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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这人没啥优点,唯一的长处就是挺懒的。
一位反腐斗士的悲壮挽歌 身后是家属的无尽痛哭(图) 天涯社区
2008-04-08 18:29:34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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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 村夫 发表于 2008-04-08 1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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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反腐斗士的穷途悲歌
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事,唐家波没想到,唐家波的亲属没想到,但却有一小撮人想到了,早有预谋而且实施了。
2007年4月22日,确切地说,是4月21日晚上发生的事了。由此我们想起一句著名的话“黑夜啊,多少罪恶在你的庇护下进行”。这一夜,几名身强力壮的国家机关人员围住手无寸铁的你,当地县委领导的话成了最上劲的兴奋剂,“打死他,打死他,打死这只不听话的猪,跟县委领导唱反调,也不瞧瞧自己几斤几两。”他们把你锁在江华宾馆2107房,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到最大,把服务员叫开,在拳打脚踢和你痛苦的哀号声中,血从你的嘴里、耳里涌出,你的手被打折了,眼前身影越来越模糊,你用仅存的力气握紧拳头,却再也不能举起。黑夜,黑夜,你是如此的漆黑和漫长。
“我就拒不签字,不对的我就要指出,你能把我怎样”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5年,从唐家波代理负责江华县国土局工作时说起。唐家波,男,1963年生,中南民院(现中南民族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史学学士。2002从党史办主任调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2005年,局长缺位,唐代理负责全局工作。在唐代理期间,发生了两间大的事情。一是国土体制改革,国土收编归省里统管。二是国家对各类土地开发,用地审批实行从严控制。
国土部门在一个县的位置有多重要,恐怕很少有人不明白。而国土局长这个位置,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上。招商引资、开矿办厂、房产开发、水电开发,没有一样不牵涉到国土。唐曾说:“我如果要收老板的钱,一年100万不在话下。”唐被害后,检察院与家属一同收拾遗物,在其办公室抽屉内只发现了几百元平时吃早餐剩下的一块一块的零花钱,检察长朱跃陆感叹说:“家波是个好干部,可惜了,这样的干部。”唐死后,家里欠外债10余万元,丢下一个下岗的妻子和12岁读初中的女儿,靠亲戚接济和做点小生意度日。唐家波的“呆”,就体现在他坚持维护国家土地政策的严肃性,从而触碰、损害了地方当权者的直接利益。他曾数次顶住压力,制止了地方党委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理由的非法批地、转让土地行为。在矿山开发整治中,他坚持原则,更是趟进了这趟“最深的浑水”。他性格耿直,容不得一丝污辱人格的事,他与县委分管工业的常委拍桌相对,“我就不签字,不对的我就要指出,你能把我怎么样。”
2006年,县委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市委组织部前来考察。当问到其对现任县委班子的看法时,唐家波叫了一些实话,其中包括他所不理解的一些做法,谈了自己对江华国土资源工作的看法。意见反馈后,主要领导十分震怒,在大会上拍着桌子吼道:“算个什么东西,别以为你国土局是省管单位,在我江华的地盘上,我要你上就上,要你下就下。”
2007年4月21日,一场精心导演的谋杀开始上演,纪委被当作枪,刘将民、何一民等几名纪委败类则充当了无耻的杀人凶手。
清洗尸体、转移尸体、破坏现场,制造自杀假象
唐被打死后,几名杀人凶手迅速给领导汇报,领导指示:“按自杀的处理。”随后连夜召开常委会,研究处理办法。主要领导首先把调子定下来“唐家波是自杀死亡”。然后,会议决定分成几个组,善后组由周生来、黄志坚、伍绍平任组长,维稳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案件组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长任组长。每个县直单位抽调10人以上,到白芒营镇平泽村、东田镇排楼村分组包户做工作。在这期间,禁止两村村民外出。这边也没闲着,先把尸体进行清洗,然后抬到床上,商量后统一口径,就说“唐家波是用衣服在卫生间自缢死的。”然后拨打医院120,制造抢救无效假象。然后尸体又被迅速移往殡仪馆进行冰冻。
在死者死亡长达10多个小时之后,在杀人者认为一切工作都做妥当之后,22日下午1时,县委办正式通知死者家属,“唐家波在纪委调查谈话时自杀身亡。”对此,公安机关没有任何相关记录。一些公安人员在看过死者家属拿出的浑身伤痕的照片时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们真的不知道。”死者死亡10多个小时之后,血水仍从耳朵、鼻子往外流。
强行裸体火化,强行安葬,威逼利诱,尽一切可能逃避罪责
唐死后,江华县委一口咬定唐是自杀死的,在沱江召开所有县直单位一把手会议,强调“要讲大局,要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在白芒营镇、东田镇召开村组干部会进行宣扬。同时,竭尽全力想做通家属工作,能够让家属同意自杀结论,同意在火化通知单上签字成了杀人者最大的愿望。
于是,“生前好友,最好的同学”跳了出来,“家波这人我知道,生前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弟兄,他这人比较偏激,有点想不开。唉,家波,这么想不开干什么,丢下女儿遭罪呵。签了吧,要不然作自杀可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平时把头挂着像个尿壶样的县领导来了,“签了吧,纪委工作人员不会杀人的,他们怎么敢杀人,借他们一百个胆也不胆杀人。丑话可说到前头,不签字作自杀的屁毛都没一根。”
于是法院院长高文跳了出来,这个法律硕士一说话就语出惊人,用他丰富的法律知识宣布唐家波有罪,说:“唐家波犯有两样罪,与县委政府配合得好,建议不追究,按病故处理,配合得不好,作畏罪自杀。”
家属拒不签字,这下杀人者没辙了。只得使出最后一招。4月28日,县民政局长钟珍发下午4点26分向家属宣布:“尸体已无保存价值,定于今天下午4点30分火化。”火葬场距县城足足有10公里,就是坐飞机也赶不及。强行裸体火化,没有任何亲属到场。12岁的女儿正在学校读书,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再也看不到了。第二天,同样在没有任何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唐被强行埋葬,至今家属不知道埋在什么地方。
一位正直共产党员的悲壮挽歌,身后是家属的无尽痛哭
事实证明,唐家波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是一名经得起考验,正直的,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这可以查,也不怕查。个别县委领导为了自己的一已私利,为了自己所在集团的既得利益,不惜对他痛下杀手。
唐就这样死了,没有亲人到场、没有花圈,没有追悼会,没有,什么都没有。一名坚持原则的共产党员,一名参加工作连续十多次被评为市县优秀共产党员的国土干部,就这样死了。凶手至今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党和国家对一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回报。
家波死后,亲属上百次地找江华县委、县检察院、县纪委、县公安局,要求给个说法。这些平日里口里常叨念着“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纷纷避而不见。
作为亲属,家波,我们为你骄傲。我、蒋运超,死者岳父(78岁,交通局退休干部)。蒋辛翠(死者妻子,下岗职工),大哥唐家科、二哥唐家斌、妹妹唐丙翠(均农民),我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为家波讨回清白。如果江华要再死人,就先从我们开始。案子一日不查,凶手一日不抓,我们将到省检察院、省委大门绝食抗议,到天安门绝食抗议。
希望全国有正义感的人出来支持我们伸张正义。希望优秀律师能给我们提供法律援助。
- 丛卉 发表于 2008-04-08 2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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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绝人寰。
触目惊心。
天理不容。
- 村夫 发表于 2008-04-08 2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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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丛卉 的帖子
这种帖子,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总之需要判断。
文中的死者,是否是“反腐斗士”,无法证明。
文中叙述的死因情节,应该是家属推论,不足为信。
但这个案子疑点很多:
有关部门,为什么在家属没有签字和不在场的情况下,火化尸体?这等于是销毁了证据。
死者家属,不满死因鉴定结果,可以上诉,要求高一级的部门鉴定。县检察院对此的答复和处理是违法的。
另外,广东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是全国知名的权威机构。
坐等以后的消息吧!
如果真的如帖子里所说,尸体被强行不合法地火化,多半存在问题。
- 凉凉心 发表于 2008-04-10 14: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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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消息了吗?等着你的报道呢
要快呀!
- 凉凉心 发表于 2008-04-10 1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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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消息了吗?等着你的报道呢
要快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