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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满百,譬如朝露晞。白日入虞渊,胡不秉烛嬉。大耋嗟晷短,多忧亦奚为。君看玄庐道,轜车无停时。伺晨当及旦,佳会当及期。
【七古·柏梁体】爱满人间何幸哉(中华新韵)
2008-06-05 23: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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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舞红尘 发表于 2008-06-05 06:49:40
-
QUOTE:原帖由 张从兴 于 2008-6-5 00:43 发表灾难会让我们更团结更坚强更有爱心~~血脉相连~~这就是中国人~~~~
昊天不仁降巨灾
蜀山变形地裂开
高楼崩塌桥梁歪
人间天府变冥台
生灵何辜遭活埋
废墟处处鬼徘徊
千村万镇化尘埃
灾黎无助望天唉
幸有王师夜行来
送粮送水担架抬
瓦砾堆中救童孩
爷娘喜极泪满腮
更有 ...
茶4.jpg
- 林锐彬 发表于 2008-06-05 08:51:00
-
张兄用柏梁体写使版面更多样化,甚好!
昊天不仁降巨灾
蜀山变形地裂开
高楼崩塌桥梁歪
人间天府变冥台
生灵何辜遭活埋
废墟处处鬼徘徊
千村万镇化尘埃
灾黎无助望天唉
幸有王师夜行来 --1 --(1、2 此二句音、义近,可否调整?)飞军忽降迅如雷(?)
送粮送水担架抬
瓦砾堆中救童孩
爷娘喜极泪满腮
更有义士络绎来 --2
救死扶伤敬尸骸
国殇三日全球哀 -- 痛悼三日(?)
八方援助不吝财
中华儿女不同胎
全国血库长龙排
生离死别诚可哀 -- 几心摧(?)
人间有爱亦幸哉
- 梦蝶翁 发表于 2008-06-05 10:14:41
- 国殇不妥。林先生几个建议不错。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0:21:18
-
QUOTE:原帖由 林锐彬 于 2008-6-5 08:51 发表此二句是故意用的排比句,前句指子弟兵,后句指志愿者。
张兄用柏梁体写使版面更多样化,甚好!
幸有王师夜行来 --1 --(1、2 此二句音、义近,可否调整?)飞军忽降迅如雷(?)
更有义士络绎来 --2
国殇三日全球哀 -- 痛悼三日(?)
生离死别诚可哀 -- 几心摧(?)
...
国殇应该会比痛悼更为深刻和形象吧?
至于韵字有两个“来”字,两个“哀”字,柏梁体乃汉乐府,乐府诗不忌重字重韵。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0:26:13
-
QUOTE:原帖由 梦蝶翁 于 2008-6-5 10:14 AM 发表广义的国殇,就是全国性的哀悼,而且不限于为战死的卫国军人的纪念。
国殇不妥。林先生几个建议不错。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0:38:38
-
【转贴】国殇一词,海峡两岸都没有用错
512大地震之后,国家举行全国哀悼仪式,降半旗致哀,媒体报道时称之为“国殇”;而数年前台湾912大地震,台湾当局也举行了“国殇”悼念仪式,媒体报道亦以“国殇”名之。
近日看见网上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其主要理由就是:“殇:是指未成年夭折;国殇:是为国捐躯的将士。”结论就成了“地震罹难者关国殇什么事啊”了。
黄丝以为,这种略举两例“原始”释义,就得出“地震罹难者关国殇什么事啊”的结论,明显是不恰当的,因为任何一个字、词,在几千年流传过程中,都会根据原始释义发生演变、引申,产生更为广阔的意蕴,有的甚至于走向反面,褒贬互换。比如“鬼”字,那是指死去的人,我们后来就有把可爱而聪明的孩子称之为“小鬼”的,你能说不对么?
要探讨古文字义,不能不说到《说文解字》,那么“殇”字它是如何解释的呢?“不成人也,人年十九至十六死为长殇;十五至十二死为中殇;十一至八岁死为下殇。从歺伤省声。”这是歺字,殇的字义就是根据它来的。那么它是什么意思呢?《说文》曰“从半剐”。徐锴注释说“剐,剔肉置骨也,歺残骨也”,可见所谓“殇”,其最早的构字意图就是杀死的意思,既然是杀死,那就属于非正常死亡,所以才有长殇、中殇、下殇之说,就是夭折啊。


从未成年夭折,就引申出战士为国少壮捐躯之义。年纪轻轻的为国家战死沙场,不就是夭折么?
我们再看看其它经典怎么说的:
未家短折曰殇。——《周礼·谥法》
无主之鬼谓之殇。——《小尔雅》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周礼·媒氏》。
投躯报明主,身死为国殇。——鲍照《代出自蓟北门行》
“无主之鬼谓之殇”。什么意思啊?就是无家之鬼,没有人管的,可以引申为失去家园而死在异乡的“游魂”,这个意思的用法以于右任《国殇》一诗为代表: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
望我大陆;
大陆不可见兮,
只有痛哭.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
望我故乡;
故乡不可见兮,
永不能忘(望)。
天苍苍,
野茫茫,
山之上,
有国殇。
这是于右任先生在台湾逝世前一年写的怀念大陆的爱国诗,“山之上,国有殇”代表了和他一样遭遇的一大批爱国思乡者的心声,被迫离开故园,老了回不了家乡,眼看要成了孤魂野鬼了,那是怎样一种无可奈何的苦闷心情!他这里用的就是“无主之鬼谓之殇”释义。
“投躯报明主,身死为国殇。”鲍照这两句诗,就和现在比较广泛应用的释义相同了,在这里“国殇”就是为国家捐躯的英雄,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烈士”。他这个用法是从我国古代伟大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九歌》里《国殇》一诗化出来的。
《九歌》是楚国的民间祭祀歌,共11篇,前十篇每篇祭一个神,比如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等等,第十篇就是《国殇》,悼念那些为国家捐躯的战士的,所以后来就把那些为国家民族牺牲的英烈叫做“国殇”。也正因为屈原的《国殇》是祭祀为国捐躯壮士的仪式上唱的祭歌,所以后来常把国家级的悼念烈士的活动说成“国殇”,“国殇”既是悼念对象,也是一种悼念仪式。
再说《小雅》“未家短折曰殇”。没有成家就意外夭折了称之为“殇”,那么这种意外可以是疾病,也可以是战争,或者是突然降临的特大自然灾害,比如一次大地震死去几万十几万人,对一个国家来说那个损失和悲痛太大了,于是就要举行国家级的悼念活动,这时候已经不是单独个体的夭折,那样在家族范围内“殇”一下就行了,现在是国家级的损失和悼念,全国悲痛,下半旗,这样庄严、隆重的全国哀悼仪式,哀悼的是几万十几万遇难同胞,单单一个“殇”字不够了,就在前面加一个“国”字,称之为“国殇”,因为它不是一家一户之殇那种小范围悼念,而是以国家的名义发布命令,并且由国家主持的——由国家主持,所以称之为“国殇”。
有人说这次要用“国丧”或“国伤”就对了。这就更错了!“国丧”是封建社会特指皇帝皇后等皇族重要人物“驾崩”举行的悼念活动,老百姓,甚至是宰相都没有资格。随着时代的进步,民主、自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即使是普通升斗小民,他的生命也是至高无上的,必须得到文明社会的保护和尊重。因此,对于在512大地震中死去的同胞,尤其是那些夭折的青少年学生,我们称他们为“国殇”,用“国殇”那样隆重、庄严的悼念仪式悼念他们,以寄托我们的哀思,总结经验教训,鼓励生者勇敢的面对困难、重建美好的家园,不但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是一种伟大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进步!
在512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们,安息吧!
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们的!
转自:http://huangsi2001.blog.hexun.com/19477568_d.html
[ 本帖最后由 张从兴 于 2008-6-5 10:48 编辑 ]
- 李家三郎 发表于 2008-06-05 10:41:00
- 救死扶伤敬尸骸——救死扶伤敬遗骸
- 李家三郎 发表于 2008-06-05 10:49:11
-
柏梁体乃汉乐府,乐府诗不忌重字重韵。
饮中八仙歌
杜甫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
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麹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 皎如玉树临风【前】。
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辨惊四筵。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0:49:46
-
QUOTE:原帖由 李家三郎 于 2008-6-5 10:41 AM 发表改了。
救死扶伤敬尸骸——救死扶伤敬遗骸
谢一字师。
- 李家三郎 发表于 2008-06-05 10:56:55
-
生离死别诚可哀
人间有爱亦幸哉
生离死别固可哀
大爱凝聚何幸哉——仅供参考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1:03:52
-
QUOTE:原帖由 李家三郎 于 2008-6-5 10:56 AM 发表再谢。改成:
生离死别诚可哀
人间有爱亦幸哉
生离死别固可哀
大爱凝聚何幸哉——仅供参考
生离死别固可哀
爱满人间何幸哉
可乎?
- cherryqin 发表于 2008-06-05 11:16:16
-
高手如云,好诗更精。。。

- 梦蝶翁 发表于 2008-06-05 11:30:29
-
狐弟,关于“国殇”,并不能把“国”与“殇”分开来”析解“的。分开来解,并不能得到它的“整体”意思,整体涵义,其概念的整体性质并不简单的是部分之加和。“国殇”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专用词,它的定义十分清楚,就是“祭奠为国捐躯的人”。分开解——先解释“国”,再解释“殇”的本意,这其实无非是把“国殇”既定的十分清楚的、完整的含义,析解为“国家之死亡的国人”,你看,这种析解,在逻辑上实际是偷换概念。因为在析解中,完全把“为国捐躯(或者牺牲)”的意思在有意无意之间给抹掉了。逻辑学定义某概念时,一定是“种差加属”的方法,若偷换了这概念的“种”,也就完全改变了这个概念的含义。比如:国殇之“殇”,最广义的解释无非是指“死亡”。于是。“死亡”便是这个概念的“属”;但“死亡”的种类有很多很多,在这种“很多”的死亡之“种类”中,有一“种”死亡显得很特殊,就是“为国牺牲的人”,这就是“死亡”这个”属“概念的“种差”!我们不能用”属“来代替”种差“,否则就无法把各样的”种”区别开来。唯有把这个“种差加属“合在一起,才能得到”国殇“的完整定义。
这种”析解“的方法若用错了地方,是很荒唐的。比如:一粒”麦子“,积淀的有阳光、雨露、肥料等等,但我们能够把麦子析解为阳光雨露肥料吗?
其实,为并非“为国牺牲的人”下半旗哀悼三天,不是显得这个民族的仁爱的精神世界更加崇高吗?一定要把“非正常死亡者”拔高到“为国捐躯”的高度上,这是对死者真正的尊重吗?唉……
[ 本帖最后由 梦蝶翁 于 2008-6-5 11:39 编辑 ]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1:58:37
-
QUOTE:原帖由 梦蝶翁 于 2008-6-5 11:30 AM 发表
狐弟,关于“国殇”,并不能把“国”与“殇”分开来”析解“的。分开来解,并不能得到它的“整体”意思,整体涵义,其概念的整体性质并不简单的是部分之加和。“国殇”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专用词,它的定义十分清 ...
兄守经,弟从权。
任何词语的词义都是可以发展,可以延伸的,不可能一成不变。如果词义不能演变,词典也就不必一修再修了。
国殇的原义确实是指“祭奠为国捐躯的人”,但是国殇的好几种延伸义已经在媒体上用开了,而且不是始于今日,在海外都用了几十年,可以说是约定俗成了,不信可以上网检索一下。从词汇学的角度看,很多约定俗成的东西是不可说,不好说的,没道理的,你自己可以不接受,但是不大可能反对人家用,如《泰晤士报》和“英伦三岛”明明是错的,可是也是沿用到了现在。
据弟所知,“国殇”一词的用法,至少还有以下两种:
文革是一个疯狂的时代,是一个倒行逆施恐怖的时代,是历史大倒退的时代,它是人类的浩劫,更是“国殇”。(鲁振国:也谈勤学中文,《世界日报》,2008-01-20)
对于国际组织“橙色运动”发起人兼“国殇之柱”雕塑创作者,丹麦雕塑家高志活被拒入境事件,正在武汉访问的行政长官曾荫权,拒绝回应事件。入境处亦拒绝评论事件,只表示有责任执行有效的入境管制,确保本港公共利益。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表示,不应该对事件有太多猜测。高志活原定来港,趁奥运圣火传递期间举行抗议活动,及修补摆放在港大的国殇之柱,要求全球关注中国人权。(香港《苹果日报》,2008-04-27)
[ 本帖最后由 张从兴 于 2008-6-5 12:27 编辑 ]
- 李家三郎 发表于 2008-06-05 12:54:44
-
QUOTE:原帖由 张从兴 于 2008-6-5 11:03 发表人间有爱亦幸哉——爱满人间何幸哉——大好!原来的不足以结篇。
再谢。改成:
生离死别固可哀
爱满人间何幸哉
可乎?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2:56:53
-
洪昇《长生殿》的“国殇”
〔生〕我那妃子啊,【耍孩儿】一杯望汝遥来享,痛煞煞古驿身亡。乱军中抔土便埋藏,并不曾瀽半碗凉浆。今日呵,恨不诛他肆逆三军众,祭汝含酸一国殇。对着这云帏像,空落得仪容如在,越痛你魂魄飞扬。(洪昇《长生殿》第三十二出“哭像”)
此处“祭汝含酸一国殇”之“国殇”,不知作何解?
- 梦蝶翁 发表于 2008-06-05 13:59:51
- 哈哈哈,狐弟呀,那就“与时俱进”吧。民间也许可以这样称呼,但国家大祭的正音可没因此而改变称呼。
- 张从兴 发表于 2008-06-05 16:32:26
-
QUOTE:原帖由 梦蝶翁 于 2008-6-5 01:59 PM 发表小狐狸我虽然认为国殇日没问题,但是向来虚心接纳建设性意见,就改成国悼日好了。
哈哈哈,狐弟呀,那就“与时俱进”吧。民间也许可以这样称呼,但国家大祭的正音可没因此而改变称呼。
改成:
国悼三日全球哀
- 非非 发表于 2008-06-05 20:46:42
- 这柏梁体读来别有一番韵味!
- 丛卉 发表于 2008-06-07 17:15:38
-
QUOTE:原帖由 张从兴 于 2008-6-5 00:43 发表从震灾发生到震后惨状,从义无反顾的救援子弟兵到无怨无悔的志愿者,从亿万民众的哀悼到四面八方的救援。。。。。。
昊天不仁降巨灾
蜀山变形地裂开
高楼崩塌桥梁歪
人间天府变冥台
生灵何辜遭活埋
废墟处处鬼徘徊
千村万镇化尘埃
灾黎无助望天唉
幸有王师夜行来
送粮送水担架抬
瓦砾堆中救童孩
爷娘喜极泪满腮
更有 ...
这样的一首诗,再次把5.12刻进我们记忆的长卷。
不拘一格的形式,
不拘一格的记载,
爱满人间何幸哉。
今天,属于我们的这份集体记忆,后人,尚可感知否?
拜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