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每个人都晓得受审的几个主要人物,虽然没有人曾经看过他(她)们,原因是康妮.查泰莱,她的情人麦罗斯,和他的丈夫查泰莱爵士,都只不过是D.H.罗伦斯书中的人物吧了.

        但,就是这本书,在一九六0年十月,引起了全英国人的纷纷议论. 若以控方的话说, “开了男女乱交的先河,赞美肉欲近乎道德,而且鼓励、甚至赞成下流和粗俗的思想和语言”. 此案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开审.
       
        没有较之更适合的书,可选来与此法挑战,和更能撩起公众的注意力了. 审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定会得到文学界知名人仕列队出面,为一本严肃的英国文学名著而辩论,同时,查泰莱夫人的风流韵事,也一定会招来种种茶馀饭后的谈助.
       
        在法庭上参与审讯的,都是法律界响当当的人物;控方由马文.格列菲兹.钟士领导,阿拉斯泰.摩顿助之;辩方由女皇律师吉拉德.加汀勒领导,杰勒密.哈金逊和李察.杜康助之.

        即使是D.H.罗伦斯,一个以为他能纠正世人错误的理想家,也会为他所造成的这场空前激烈的辩论而感动,倘若他在九泉之下有知的话. 他在一八八六年出生在诺汀汉郡的一个叫伊士活的小矿镇. 他的父亲是矿工,母亲是教师.
       
        据说,她自已也不敢相信,像她这样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竟然会和一个需要在居室炉火面前冲凉,以刷去一身煤渣的男人结婚. 她常在家里公开地蔑视他,而她的不喜欢他,似乎使她与感情敏锐、红发的罗伦斯,更加接近了.

        罗伦斯最初是当一名书记,后来改任教师. 他的一生有三股强大的推动力量:一是他对工业革命及其对人们的影响的憎恨;二是他对母亲的一片孝心;三是他对他美丽的、金发的妻子的用情专一.

        当他第一次邂逅他的妻子菲丽黛,一个德国贵族逢.雷契多芬男爵的女儿,那时她三十一岁,嫁与一个大学教授;是一个己有三个孩子的母亲. 罗伦斯是她的丈夫的学生.
       
        六个星期之后,在一九一二年五月,他们相偕私奔到德国. 他们在德国东奔西跑了二年,所靠的生活费少得可怜. 后来,菲丽黛的丈夫和她离婚,而她也就正式的和罗伦斯结婚了.

        他们到伦敦定居. 菲丽黛丽质动人,天性多情,是一个理想的伴侣,她让罗伦斯对这苦恼的世界的关心有所寄托 – 这种关心充斥於他的许多著名的小说,例如《白孔雀》、《儿子与爱人》、和《恋爱中的女人》.

        要了解他的作品的背景,可从他回忆早年在伊士活矿镇的生活中悉知一二. 他形容他所居住的这个地方,因工业革命而造成的一般影响:‘鄙陋、渺小、卑贱、无底的丑恶,配上一种上教堂的虔诚’.

        他的作品的主题,是他对工业革命破坏国家和人民生活的憎恨. 一直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罗伦斯的最后一部小说,写於一九二七 – 二八年,情形才有所不同. 因为查泰莱夫人满口三字经,查泰莱夫人和她的情人在树林里发生性关系,查泰莱夫人… 噢,对不起,写不得的.

        罗伦斯为何写此书?是否为了说服人们性并不是肮脏的?或为了纠正人们对性之牢不可破的错误观念?

        三十年来,文艺界的知识份子,私底下一直在争论这个问题. 他们看到的是在大陆(欧洲)其他国家刊印,而非法输进英国的版本. 现在,第一次给予公开的辩论 – 在中央刑事法庭,并以成千上万英镑,和一个死人的名誉作赌注.

        除了三字经之外,格列菲兹.钟士告诉九男三女的陪审团,查泰莱夫人曾经和她的情人前后有过十三次的性关系,而且大部分都是以渲染的文字,给予极为详尽的描述,唯一不同的是时间和发生的地点.

        “一次在她丈夫家她的闺房里. 另一次在树林中的一间小屋,以绒被铺地当床.”

        “又一次,我们看到他们在树林的树丛间和灌木林里,不只在树丛间,还有在倾盆大雨的树林,他们脱得一丝不挂,全身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

        “更有一次,我们看见他们在她的情人的郊外别墅,起初在下午炉边的地毡上,然后到了晚上,我们又看见他们上床. 最后,转到一间布伦斯伯里的公寓,并且在阁楼上,我们又重复看到他们苟合.”

        格列菲兹.钟士说:“书中所强调的一直是快乐、满足、和肉欲的穿插.”

        当我们看该书的时候,我们会有这样的感觉,作者不放过任何机会,将性拖入书中,其他的安排,只是填塞空白吧了,“直到我们又可以来到那间小屋、别墅、或树林的树丛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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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译文旧作

芳苑绿汀
方汀 发表于 2007-10-04 06:24:32
我很早就读过《查太来夫人的情人》一书,对她嫁个没有性能力的残废男人深表同情,对她和守林人的偷情很能理解。
苏杭的个人空间
苏杭 发表于 2007-10-04 13:05:53
回复 #2 方汀 的帖子
谢谢方汀的持续捧场.原来你乃性情中人也,很能体谅一个人的处境.
狮城未思集
懒回顾 发表于 2007-10-04 13:20:06
帮您放在一个帖子里好吗?省得我来回翻看

查泰莱夫人无罪 (中)


      还有那些三字经 – 这些,毫无疑问的,都是旧式的英格鲁撒克逊的三字经. 一个出现约达三十次,另一个十四次,还有一个十三次,其他的六次、四次、和三次不等.
        
      暂且将警方的证据和控方所持的控状置於一旁,现在该由辩方来证明该书不是淫猥的. 因为他们(出版商)不能,也不愿否认他们己将该书印妥,准备发售了.

      加汀勒告诉陪审团,如果该书在《淫猥刊物法》之下,含有淫猥的意思,那么它应该以整体来看,看它是否有引人堕落、腐败的倾向,是否有名显的影响,影响他人性格之改变,和做出一些不轨的举动;而这些,如果不是该书,就不会如此.

      他觉得,一本书不能只因为写有特殊的男女关系,就说它是淫猥的;不然的话,他可以说,二十本小说之中,有十九本是淫猥的.

      如果有人着手写这样的书,而且写的是有关男女之间的肉体关系,他就应该清楚的写出他所要表达的意思. 这本书并不是关於性的,这是一本写於一九二0年代的书. 那些三字经现在己经越来越常用了,而且这些话,书中的人物是会讲的.

      “只有少数人不会同意,罗伦斯是本世纪英国六位最伟大的小说作家之一,他所要传达的是,他那个社会是个病态的社会,这是 ‘机器时代’所产生的结果,过分强调精神,以致肉体被牺牲了. 因此,我们应该重新建立男女之间的私人关系,以至男女之间的思想感情,而没有什么是羞耻的,是错误的,是肮脏的,甚至没有什是谈不得的.”

      企鹅书籍有限公司,打算出版该书的出版商,还没有发表他们的证人的名字,他们是谁? 谁会出面为罗伦斯辩护? 现在每个人都想知道了.

      第一个是学者格列汉姆.豪思,文学批评家、英文讲师、和剑桥基督学院的院士. 在他的看法,《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可列罗伦斯名著的第五位.

      “此书是关於男女之间的关系,他们的性关系,和正当婚姻的本质,” 他说:“这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对我们大家都有深切的关系.”

      “性爱场合的重复描述,是为了一步步说明,康妮. 查泰莱晓得她本性如此. 性关系的描写,对主题是完全必要的,因为罗伦斯在做一个大胆的尝试.”

      “作者希望找出适当的语言,以让性可以开诚布公的讨论,而不是有什么不敬的意思. 他的尝试并没有成功,然该书在找出一条途径, 以严肃的态度来讨论这样的一个题目上,是有很大的价值的,因罗伦斯并没有多少前例可援引.”

      格列菲兹.钟士:“你们是否同意,好作家写出来的好作品,一般的说,不应该重复而又重复.”

      豪思:“不,我不同意这点. 在圣经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 这是一种常用的写作技巧.”

      海仑.嘉特勒,牛津文艺复兴文学讲师,在接受加汀勒的询问,以解释书中的三字经与它的文学特征之关系时,她回答道:“我不认为有那些字的本身是卑贱或令人厌恶的. 实际上,这些字经常的在书中使用,即意味着每用一次,令人激动的程度便逐渐的消失,一直到最后完全消失为止. 罗伦斯使我们感到,它们只不过是书中的人物,必然会用得到的字吧了.”

      雷蓓嘉.怀思特,著名的小说家,将这本小说说成含有一种讽喻的意思,即这位丈夫的无能,代表罗伦斯那个时代的无能.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句子,连小孩子都可以以假乱真.”

      她说:“罗伦斯是个没有受过正统教育背景的人. 他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损害及这本书 – 他根本没有幽默感. 有好多好多的句子,在我看来都是可笑的. 即便如此,它还不愧是一本文学佳作.”
狮城未思集
懒回顾 发表于 2007-10-04 13:21:38
还有(下)吗?

想获得一个完整的印象之后再跟您探讨
苏杭的个人空间
苏杭 发表于 2007-10-04 15:16:50
回复 #5 懒回顾 的帖子
谢谢你的帮忙.还有(下).本打算明天贴上,不过,为让读者一口气读完,我看还是现在就贴上吧!

查泰莱夫人无罪 (下)

        法庭的气氛加浓,也越来越有兴趣了,当武尔威契主教约翰.罗宾逊博士走进证人厢的时候. 尤其是当他宣称:“我认为,罗伦斯是尝试要将性关系,描写成神圣的” 更使法庭充满了火药味.

        他继续说:“我认为,罗伦斯所要描写的这种关系,是符合基督圣礼、行为准则的真正意义的,对他而言,肉体是精神的表征.”

        贝恩法官:“依你看此书,它是否是描写一个不道德的女人的爱?” – “它描写一个女人的爱的不道德关系,如果说通奸是一种不道德的关系. 但,我决不认为,它在任何方面,有意避免不道德的描写.”

        加汀勒:“依你看,这本书,基督教徒是否应该读?” – “是的,我认为应该.”

        为了这点,罗宾逊博士公开的受到坎特伯里大主教,杰夫礼.菲沙的大事攻击. 大主教在坎特伯里的一次会议上说:“罗宾逊博士以为,他可以参与审讯,而不会误导和冒犯许许多多的基督教徒,他是错误的了.”

        接着维文.宾多,诺汀汉大学的英文教授认为,该书结束的那一封信,可以说是对生命的一大肯定,或可称为真正的婚姻.

        他之后是威廉.威廉士爵士(企鹅书籍董事之一). 他说一九六0年是罗伦斯的七十五周年忌辰,他的公司希望能够刊印这位作家的全部作品. 这是他们公司营业二十五年来一贯的政策,只刊印完整而不经删改的作品.

        “我们决心在这种情形下,继续我们一贯的政策” 他补充说.

        A.S.霍金森,伦敦的一个教士,也提供了许多宗教的观点,他说他希望他的孩子看这本书. “我希望他们和我,或他们的母亲讨论它.”

        “以基督教的价值观念来看,”他说:“该书看来是洋溢了怜悯和人类的深情. 从整体来判断,该书是赋有道德用意的,让我们对谅解和仁慈有个概念.”

        李察.霍加特,莱切斯特的英文高级讲师,形容该书或可称为过去三十年来,英国二十本最好的小说之一. 它没有半点不道德. 它是有高度的道德性的,如果不是清教徒式的.

        一个公立男校的校长、一个女校精通古文的校长、小说家E.M.佛斯特、新闻记者安妮.史谷特.詹姆斯、和曼彻斯特前卫报的阿历斯泰.希德灵顿,纷纷加入证人厢的行列,为康妮.查泰莱和她的创造者辩护.

        轮到了第三十五个证人,加汀勒告诉法官,他还有三十六位证人,他们和那些己经供证者,立场一致.

        “但由於对诘的人数大量的减少,我只想多请一个证人.”

        法官在总结陈词时,提醒陪审团: “你们要脚踏实地,换言之,当你们考虑该书的特征,不要忘记文学、社会、和道德的领域.”

        “要考虑公众人仕,不是那些文学系的学生,他们读此书,有大学导师的指导,而是那些文学门外汉,不知罗伦斯为何许人,却花三先令七便士买一本,或到图书馆借一本,在工厂午餐时间看,然后在下午带回家把它看完.”

        然后,他请陪审团退席,考虑他们的判词. 三小时后,他们又回到庭上,终於,在一阵欢呼和掌声中,法官宣布查泰莱夫人无罪.

[ 本帖最后由 苏杭 于 2007-10-4 15: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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