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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既没什么了不起的好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利益。所以并不需要那么的拘束与恐惧。(徐岱)
简析自由主义兼回村夫
2007-01-17 23:04:47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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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TAG: 自由主义
- 内山 发表于 2007-01-18 09:58:33
- 哇唠, 象是做学问的样子. 村夫呢? 还有eric, 来跟木鱼桥辩一辩.....
- 村夫 发表于 2007-01-18 20:37:11
-
呵呵,我正是自由主义者!
但你也没有说错,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论并不十分了解,事实上,我是“我行我素”者:)
如你所说:
1、自由主义的内核包涵了基本权利,性自由就属于这基本权利的一种。
2、自由主义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
我非常同意,有这两点共识就够了。
我的观点如下:
1、“换偶”现在似乎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换偶”的“自由”并不存在;
2、“换偶”变成“自由”,需要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程度;
3、如果现在提出“换偶”的自由,必须证明“换偶”不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和造成社会动荡。
我用“杀人”做比喻,也许不易让你信服。那么我就用“性”来说——
“乱伦”——这种事是双方自愿的,似乎法律也无可奈何;
“恋童”——也有双方自愿的可能;
“强奸”——中间和后来的过程,也许并不违背受害者的意愿;
“轮奸”——也是如此。
这些,都是一些人的“性取向”,李银河是不是也要提倡这些?是不是也要争取这个“自由”?
“自由主义的原则要求,社会生活所必要的对每个人自由的种种限制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应尽可能做到均等(康德语)。”(5)
我也非常赞同康德这个。但是不是逆向思维一下:
生活社会为什么对每个人的自由加以限制?
另外,请不要把“换偶”和“自由主义”捆绑起来,自由主义者也未必做“换偶”这种事。
- 木鱼桥 发表于 2007-01-18 21:44:15
-
"我的观点如下:
1、“换偶”现在似乎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换偶”的“自由”并不存在;
2、“换偶”变成“自由”,需要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程度;
3、如果现在提出“换偶”的自由,必须证明“换偶”不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和造成社会动荡。"
第一点我已经论述了,中国的法律与自由主义者的内核相冲突,所以要先修改法律,才能谈自由。
第二点,基本认同,不过可以看成是社会的宽容程度。
第三点,做不到。所谓道德的负面影响,肯定是有的,不可能没有。其实自由主义者的每一次进步,几乎都会让整个社会看起来“乱”一些。
至于你最后一句话“自由主义者也未必做“换偶”这种事。” ,这句话单独看的话,本身一点那问题都没有,李银河自己就不会去做。不过,你前面加了一个条件,就充分说明了你不是一个我们所说的自由主义者。你应该说自由主义者也未必要宽容“换偶”这件事,因为这件事也许会对道德产生很大的影响,而这个影响若大到超出了自由主义者的容忍限度,当然有自由主义者提出反对。然后在自由主义者是否应该宽容“换偶”这件事上讨论这个问题。不过到现在为止,你从来没有提过这个问题。
自由主义者要保证自己的自由,至少要保证自己不受别人的侵犯;但保证不受别人的侵犯,也要限制自己侵犯别人的权利,当然要对个人的自由加以限制。
“我行我素者”,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倒有点像鲁迅。而鲁迅,一般不被人认为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请参看我的参考资料里第四篇文章,上面有很不错的论述。
- 村夫 发表于 2007-01-18 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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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如下:
1、“换偶”现在似乎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换偶”的“自由”并不存在;
2、“换偶”变成“自由”,需要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文明程度;
3、如果现在提出“换偶”的自由,必须证明“换偶”不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和造成社会动荡。"
第一点我已经论述了,中国的法律与自由主义者的内核相冲突,所以要先修改法律,才能谈自由。
第二点,基本认同,不过可以看成是社会的宽容程度。
第三点,做不到。所谓道德的负面影响,肯定是有的,不可能没有。其实自由主义者的每一次进步,几乎都会让整个社会看起来“乱”一些。
++++++++++++++
谈论“自由主义”太广泛,也不说我的“比喻”了。
仅说第三点吧:)
如果“换偶”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产生社会动荡。那么,现在提倡“换偶”自由,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吗?
我再用比喻来说明——
“换亲”,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换偶”,至今仍在中国偏远落后的地区存在。谁说那是一种“社会进步”和“自由主义”的表现?“换亲”带来的社会问题,少吗?
- 村夫 发表于 2007-01-18 22:48:17
-
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是一种约束,用来规范社会公众的行为,来维持一个社会的存在。
既然是约束,从理论上讲,对每一个人都有约束力,某种意义上就限制了人的自由。
而人的思想不同,行为也不同。大多数人,在道德的约束之下,根本用不着法律的约束,那是不是可以说,可以废除法律呢?——荒唐吧!
事实上,道德和法律这两条“线”,只是少数人才会触及或逾越。
良好的修养,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没有道德的社会,就是现在的中国,你可以和欧美国家相比较。
健全的法律,是维持一个社会的底线。逾越了这个底线,就是对社会大众的侵犯,所以要受到惩罚。
所以,道德和法律,都是为社会大众服务的。
当然,道德和法律需要跟上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但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和“自由”,影响到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和自由,这是不可取的。
“一夜情”或许认同的人很多,但“换偶”,我敢保证90%以上的人不会同意。
还有,你不能保证“换偶”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或引起社会动荡。
那么请你论述一下——“换偶”有什么积极的意义?
呵呵,不要说——那是“权利”。——挖鼻孔抠脚丫都是“权利”,需要“提倡”呢?
- eric 发表于 2007-01-19 00:24:21
- 没有绝对的自由, 也没有绝对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法律和道德既是对权利和自由的一种保护, 同时也是对权利和自由的一种限制.
- 村夫 发表于 2007-01-19 1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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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eric 于 2007-1-19 00:24 发表呵呵,总结得好:)
没有绝对的自由, 也没有绝对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法律和道德既是对权利和自由的一种保护, 同时也是对权利和自由的一种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