种可能性后,得出两点结论:
1.“强奸”事件有可能真实发生,但并不能确定是“强奸”,其中不排除有石瑶为了某种利益自愿与杜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性;
2.在利用“强奸”事件没有达成利益的情况下,dcyer和石瑶将事件改头换面,公之于众。
究竟是受谁胁迫?
7月19日,州长夫人汪某称该事件为造谣。汪表示,州长已获知网络上该举报材料,其称,该材料为“伪造、虚构、造谣”,并称,该举报材料为“女生受人胁迫时写出的”。记者随后问及,如何解释两份录音时,汪某说,这两段录音中,有一部分是其丈夫的声音,但是有一些是别人加上去的,是别人的话。“那些是别人加上去陷害的”。记者获得的两段录音中,一段录于今年6月12日,时间较短,仅12秒;另一段录于7月7日,时间有3分25秒。
第一段录音有“不沉默就不要命”语句,带有明显的恐吓成分。里面说:“如果你想活命的话,你就要保持沉默!要求的是要沉默嘛,是不是啊,不沉默就不要命了嘛,是不是啊?”
在另一段录音中,男声对女方的身心表示关心。
石瑶称,这些录音是为了自保,在与州长通话时录制的。
网友认为,如此“大动作”绝非石瑶所为,而把幕后操手指向了发帖人dcyer,也就是石瑶指证的胁迫人——毕业于北大MBA的一个陈姓男子。dcyer是不是石瑶称为“老头子”的男朋友呢?石瑶母亲坚决否认陈姓男子是石瑶男友的说法,称自己的女儿不会和有妇之夫谈朋友。但事实上,石瑶的情书却说明石母在说谎。有不少网友认为北大女生是迫于州长压力,权衡家族利益后作出的妥协。对此说法,石瑶母亲认为是网友妄自揣测,毫无根据。但她为什么要说谎呢?网友认为这样做更增加了事件的疑点。
是不是“狼来了”?
在石瑶前后态度的变化中,网友们似乎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网友“九黎刑天”称:“北大女生,你玩弄了全中国,玩弄了支持你希望能够司法公正介入的网友。”“石瑶以及背后的人们,实在过于侮辱了众多网友的智力,从之前的证据(举报材料、录音、视频)和现在辟谣信中我们都看到了什么?结果又是什么?”“同样是你的亲笔,你所谓被胁迫而写的一篇读起来完全是一个单纯女孩的口吻,而你‘真心’写的辟谣信件却是老练的官场风格,你真当普天之下都是傻瓜吗?”这种差异的确让人联想。
网友“forcode”却坚信事件的真实性,他说:“州长夫人的话留给人思考的余地:她说,该举报材料为‘女生受人胁迫时写出的’。为什么有人胁迫该女生爆料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这样做对一个大学生来说就是身败名裂,谁会自己往自己身上抹脏屎呢?”“州长夫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两段录音中,有一部分是其丈夫的声音’,为什么一个州长的电话打到人家一个女学生那里去了?”“哪些是别人加上去陷害的?”解开这些疑点,也将真相大白了。
网友”gfy123“表达了很多人的想法:“上网公布这些材料,按常理推断,非石姓女生本人愿意。试想,很多女性被强暴之后,顾及名声,连上公安报案的勇气都没有,哪里还有自己把自己被强暴的材料拿到网上公之于众的哟?”是什么力量驱使她作此”下策“呢?
“狼来了吗?”网友们但愿事情的真相会早日公布,既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不能不承认世界上充满着各种各样的丑恶,但网友“天长地久“称:“只希望不要将这样的丑恶带进北大校园,还一个纯洁的象牙塔,给人类存续一份理想和希望。”
截止发稿,记者一直尝试联系杜崇烟州长,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急叫转移状态。而湘西政府网站的滚动新闻头条是:北大女生澄清“州长强奸”传言。当地政府以正视听。
而石瑶母亲藤女士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事件经过·
●今年4月25日,LQQM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帖子是北大女生石瑶举报今年1月22日晚被湖南某州长强奸,并被警告“不要说出去”。
●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7月19日,石瑶在父母陪同下到北大燕园派出所报案,称被州长强奸一事是受到男友胁迫所做。
●7月20日,石瑶发表声明,澄清“湘西州长强奸”案,否认此事件。
●7月21日,dcyer再次贴出“石瑶写给一个有妇之夫男友”的情书和一些录音证据,并贴出州长在7月中旬送给她的价值万元的钻石和手表等礼品相片,以此证明石瑶和州长的关系。
●7月22日,胁迫北大女生石瑶写信发帖的嫌疑人陈思亮(音,即dcyer)在北京被湘西警方和北京警方抓获,目前警方正在对其进行讯问。
·关键人物·
●dcyer:发帖人,毕业于北大MBA的一个陈姓男子,有关方面称他利用石瑶敲诈湖南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州长杜崇烟未果,遂发帖报复。
在石瑶的情书中,“dcyer”被她称为“老头子”。石瑶表示,“在你的人生征程里,我愿做你的红粉知己,在你难过时抚慰你;哪怕永远当你的小情人永远充当第三者永远不能看见阳光永远只能在夜里与你相会,我也足矣。”
●杜崇烟: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杜崇烟表示,被抓获的嫌疑人陈某敲诈过他,没有达到目的后在网上发帖报复。
●石瑶: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北大艺术系04级学生,dcyer的女朋友。
- 南洋布衣 发表于 2007-07-25 18: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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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称被州长强奸续:发帖者被刑事拘留 北京晨报
昨天,海淀警方对外宣布,“州长(地市级)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已经被证实是谣言,发帖者因涉嫌诽谤已经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7月16日,一篇“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地级市)、州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强奸”的帖子在网上广泛流传。该帖贴出了5000字手写体举报材料,一北大女生以自述方式声称被湖南某州长强奸,称经历了一段“噩梦般的回忆”。
根据帖子,该女生称其家在湖南西部某自治州的一个县城,2004年她和家乡父母官之子从同一高中考取北大,该州长出差北京时,请儿子的同学一起吃饭。她对该州长的第一印象是:“他个子不高,戴一副眼镜,很健谈很和蔼。”之后,该州长表示希望儿子能与她交朋友。同时,据举报材料称,2007年1月 22日,该州长来京出差,约她到北大资源宾馆五层一个房间。两人聊了一会儿天之后,该州长突然说:“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但我爱你。”“然后一把紧紧抱住我,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举报材料上写道,后该州长苦苦哀求此女生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称会善待我的父母和亲人。”该帖在各大网站被转载,湖南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州长夫人则对帖子的内容进行了辟谣。
其实,就在该帖现身网络的当天,海淀警方就接到北大女生石某的报案。石某告诉警察,她在其男友陈某的胁迫下写下了被强奸的内容,然后陈某将这些内容发布上网。这则骇人听闻的事件立刻变得扑朔迷离。
7月19日,正在开展调查工作的海淀刑侦支队接到湘西警方协助工作的情况通报,帖子中涉及的湖南湘西自治州官员已在当地向警方报案。
昨天,海淀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网上发帖的网民“dcyer”就是石某的男友——陈某。陈某今年38岁,山东人,无业。陈某因不满石某提出分手的要求,胁迫石某以第一人称写下被湘西自治州某官员强奸的虚假内容并在网上发布。7月22日,民警在朝阳区北苑家园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问,陈某对上网发帖诽谤泄私愤一事供认不讳。
昨天,在获知警方调查结果之后,记者立刻与石某的母亲滕某联络,但是滕某的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
南洋布衣:
这个消息也“假”得太“真”了——
有当事人、有亲笔信、有录音等等。当事的女方,在什么情况下被胁迫写了那信?事后怎么处理的?有无报警?难道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当然,酌情从轻处理是应该的)
锁定本贴,本主题不再展开讨论。
- 南洋布衣 发表于 2007-08-22 18: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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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贴收到会员举报,指出内容失实,故被锁定处理。
今天,看到了一则《凤凰周刊》的文章,转贴过来,开放讨论。
[ 本帖最后由 南洋布衣 于 2007-8-22 18:59 编辑 ]
- 南洋布衣 发表于 2007-08-22 19: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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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长的北京一夜:杜崇烟性丑闻被双规前前后后 凤凰周刊
穿着白色棉衣的女生走进了宾馆5楼的一个房间,里面有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等着。3小时后,他们打开了房门。
2007年1月22日晚上,没有第3个人知道这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
女生叫李晴(化名),是北京大学的学生,中年男子叫杜崇烟,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全国人大代表。
数月后,这个州长的北京一夜在中国掀起了轩然大波----女大学生、政府官员、强暴、录音、录像以及政府辟谣和情人报料烧出舆论“狂欢”大宴,令无数民众兴奋却迷惑。
就在事件偃旗息鼓、即将淡出公众视线之时,被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女生家长予以“正名”的这位州长,又突因此事遭遇双规。据称,来自北京的批示对事情的急转直下起了关键作用,也使真相得以揭示,州长并不清白。
州长的冲动
今年21岁的李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
2004年高考,李以湘西州第2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当年进入北大的4个湘西考生中,还有一个是湘西州州长杜崇烟之子,本身考分并未达要求的他,最终以定向生的名义被录取。
杜崇烟到北京出差时,一般会抽空看看儿子,偶尔也会请儿子的同学一起吃饭,杜也因此与李晴认识。认识后,杜崇烟对李表现出有些过份的关注,曾当面夸奖李温柔可人,并说要李做他的儿媳。
回到湘西州后,杜给他的大学同学----保靖县教育局局长打了招呼,李晴的母亲由一名普通的教师,被提拔到了局机关。
2007年1月22日,正在北京出差的杜崇烟通过李母约定李晴晚上见面,商量如何帮助他那无心向学的儿子重新生活。
在李的印象中,杜崇烟的长相酷似大陆一位扮演清朝权臣和珅的演员,和颜悦色,稳重健谈,李事后说,她注意到,杜即便是打哈哈的时候也在观察她,这让李感觉有些不自然。
1月22日晚8时许,李晴如约来到杜在北京大学附近一个宾馆开的房间。
家乡的最高行政官员端坐在她面前,细说他的成长经历----从小吃苦,考上大学,艰难读书,几十年来从基层一步步走到州长这个位置。
李晴事后在她那份引起轩然大波的举报信里说,杜崇烟突然对她表白:“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按她的描述,这位家乡的父母官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一把把她扔在床上,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李晴回忆,事后,还光着身子的杜就开始了对李的安抚工作,要求她保守秘密。杜崇烟语气诚恳,逐条分析:你费了多大的努力才能考进北大啊,风华正茂、前途无限,如果事情泄漏,不但毁了自己,更是毁了北京大学的声誉;你的父母都在湘西,人言可畏,他们将因为丢脸而没法在湘西立足。杜还承诺,如果李晴不说,他会善待李的父母和亲人。杜还补充说,北大是一所开放的大学。李要是告他强奸的话,不仅取证很难而且少人相信,还有借政府官员炒作之嫌。
此后,杜穿好衣服,让李梳理好乱发,先到宾馆门口等他,他再出来退房。
李后来描述说,她在门口看着杜熟练处理着整个事件,心生恍惚,当时她在猜想,杜到底玩过多少女人。
李记住了这个中年男子的一些细节----习惯反穿内裤,当时背上还有几个拔火罐留下的印记,紫红色。
女生的报复
对这个事情合乎情情的一个推理是:杜一度深信他可以控制好整个事件,还盘算着把这个女孩发展成自己的情人。李晴说,杜崇烟曾告诉过她:你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就会权衡利益得失。
但杜失算了。事实上,李晴有一个男友,正是他让杜的设计脱离了轨道。
李晴的男友自称在北京大学攻读MBA,名叫陈宝亮,但有记者遍查了北京大学光华学院,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其他资料表明,陈是减肥胶囊、纤体产品等减肥药的网络销售商人。
李晴的同学说,陈是一个有妇之夫,妻子还曾来到学校和李沟通,试图说服李放弃这段不道德的感情。李曾经对同学表达了内疚之感,认为自己在和一个阿姨抢夺男人和幸福。
李曾经把杜侵犯她的事情告诉了两个同学。陈宝亮如何得知李和杜之间的事情,暂时不得而知,但事后的发展可以确定,他成功说服了李,准备一起对杜崇烟进行惩罚。
杜崇烟后来称,陈想借此敲诈他,但一直未展现任何证据。
4月初,陈在一些网站上发表题为《[号外]州长(地市级)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帖称,“女生没有敢告诉父母,州长又是州委副书记还是全国人大代表……警告女生不要说出去。”
大陆媒体的一名记者,在这篇帖出现于网络之后,给陈写了一封信要求跟进采访,但被拒绝。有分析认为,陈当时只发出少部分模糊信息,仅仅只是做给杜看,并留有足够空间供杜和他谈判。
但杜崇烟或许一直没有猜透陈的意图。他的理解是,可能是一个暗恋李的男人发现了他的存在,由此对他展开攻击。
杜不断给李晴打电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杜对于这个走漏了他们“私情”的女孩说,李母有时候被来自北京的骚扰电话弄得情绪不好,“我们一起来给她老人家创造一个好的心境,我们共同保护好她的健康。”
李称,自己也曾犹豫不决。她的父亲是一名脾气火暴的警察,李担心这件事闹下去可能会让“父亲会做傻事”。此外,李母较早发现李和杜的秘密,但选择了沉默,并劝说李不要和杜对抗。
李晴称自己曾和陈商量过不要继续将事情闹大,但她此时已经无法控制局面。李晴曾是一个经历单纯的女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钻研学业。大一的时候,大她10多岁的陈宝亮“略带霸道大摇大摆”进入了她的生活。虽然陈是有妇之夫,但李说自己对他几乎无法抗拒。
在一封写给陈的情书里,这个女生毫无保留袒露心迹,“在你的人生征程里,我愿做你的红粉知己,在你难过时抚慰你;哪怕永远当你的小情人永远充当第三者永远不能看见阳光永远只能在夜里与你相会,我也足矣。”
陈对杜的攻击一步步升级,他得到了杜崇烟妻子的手机号码后,开始给她发信息,还扬言要开一个新闻发布会要揭露丑闻。
即将处于风口浪尖的杜崇烟,曾经怀疑过这一切都是李晴一手策划。6月12日,杜终于忍无可忍,对李粗声发飙,“如果你想活命的话,你就要保持沉默!要求的是要沉默嘛,是不是啊,不沉默就不要命了嘛,是不是啊?”
虽然杜在湘西权势巨大,但李称她对此毫不惧怕----在她看来,杜只不过是贪恋她身体的一个中年好色男子,还曾求乞她保守秘密。一个官员的权势或者权威在这个女孩面前荡然无存。
李在电话里经常率性而为,挖苦杜的身材不好,“跳舞就那样”。但拒绝顺从的李却令杜感觉新鲜,杜甚至表白说和李在一起无拘无束,“那个境界真是很美好”。
互联网上的大火
僵持形成。面对除了威胁外没有任何表示的杜崇烟,陈找到了大陆一家媒体的记者,期望公开报道此事。
在这名记者的眼中,陈宝亮大概有30多岁、中等身材、短发、戴茶色眼镜,他仔细向记者询问着这个新闻报料的市场价格和他能获得的回报,“足以轰动全国,报社能不能给一台手提电脑?”。
记者对此觉得不可思议,询问他是要电脑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陈想了想,说要所有权。
这名记者后来调查得知,陈是山东烟台人,在一家不景气的烟台企业做了9年,后在北京开办医药销售公司,未几公司执照便被吊销,后在海淀各大学BBS兜售减肥药等保健品,并不是一个富有的商人。
同时,杜崇烟继续向李释放着善意,按照他的话来说,他是要营造一个和谐环境。7月7日晚上,杜又开始对李嘘寒问暖。此时,兼湘西州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掌握人事大权的杜签发调令,把李的舅舅从保靖县调入了吉首市。
7月8日晚上,杜在电话里对李深情款款唱了一首名叫《马桑树儿挂灯台》的桑植情歌,对其中一句“钥匙不来锁不开”玩味许久。杜是土家族人,能歌善舞,当天湖南省委书记来湘西泸溪县考察时,全程陪同的杜,为省委书记献上的,也是这支歌。
杜不知道的是,他的深情款款,已经被电话另一边的录音机悉数录下。但李认为杜通话很小心,不可能在电话中承认侵犯过她的事情。
“你没有抓住他的七寸,他是死都不会承认的。”李把杜比喻成一条蛇。
7月10日,杜赴北京参加统战部召开的一次会议,次日约见了李晴。在北大附近的京亢海鲜餐厅,杜送给李2件礼物,一个火凤凰珠宝Pt950钻石项坠,标价7680元;一只瑞士美度表,标价2200元,两件礼物共计9880元。
7月14日,李把杜领到了一个宾馆的狭小房间,陈躲藏在靠门处的天花板上,伸出摄像头,对李杜两人摄像。
视频显示,杜在谈话过程中,站起来想拥抱李,一袭红色连衣裙的李轻轻闪躲,想把杜引到摄像机视野内,好拍下杜的脸部。后来,李主动把手放在了杜的肩上,欢迎浏览ddhw.cn再次试图让杜转身面对镜头,但此时的杜却主动把双手放在身后,没有对李有更多行为。7月16日,杜离开北京。陈宝亮在北京一些大学论坛上正式抛出一份手写文件影印件----李在“北京大学”抬头的信笺写下了约5000字,叙述了她被杜强暴前后详细过程。此帖迅速在网络中流传,湘西州和杜崇烟被正式推到了风口浪尖。
7月17日,李晴的父母赶到了北京。一家三口在北京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得而知。后来,北京海淀警方称,李家3口人到北大燕园派出所报案,称该份控诉是被其男友胁迫完成的。
接近杜的一位湘西州政府官员说,杜在湘西听说该帖后“面如死灰”。
7月18日,杜在主持全州经济工作会议时大汗淋漓,台下有官员交头接耳,打开手机信息窃笑。
7月20日,大陆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为该事件的流行创造了正式渠道,被大小互联网站疯狂转载,性、官员、录像带无不强烈刺激着民众的眼球和神经。
电视台插播录音事件
杜开始了反击。
45岁的杜崇烟,是湖南永顺县人。26年前参加工作,仕途一直较为顺畅。至2007年,杜已身处正厅级干部行列,且是全国人大代表。
7月16日,杜向湘西州公安局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就在大陆媒体报道的当日下午4时许,具有官方背景的湖南红网论坛,发布了李晴的一份手写声明,称:“文中我的亲笔书写的所谓‘举报材料’乃为他人强制要胁所作而非出自我的本意,现此事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不久便会真相大白,希望大家不要妄自揣测相信谣言。” 该声明称,录音皆系非法途径所获,且经过剪辑加工,“整个事件乃某些居心叵测阴险狡诈之人蓄意策划精心设计的结果。”
湖南红网还专门刊发一篇署名洪湾的报道称,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证据,该案是一起北大女生被胁迫手写《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传播诋毁他人名誉的刑事案件。
这篇报道试图为整个事件画上一个句号,平息网民参与讨论的极高热情,称湘西公安局决定与北京警方一道按司法程序尽快侦破此案。欢迎浏览。
湘西政府网站很快将这则新闻设置成为滚动的头条,标题为《北大女生澄清“州长强奸”传言》。
当地政府借此新闻以正视听。
但助杜避谣的新闻,却引发了中国民众更强烈的兴趣----杜到底是被诬陷,还是在操控社会公器来帮助掩盖真相?
显然,几乎所有的网民都更愿意相信后者,认为红网和湘西州政府网的报道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如果湖南红网报道中的说法成立,陈宝亮将涉嫌诽谤罪。颇具戏剧性的是,陈为了自保,很快在互联网上抛出了李写给他的那封情书,试图证明两人的情侣关系,他并没有胁迫李做任何事情。
各方博弈进一步升级。7月21日下午7时许,有人在湘西电视台时政频道《新闻五十分》栏目插播了涉及该事件的2分钟录音,该栏目的时段正好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后,是湘西最受欢迎的栏目之一,杜和李的暧昧对话令围坐在电视机前的无数市民愕然,这一事件再度轰动整个城市。
“一定是有人不堪忍受杜一手遮天,不得不铤而走险来告诉民众真相,促使杜下台。”湘西州政府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擅自控制电视台发布信息,不论是何种信息,这在大陆都是重大政治事件,湖南省委领导对此深感震惊,湖南省公安厅也立即派出了一支刑侦力量对此展开调查。
另一个说法是,混入电视台擅自发布信息,非一般人能为之。此次杜涉及的性丑闻被某些势力认为是一个倒杜的绝好机会,故竭力将其放大。
7月22日,海淀警方宣布《州长(地市级)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已经被证实是谣言,发帖者陈宝亮因涉嫌诽谤已被刑事拘留。
杜似乎再次力挽狂澜,转危为安。
中央批示致州长被双规
湘西自治州是中国30个民族自治州之一,党政负责人因为民族团结政策往往会得到更多升迁机会,州委书记亦有可能进入中央委员序列,由此,州委书记和州长2个职务成为了当地剧烈竞争的目标。
伴随杜性丑闻被多次提及的,是一件被很多当地官员认为杜不厚道的典型个案。
2002年下半年,时任州委副书记田某和该州另一名常务副州长竞选州长一职。田之前很长一段时期都是杜的顶头上司,杜在田家一次丧事中获得了一份田收受礼金的单据,该礼金单被送到中纪委,田被审查数月,退出了该次竞选。
杜随即趁虚而入,跻身州长候选人名单,纪委也查出杜的一些问题,杜退缴数十万元,最后还是凭借少数民族的优势获任州长一职。
多年后,田转任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坐在湖南省乡镇企业局三楼的办公室里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他一支接一支抽烟,沉默不语。
杜在湘西历练多年,学习了自我保护,“想抓他把柄的人太多,他不敢在当地乱搞男女关系”一名官员分析杜为何会在北京出事的深因。
“这一次,亲笔信、录音和录像带等各类证据锁定杜至少做了一件不道德、违反党纪的事情。”湘西一名官员称,“在中央严厉打击官员包二奶的背景下,杜应该得到处分”。
这一股汹涌民意最终被北京的网络舆情部门注意并上报,中央一位领导人批示湖南方面要“查清楚”。
事件再一次出现了戏剧性拐点----7月23日,杜被指令连夜赶赴长沙接受调查,次日被湖南省纪委宣布双规。
杜的一名部下说:“他暂时肯定是出不来了。”
7月25日,湘西州纪委代表省纪委紧急召集州政府副秘书长以上的官员开会,会议宣布了查封杜崇烟办公室的决定。
当日,龙山县和泸溪县2名妇女被州纪委送往省纪委接受调查,她们被指长期和杜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中龙山县该名妇女被目击经常来杜的办公室索要钱财,并发生过争吵。 匿名消息源透露,杜在接受调查时,承认了北京那夜和李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但坚持说是李在宾馆脱光衣服等着他来,不是强暴。
被警方声称遭刑事拘留的陈宝亮出现在北大校园,有记者和他取得了联系。据悉,没有证据表明他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对杜的毁谤,他很快获得了自由。
匿名消息源透露,杜崇烟还涉及一起发生在2006年底的绑架案。
2006年,湘西一个宁姓建筑商遭遇绑架,绑匪索要40万元,据称宁妻曾找杜借钱赎人。但后来,宁和绑匪都被乱枪蹊跷打死,成为近年来湖南警方最失败的一次解救绑架人质行动。湘西州一名警察称,绑匪当时已进入公安和武警的包围圈,完全没有必要当场击毙。
有消息称,宁和杜关系亲密,宁也经常在外炫耀此事,杜对此十分不满。杜后来并未因此事承担责任,但该事件的阴影直接导致了杜落选17大党代表。现在,李晴和她的父母从北京回到了保靖县城的家,陈在互联网上留下了李母的电话,导致每天有很多电话打给她。这位母亲声音沙哑,说这个孩子已经身败名裂了,请不要再打扰她。
杜的儿子、21岁的汪天(化名)也在吉首,窝在家里,什么话也不肯说。7月29日晚上,李晴和汪通了一个电话,时长6分钟左右,他们已经很久互不理睬,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
3年前,他们曾一起坐着火车去北京求学,那时,他们像清晨的葵花,干净、喜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