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这人没啥优点,唯一的长处就是挺懒的。
光之子 发表于 2008-05-09 01:50:34
在下支持中華民國,是支持三民主義的精神,而非其政權。
政權,不過過眼雲煙,內在精神方是重要的。
弘京 发表于 2008-05-09 01:52:01
补充,以上全属转载,睡觉去也,明日看各位英雄大战~~~~
mr5hate 发表于 2008-05-09 01:52:08


QUOTE:
原帖由 打鬼的钟馗 于 2008-5-9 01:34 发表
你这就不懂了。这就好比给俺老钟抬轿的那几个小鬼,怎么说都是俺老钟的鬼,他们当中,有个别小鬼,老是说俺老钟长得丑,不如俺妹子她老公杜平公子长得帅,俺虽然一肚子火,也只好作罢,谁叫他们是俺座下的鬼呢。 ...
哈哈,鬼话连篇,自有其理。
打鬼的钟馗 发表于 2008-05-09 02:00:16
俺老钟经常跟鬼打交道,鬼界有些看法如下:

  有一些鬼主张,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鬼,大家都是鬼,所以不要强调大家的不同点,要强调共同点。——这叫鬼界的国际主义。
  又有一些鬼主张,虽然大家都是鬼,但是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我是黑的鬼,你是白的鬼,他是红的鬼。——这叫鬼界的血统主义。
  还有一些鬼主张,黑的鬼白的鬼和红的鬼之间的共同点,有时可能比同一色鬼的共同点还大,比如说,大家都关在地狱的某一个区,感情显然就比较深,关系也比较铁。——这叫鬼界的民族主义。
  这些鬼经常为了哪一种主义正确而争论不休,有时还互相撕咬,俺老钟就在一旁看热闹。
  其实,在俺老钟眼里,这三种主义各有各的道理,有时还是混在一起的,譬如鬼甲有三分国际主义,六分血统主义,一分民族主义;鬼乙则有六分国际主义,三分血统主义,一分民族主义。
  真是活见鬼!
  
任我行 发表于 2008-05-09 06:13:44


QUOTE:
原帖由 隔河呼度 于 2008-5-9 00:15 发表
感谢村夫的回应,今天一整天我还在纳闷,怎么我提的几点都被这个论坛照单全收了呢。

我觉得要展开讨论,最好把村夫立下的高标准放在前头,以便随时参考:

关键是,你指证别人如何如何,需要证据的。含沙射 ...
村夫们对于我的论点有不同的意见,继续在原来的讨论发挥就是。

另开一贴,然后指证别人如何如何,无谓之至。这种做法,就像是辩论会进行到一半,其中一方的辩手忽然离场,然后到台下去控诉对方的言论伤害了自己一样。

已经开了一个擂台,交手也好几个回合了。不在台上继续光明正大的比,反而到台下放暗箭,算什么?

而且,建议那些认为自己的忠诚度被怀疑的“村夫”们,我的论点从头到尾没有提到“忠诚度”。我批评的地方是:

(1)做了不尊重入籍国的行为
(2)合理化这种不尊重的行为

懂吗?

村夫们要对号入座,感觉到自己的忠诚度被怀疑了,要表态,要交心,要大声疾呼,都和我的论点无关。
光之子 发表于 2008-05-09 07:09:09
首先,新移民根本沒必要在繳稅守法以外尊重入籍國。
第二,愛民族祖國本來就是正確合理天經地義的。
任我行 发表于 2008-05-09 07:58:23


QUOTE:
原帖由 光之子 于 2008-5-9 07:09 发表
首先,新移民根本沒必要在繳稅守法以外尊重入籍國。
第二,愛民族祖國本來就是正確合理天經地義的。
首先 - 不管你在那一个国家居住,都要缴税守法。可是入籍,是主动的放弃了自己的国家公民权,宣誓效忠了另一个国家。光之子这样的言论,是对宪法视而不见。听过一句话吗 - ignorance of the law is no excuse.  你自己不愿意承认这个法律,可是这个法律还是要约束你的。再说 - 你自己都说要“缴税守法”,难道这个守法还可以选择性的?

第二 - 爱民族国家。请问今天的美国人,澳洲人,纽西兰人,他们的民族国家是什么?难道他们的爱国对象是大英帝国不成?

光先生愿意效忠中华民国,推动三民主义,只要行动上不作出什么违法的事,谁也不管你。
任我行 发表于 2008-05-09 08:13:59


QUOTE:
原帖由 mr5hate 于 2008-5-9 00:30 发表
任我行先生自有他的道理,隔河呼度先生言辞犀利火爆,其他网友不同意,都可以提出不同看法和批评,真是太过出位不雅,版主应该会有所行动。

村夫先生自然也有自己看法,也绝对是好意,我只是担心个个进来拍手叫好,不知是否会因此变化成一股排斥压力,就好像村夫先生以前也很讨厌的动辄搞投票要人表态一样,对网站的自由言论未必是好事。
把一些不喜欢的言论另外开贴来讨论,模糊焦点,把原来的帖子沈到后页来避免面对,在贵网也不是少见的。

为了避免这样的误会,我已经建议版主把这些贴都合并到原来的《海外爱国华人》贴那里。集中焦点,有话直说。另开一贴,模糊焦点。此风一长,实在是模糊焦点,再加上引起的排斥压力,实在打压言论自由之嫌。
淡宾尼 发表于 2008-05-09 09:25:39
别人要跟帖还是另外发帖,这似乎也是别人的自由。明明是你在干涉别人自由,竟然指责别人打压言论自由。有意思。够野蛮。
子规啼血的个人空间
子规啼血 发表于 2008-05-09 10:01:42
回复 #29 淡宾尼 的帖子
不是似乎,是本来!

别人爱在哪里发帖就在哪里发帖,本来就是人家的发帖自由,楼上的楼上,那位任大人不满意就罢了,不满意也是大人您的自由,可您凭什么要求人家非得跟在哪个帖里说话?
子规啼血的个人空间
子规啼血 发表于 2008-05-09 10:10:24


QUOTE:
原帖由 任我行 于 2008-5-9 06:13 发表


村夫们对于我的论点有不同的意见,继续在原来的讨论发挥就是。

另开一贴,然后指证别人如何如何,无谓之至。这种做法,就像是辩论会进行到一半,其中一方的辩手忽然离场,然后到台下去控诉对方的言论伤害了自己一样。

已经开了一个擂台,交手也好几个回合了。不在台上继续光明正大的比,反而到台下放暗箭,算什么?


而且,建议那些认为自己的忠诚度被怀疑的“村夫”们,我的论点从头到尾没有提到“忠诚度”。我批评的地方是:

(1)做了不尊重入籍国的行为
(2)合理化这种不尊重的行为

懂吗?

村夫们要对号入座,感觉到自己的忠诚度被怀疑了,要表态,要交心,要大声疾呼,都和我的论点无关。
那个吵得一塌糊涂的《海外华人……》里面,并没有“村夫“的任何言论。说明“村夫“并没有参与之前的辩论会,几时他就变成了辩手?任我行先生您说了算啊,您说谁是辩手谁就是啊?

既然人家根本没有参与你们前面的辩论,您说他中途离场到台下放您暗箭,这也太扯了吧?
子规啼血的个人空间
子规啼血 发表于 2008-05-09 10:20:15


QUOTE:
原帖由 任我行 于 2008-5-9 08:13 发表


把一些不喜欢的言论另外开贴来讨论,模糊焦点,把原来的帖子沈到后页来避免面对,在贵网也不是少见的

为了避免这样的误会,我已经建议版主把这些贴都合并到原来的《海外爱国华人》贴那里。集中焦点,有话直说。另开一贴,模糊焦点。此风一长,实在是模糊焦点,再加上引起的排斥压力,实在打压言论自由之嫌
一、发帖是网友的自由,谁爱发什么帖子就发什么帖子,只要不是违法言论,跟帖或者发新帖任由自便,网友爱捧谁的帖子也是网友的自由,网友不看不跟不议不论哪个帖子还是网友们的自由,到哪个“贵网”都是如此。

二、原来的帖子沉了又怎么样?沉了说明没有人关心注意了。人家捧哪个帖冷哪个帖碍您什么事了?不跟着您转悠,那就叫排斥压力?您要是觉着愤愤不平,您自己把帖子顶起来就是了!堂堂任大人,发这样的牢骚,出这样的指责,不仅仅是太扯了,简直太搞了!(教您一句,太搞了=太搞笑了)
歪歪猫 发表于 2008-05-09 11:06:47


QUOTE:
原帖由 淡宾尼 于 2008-5-9 09:25 发表
别人要跟帖还是另外发帖,这似乎也是别人的自由。明明是你在干涉别人自由,竟然指责别人打压言论自由。有意思。够野蛮。
9494
歪歪猫 发表于 2008-05-09 11:07:27


QUOTE:
原帖由 打鬼的钟馗 于 2008-5-9 02:00 发表
俺老钟经常跟鬼打交道,鬼界有些看法如下:

  有一些鬼主张,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鬼,大家都是鬼,所以不要强调大家的不同点,要强调共同点。——这叫鬼界的国际主义。
  又有一些鬼主张,虽然大家都是鬼, ...
还是钟师傅看的明白。
光之子 发表于 2008-05-09 12:01:07
任教主的高論誠讓人無法苟同。
  首先,外國人、永久居民和公民的稅務根本不同,以新加坡言,尚有公積金的分別。
  而國家法律上也有特別針對公民的條款,比如說國民服役等義務。
  成為公民後,繳的稅守的法是公民而非外國人的法,這就是實行對入籍國的義務了。
  放棄公民權是放棄權力和利益,和感情上沒關係。
  憲法只能規定一個人的權利、義務等,不能規定一個人的感情。
  去馬來西亞揮舞中國國旗難不成違憲了?
  更何況,人民遵守的是刑事法和民事法,憲法是朝廷治國大原則,是針對政府的。
  不認同在下的論點,那請說明一下請問根據新加坡憲法,新加坡公民歌唱外國國歌或揮舞外國國旗是甚麼罪名?處罰是甚麼?罰款?勞改?流放?坐牢?充軍?死刑?連誅九族?
  沒有刑款的法,根本沒有執法的可能,更毫無遵守的必要。
  有刑方有法,無刑之法,如同無法。
  事實上今天的憲法相等於古代的‘禮’,只對君王士大夫有效,莫聞‘禮不下庶民’?
  更何況要人民‘效忠國家’的說法本來就是違背華夏學術和民主精神的。
  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君,也即君王士大夫方需效忠國家,否則人民效忠國家乃以重效忠於次之,根本毫無道理可言。國家為人民存在,人民不為國家;這最基本的民主思想也不明白,還學甚麼法律?滿清那種專制集權的奴隸制思維方會出現這種亂七八糟的東西。

  其次,洋人有洋人的傳統,他們四處把自己佔主體統治的國家變成一個新的自己的民族國家。
  他們的特色是落地生根,但是前提是把土地徹底洋化。
  這是他們的傳統,但我們炎黃子孫是華夏,華夏有華夏的傳統。
吴大地的个人空间
吴大地 发表于 2008-05-09 12:01:13
回复 #6 隔河呼度 的帖子
“3、我与任我行并不认识,也没有约定要“双剑合璧”,怎么算也只有两人持不同的看法,“们”字太夸张了吧!” – 隔河呼度

哈哈,  愤青最喜欢搞阴谋论,  连我这个用真姓名发言的人,  都曾被人诬指与素不相识的烹琴煮鹤联手攻击这里的台柱.

这篇带阴谋论味道的帖子,  出自一向实话实说的村夫,  着实有点意外.  

“ 1、贵论坛《海外爱国华人最难回答的一个问题》这个议题目前已进行到80帖,已经有941人次的阅读,可是我的第一帖是贴在8楼,主要的第二帖是贴在20楼。60帖过去了,并没有人特别针对我的帖发表过任何实质的看法;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你们去组织反击,却白白放弃这样的机会,怎么突然你就不耐烦起来呢?”- 隔河呼度

在这网上,  希望有焦点交集的讨论, 你多数会失望.  只认旗帜,  强词夺理,  乃愤青之所以为愤青也.

[ 本帖最后由 吴大地 于 2008-5-9 12:19 编辑 ]
光之子 发表于 2008-05-09 12:11:24
強詞奪理的應該是民族虛無主義者。
以前只有商女不知亡國恨,現在呢?
不知亡國恨、不識民族大義者多矣!
吴大地的个人空间
吴大地 发表于 2008-05-09 12:31:37
回复 #37 光之子 的帖子
你有听过 "鬼界的国际主义' 吗?  建议你去读 #24楼 打鬼钟旭的帖子.

有些人把认同的圈子划得比较小,  有些人划得比较大.
打鬼的钟馗 发表于 2008-05-09 12:34:35
  俺老钟虽然做过人,但自从评上捉鬼天师的职称后,因为业务关系,必须学讲鬼话,鬼话听多了,讲多了,人话自然就渐渐不灵光。所以,如果俺老钟在这里讲的话,如果大家有听不懂的,听不进去的,也不奇怪,反正俺讲的就是鬼话。
  人间的事情俺管不着,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鬼界里也是经常有鬼吵架的,俺前几天正好听到几个鬼在吵架,凭印象抄录如下,供楼上诸位“人兄”雅赏:

  鬼甲认定了鬼乙偷了他家的
,没什么真凭实据就上鬼街到处嚷嚷:“鬼乙偷了我家的鬼鸡。”
  
鬼乙否认说:“他瞎掰,我没偷他家的鬼鸡,刚巧前晚我家的鬼鸭不见了,没准是他偷的。”
  
鬼甲:“你别转移焦点,明明是你偷了我的鬼鸡!扯什么鬼鸭?”
  
鬼乙:“我确实没偷你的鬼鸡,你让我承认什么?”
  鬼甲:“明明就是你偷了我的
鸡,你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鸭?”
  鬼乙:“怎么你能怀疑我偷你的
鸡,我就不能怀疑你偷我的鬼鸭?”
  鬼甲:“你……你
…………,这个鬼街的街道委员会负责人在哪里?我要投诉,你们怎么不管一管鬼乙的这种言论?我看你们是一伙的。”

  俺老钟在一旁越看越乐,这明明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式的鬼扯淡嘛!

[ 本帖最后由 打鬼的钟馗 于 2008-5-9 12:36 编辑 ]
布卡士 发表于 2008-05-09 12:42:44
这个新来的老钟很有趣。

我来说两句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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