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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既没什么了不起的好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利益。所以并不需要那么的拘束与恐惧。(徐岱)

分析网上骂人

2007-08-09 15:59:26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分析网上骂人

茅于轼

过去我很少上网看自己的博客。最近因为朋友们建议,也想和网民们交流,所以连着几天,天天上网看大家对我的文章的反应。网络的确是好东西,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讲出自己的心里话,平等地讨论问题。这在其他场合是绝不可能的。

最近我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对我的文章有赞成的,也有批评的。这一点儿也不稀奇。但是从反应的语调、风格来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分类。一类是骂人话,都很短,一般就一两句话。这一类大概占到1/4。其他则是理性的讨论。对网上骂人这一现象很值得分析,它能够告诉我们许多事情。

下面是骂人话的一些例子:“你好去死了!”、“让阎王老子折磨你!”、“你是你妈生的吗?你他妈的是什么东西?”、“去吃大便!”、“一条老狗!”

这些话很短,但是包含着重要的信息。

首先,说这些话的人,多半是文化比较低,不能够从分析道理来说服人,所以只好用一言半语发泄自己的不满。其实,他们的反对并不是没有道理,可是说不清楚,他们用逻辑组织言词的能力比较差,有苦难言。碰到真正被人欺侮的时候同样讲不出理,往往采用暴力相向的手段。网上骂人和群起的暴力事件有着共同的缘由。他们的拳头胜过他们的头脑。

其次,他们有强烈的不满情绪,所以挑出最恶毒的话来表达。倒未必是真想置我于死地,但对社会的不满是严重的,几乎到了要爆发的程度。这种爆发式的情绪如果广泛存在,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因为万一发生社会动荡,将对所有的人都不利,包括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众。历史上一切造反都要靠动员底层群众,造反无非是这一派的底层群众打那一派的底层群众,牺牲的都是底层百姓。得利的都是善于利用和操纵别人的聪明人。这些经验教训普通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他们容易听从煽动,意气用事,上当受骗,甚至当别人的炮灰。

我们要问,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不会用理性思考,思想简单,容易走极端,产生出爆发式的情绪?恐怕这和我们的初等教育有关。我们的小学校里,教的还是阶级斗争的那一套;标榜的英雄人物还是阶级斗争中涌现出来的人物。再就是无原则的爱国主义,只要是自己国家的都是对的,缺乏正义原则和博爱精神。提倡的是为了一个简单的目标去斗争,反对怀疑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而且这种教育一直贯彻到大学。老师如果在讲堂上离经叛道,是要受处分的,严重的还要发配劳教。提倡盲从式的教育倒过来会自食其果的。

我国的初等教育还缺乏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的礼貌教育。不是说书本上,而是说在实践中。“文革”时的唯我独左、唯我正确的遗风远远没有肃清。所以才有这种骂人的习惯。现在很多的小学老师就是在“文革”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的言行习惯时时刻刻影响着下一代人。我们否定了“文革”,但是对“文革”的批判仍不彻底,为尊者讳,不得不吃这个苦果。

社会上有这么多有强烈不满情绪的人,值得我们深思。是什么政策得罪了他们?我的答案是我们这个社会特权分子可以侵犯别人而不受制裁。一边有特权,另一边就连起码的保护都没有了。受人侵犯又没处申诉,当然会产生出强烈的不满。现在老百姓告政府状的越来越多,但是要么法院不受理,要么受理了不能公正判决。百姓能够胜诉的微乎其微。这样一种状态当然是危险的。

现在的社会非常复杂,需要专家来治理。绝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够胜任的。但是当官的人必须为每一个人着想,不能光想着有权有势的人,否则就难免会有社会动乱的可能。“极左”年代的一个口号是保护穷人,保护穷人是对的,错在反对富人。反对富人的结果是把中国变成了一个穷人国,没有一个富人的穷人国。到后来干脆宣称穷人光荣,愈穷愈光荣,把穷人致富的梦想彻底消灭了。保护富人是重要的,但如果不保护穷人,社会同样会陷入危机。因此,穷人和富人应该同样得到保护。

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但是精英必须公正地为全体人民的利益着想,不可以为统治者自己的利益着想。其实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可惜的是简单的道理还没有被普遍承认,而是被大范围地破坏着。看看网上骂人,可以知道当今社会处于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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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茅于轼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16:26:30
呵呵,本身就是一个找骂的文章
任我行 发表于 2007-08-09 16:30:09
支持这个贴。难得的好文章。在国内的论坛看多了那种只会开骂的跟贴。

这么多的仇恨,这么少的反省。还能说什么?

至于精英们要如何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说了很久了吧,实际呢?

说楼主的文章找骂,说出个道理来吧。。。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16:53:40


QUOTE:
原帖由 任我行 于 2007-8-9 16:30 发表
支持这个贴。难得的好文章。在国内的论坛看多了那种只会开骂的跟贴。

这么多的仇恨,这么少的反省。还能说什么?

至于精英们要如何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说了很久了吧,实际呢?

说楼主的文章找骂,说出个道理来吧。。。

嘿嘿,您指认的事实,又在混淆概念——
我不是说楼主的文章找骂,而是说楼主转的文章找骂。
推展开来,是这个意思——
不是楼主找骂,而是写这篇文章的茅于轼找骂。

拜托,请严谨一些。至少,用词省略得不要引起误会。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17:11:25
茅于轼是经济学家,还是去玩经济比较好。
提到礼貌,为少数人(富人)说话,是一种礼貌吗?
很怀疑此人已经被那组人群豢养了,或者是正在乞求那群人的包养。

一个社会学家,理应为社会大众说话,或者是为弱势群体呼喊。
为钱说话的,挨骂很正常。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8-09 19:19:12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17:11 发表
茅于轼是经济学家,还是去玩经济比较好。
提到礼貌,为少数人(富人)说话,是一种礼貌吗?
很怀疑此人已经被那组人群豢养了,或者是正在乞求那群人的包养。

一个社会学家,理应为社会大众说话,或者是为弱 ...
村夫,他不仅仅为富人说话,他更为穷人说话。只是该为富人说话的地方为富人说,该为穷人说话的地方为穷人说。这个老头你可别看错了。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19:21:13


QUOTE:
原帖由 木鱼桥 于 2007-8-9 19:19 发表



村夫,他不仅仅为富人说话,他更为穷人说话。只是该为富人说话的地方为富人说,该为穷人说话的地方为穷人说。这个老头你可别看错了。
也许你说得对,我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具体不太了解。
哈欠连天 发表于 2007-08-09 20:11:25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19:21 发表

也许你说得对,我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具体不太了解。
既然对人家都具体不太了解,就“开骂”?岂不正是茅公文章中所点的对象?呵呵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0:30:06


QUOTE:
原帖由 哈欠连天 于 2007-8-9 20:11 发表



既然对人家都具体不太了解,就“开骂”?岂不正是茅公文章中所点的对象?呵呵
还没有正式展开呢 ,只是对标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什么是“了解”,每个人有不同的解读。
如您,对这茅公,又“了解”多少?
哈欠连天 发表于 2007-08-09 21:33:02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20:30 发表

还没有正式展开呢 ,只是对标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
什么是“了解”,每个人有不同的解读。
如您,对这茅公,又“了解”多少?
我对他了解不多,我就保持沉默。最怕是自己认为了解、但其实只知其一,就加以解读。当然村夫兄应该不是这样的,您不是都已经承认自己具体不太了解了吗?
心闲牵风的个人空间
心闲牵风 发表于 2007-08-09 21:36:40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19:21 发表

也许你说得对,我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具体不太了解。
呵呵楼主就冲你说这话就有先入为主也
对题目就开骂也在情理之中
对作者却有不问青红皂白之嫌

不过期待对内容的开骂会更精彩点

不过先不管其内容
只看题目还真有点找骂的嫌疑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1:47:22
富人得到保护 穷人才能变富
  茅于轼

  最近几年接连发生了一批“问题富豪”落马事件,引起大家议论纷纷,这些落马民营企业家都是“非法”起家的,那是不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如此?企业家在转制过程中的“原罪”是有其共性还是个案?

  30多年前,全中国没有一个富人。那时,北京只有唯一的一辆私人小轿车——周总理特批给梅兰芳的。然而到了今天,全国有近千万能买得起小轿车的富有阶层。

  于是不少人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积累起这么多财富,不靠剥削,没有不正当收入,怎么可能?因此,就这样产生了大家经常议论的企业家第一桶金的合法性问题。

  这个讨论背后可能有深刻含义。从宪法修改中要不要列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看,反对者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理由是,害怕把非法所得的财产合法化。

  现在宪法中对于公私财产保护的说法显然是有差别的,对私有财产缺乏严格保护,就会给侵犯他人财产留下机会,鼓励人们想方设法侵犯他人已经生产出来的财富,而不是自己去努力生产。这对整个社会可能产生巨大的破坏力。说到底,这还是一个保护财产权的问题。

  我不知道企业家的第一桶金是不是都有非法成分,如果要拿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恐怕难免都会有些。就拿个人所得税来说,1980年开始颁布并实施,可是当年全国只征收了16万元,可以肯定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缴税。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同,前者是人权的平等,它必然造成收入的不平等,因为人与人不同,能力有大小,运气有好坏。后者是经济的平等,它必然有人权的不平等作后盾,只有强制性地压制优秀分子才能做到经济上的平等。经过20多年的试验,我们放弃了计划经济,转制到市场经济,效果果然不错。

  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接受经济上的不平等。市场是变化多端的,几年之内集聚巨大财富是完全可能的,当然反之一夜之间从富豪变赤贫也有可能。为了减少这种差距,政府通过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还有社会保险的安全网。这是在现实世界中,比较能够接受的制度安排。

  对民营企业家的偏见,在西方国家里是不存在的。企业家只是一种社会分工,有人愿意当政府官员,有人愿意当大学教授,也有人愿意当电影明星,各有各的志趣。绝没有人认为当了企业家就变成了剥削者,就要被另眼看待。

  难道社会不需要企业家吗?当然不是。只是现在中国好的企业家太少!

  设想一下,如果社会上没有了企业家将出现什么情况?那时劳动、资本、技术、市场不能合理地组合起来,就业马上就会出问题,经济将停止增长,那是十分糟糕的。企业家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样,都是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

  企业家当然要守法,即使在转制的过渡期,虽然法制有许多矛盾,存在不完善之处,但也要尽量做到守法,绝不可以故意违法,钻法律的空子。企业家特别要注意不可侵犯他人的权益,不可借钱不还,不可搞假冒伪劣,不可拖欠工资和货款,尤其是不可欺压工人,剥夺他们的休息时间,强令加班加点,或者在恶劣的环境中劳动。

  上面提到的问题,目前看来还比较尖锐,迫切需要解决,它远比笼统地讨论剥削、合法性等问题重要得多。

  现在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看法——近年来问题企业家太多,如周正毅等。但我有自己的看法,周正毅等人根本不是企业家,而是一批胆大妄为的骗子,和赖昌星差不多,根本不懂法律,但脑袋特别灵活,善于钻空子,结果干出了惊天动地的大坏事。

  但是光凭他们这点能耐,什么大事都干不成。他们是撬动了掌有大权的政府官员,进行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才能为所欲为,达到他们那些低级趣味的人生目标。他们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的怪胎,和企业家根本不搭界。

  仅仅因为出现了周正毅事件,就去怀疑全国的企业家,这种一棍子打死一片的做法,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相反,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像维护工人农民权益那样地维护企业家的权益。当然,它有前提条件,那就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家。

  企业家是中国改革的功臣,他们不但没有原罪,而且在逐步的改革中建立了伟大的功勋。大家知道,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他们对国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社会主义国家,所有人的权益都应平等地受到重视和保护,只有这样,国家才能走上正轨,避免动乱,实现和谐持续发展。

  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

   (原载《IT时代周刊》)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2:07:56
茅与轼那篇文章,原文转来。
1、文中对企业家的评价,还算合理。
2、这篇文章,没有把先富起来的人区别开来——有罪的和无罪的。
无罪的富人,当然应该保护,这个没有任何争议。
有罪的富人呢?比如周正毅,出了事,就从富人行列被开除了吗?富人行列会不会再出现周正毅?
3、这篇文章法制观念淡薄。
用金钱来区分人群,保护先富起来的部分,不符合宪法的原则。
先富起来的人,比如前些天转贴的那个为了夺取一个企业而雇凶杀人的,要不要保护?
4、中国的法制还不健全,很多人用非法的手段掠夺财富。
城市拆迁中,为什么会出现血案命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里面巨大利润。
这种事件,开放商无疑是富人,要不要保护?
再问,山西黑砖窑的窑主,无疑是相当先富的人,要不要保护?
茅老头会不会有这种想法——没有窑主,窑工连饭都没地方吃?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2:11:29
无论是先富的人、还是后富的人,无论是富起来的人、还是富不起来的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违法,都应该得到惩罚。

“保护先富起来的人”,这种说法,无疑是找骂。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2:23:09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21:47 发表
  茅于轼

  我不知道企业家的第一桶金是不是都有非法成分,如果要拿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恐怕难免都会有些。就拿个人所得税来说,1980年开始颁布并实施,可是当年全国只征收了16万元,可以肯定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缴税。
既然说不清这第一桶金是否有违法成份,提出“保护先富起来的人”,不是提倡把这种违法的收入合法化吗?

当然,我也不赞成追究到底。中国的法制,正在建立健全中,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
先富起来的人,只要当时的做法不违法、或者和政策擦边,都不应该追究。

而中国的现在,一些人仍然正在利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掠夺财富。
比如一些非法煤矿的矿主、一些污染企业的厂主、一些房地产开放商——关注一下社会群体事件,可以看出不少端倪。
这些人,根本不应该得到保护。相反,更应该得到严格审查。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8-09 23:19:40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9 22:11 发表
无论是先富的人、还是后富的人,无论是富起来的人、还是富不起来的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违法,都应该得到惩罚。

“保护先富起来的人”,这种说法,无疑是找骂。
村夫这是没事找事。

每篇文章都有目的,这篇文章的目的是针对中国民众比较严重的仇富心理的,自然谈的是要保护富人,“当然,它有前提条件,那就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家。”况且老头说的是“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并没有说不保护穷人。

先富起来的人当然要保护了。老头的文章都是大实话,条理清晰而又简单易懂。这在中国多稀有啊。结果被村夫这么一解释。按照这种解释方法,无论看到什么样的评论文章,村夫都能说出大堆问题来。村夫你累不累啊?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09 23:30:47
回复 #16 木鱼桥 的帖子
保护“遵纪守法的企业家”,这个前提在哪里?

遵纪守法,本来就应该得到保护,而不应该管他是穷还是富。
中国先行法律,哪一条哪一款哪里有违“保护遵纪守法的人”了?
还用茅老头专门写篇文章,还用木鱼桥来解释一下,你们累不累呀

针对“仇富心理”,采取“保护富人”的做法,无疑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最根本的办法,是消除“仇富心理”。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8-10 00:19:00
茅老头在做的不就是消除“仇富心理”吗?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10 01:06:11


QUOTE:
原帖由 木鱼桥 于 2007-8-10 00:19 发表
茅老头在做的不就是消除“仇富心理”吗?
保护起来是消除?
你真逗
木鱼桥-流浪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8-10 09:59:44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8-10 01:06 发表

保护起来是消除?
你真逗
你才逗呢。老头在告诉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做的。当然,这篇文章是针对仇富心理的。当你明白了之后,仇富心理就慢慢消除了。

况且,保护合法企业家怎么就错了呢?
南洋小筑
村夫 发表于 2007-08-10 17:22:20


QUOTE:
原帖由 木鱼桥 于 2007-8-10 09:59 发表


你才逗呢。老头在告诉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应该做的。当然,这篇文章是针对仇富心理的。当你明白了之后,仇富心理就慢慢消除了。

况且,保护合法企业家怎么就错了呢?
茅老头的说法,未必是真理。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应该做的、做什么不应该,需要自己的判断。被专家学者的光环罩住,轻信一些表面的东西,其实很可悲。

如你所言,这篇文章,是针对“仇富心理”的。我相信你没有“仇富心理”,不过,我很想知道,你看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什么?

合法的企业家,什么时候没有得到保护了?
较一般老百姓来说,他们可以得到贷款、可以拿到项目、可以钻政策的漏洞等等,没有一定程度的保护,他们可以成为企业家吗?
请你举一个例子——遭受重重打击、没有得到法律有效保护的企业家,是谁?

企业家,在商界春风得意,对政界也有相当的影响力,他们本身,很多都是人大政协其他党团的代表,相对一般群众来说,他们根本不应该得到特别的保护。

保护合法的企业家,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是这样,特别提出来对企业家进行保护,是别有用心的。特别保护企业家,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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