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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阴与阳——庄子“游”精神的矛盾与互动
(1.3)物无非彼,物无非是
老子对道的认识是恍惚与虚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1天地在道的支配下,“虚而不屈,动而愈出”2。万物不断地从“道”中衍生和流行。而《易传》也说:“生生之谓道。”3庄子追求超越万有的境界,当然对“道”也有很深的认识和体悟。在《大宗师》里,他对“道”有很详细和具体的描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地,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4他以一些仿佛自相矛盾的话,启发人们不可将“道”当作一种具体事物,“道”的存在是一种观念的存在,是超越万物的精神象征,所以一切衡量时空的量词都不能形容“道”的存在。
简单来说,阴与阳就是“道”的一体两面,它们既相冲相克,也相依相存,缺一不可。由阴阳相冲、相辅生出的天地万物,当然没有一个绝对性的定论,人的认识尤其会受各种客观与主观的因素影响。庄子认识到阴阳之间的矛盾,也确认阴阳能互相调合。这种既相违背又相互依存就是“道”的本质。而能达到这种境界的就是“和”。在《山木》中,他说:“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又说:“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出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5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和即是天的本质,所以由道分化而来之德也是和;德具体化于人的生命之中的心,当然也是和”6。在认识了庄子以和作为游的积极条件后,对于庄子的是非论断也就能清楚了。庄子认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7既然事物本身相互对立与矛盾,同时互相依存,所以对于事物的观照,最好是“照之于天”。这可说是对老子“道法自然”的更详尽的解释。也因此,庄子以为“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其实“莫若以明”,即是以平静澄明的心来看待变幻无常的事与物。在《易传》中,“子曰:天下何思可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8这种对人生的感慨和庄子对生命的叹息是一致的。
1《老子·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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