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风少年(1)

2008-06-14 16:08:45

天气: 晴朗 心情: 平静

《逆风少年》

--Alex的故事

 

(第1章)最初的那根烟

 

童年……

童年他当然没有去抓打架鱼、放风筝、偷采果子的经验。

生活在勿咯,在组屋区域,可供活动、玩乐的、闲荡的,不外是Central里的电子游戏中心、漫画店、戏院、快餐店。有时,邻居男孩小明,会炫耀跟父母去联邦度假的得意事!小明没有吹牛,他真的跟过联邦的表哥表姐跑到野地去遛达,抓着弹弓打鸟,到小溪里捕捞打架鱼。偷挖了别人的番薯,生了火堆,烤来吃。当然,还结伴骑了脚踏车,去芭地那儿采番石榴。然后在黄昏里,沿着蜿蜒的乡间小路,哼着歌谣,满载而归。

这些,都与Alex无涉。

他的童年,只有读书…

只有父母吵闹、喧嚣、殴斗。

家暴!

童年最深的记忆,只有家暴。

父亲林叔是个货车司机。楼下小明的父亲,也是货车司机。但他是架那种大大辆的罗厘,载联邦的鸡鸭,有时逢学校假期,也让小明“龙帮”去联邦,乘着罗厘兜风,沿路停歇,吃吃喝喝,写意极了。回来之后,小明又有一堆一堆新鲜事物要与Alex分享了。偏偏,Alex父亲林叔所驾的货车,只在新加坡本岛兜转,载一桶桶的漆料。每到一处,黑着脸,忙着装卸货物。Alex尚不知好歹,有次吵着要跟随爸爸的大货车去兜风,你猜爸爸怎么反应?

爸爸一巴掌就扫过来。“去死啦,令爸忙得要死!”

妈妈林嫂看不过眼,埋怨了林叔两句。

“孩子只是好玩,你打他干什么?”

“好玩?我做得像牛,他好玩?”

“孩子嘛,总是……”

“总是什么?我一天没工开,全家都饿死,知道吗?”

这事竟然引发父母一顿激烈吵架。

Alex的眼中,父母本来就喜欢吵架!大事小事,有事没事,鸡毛蒜皮,无吵不欢!爸爸喝了点酒,也吵一轮。家用少给了,也吵一轮。Alex兄妹要不要买新校鞋,也吵一轮。爸爸迟归,也吵一轮。当时8岁的Alex,真的搞不懂,大人们为什么那么爱吵架?也不只他的家,他们住的三房式组屋,左邻右舍,楼上楼下,几乎天天都有鸡犬不宁的吵闹声。有钱也吵,没钱也吵。好像吵架是种乐趣,是种必然的生活方式。

偏偏,Alex非常厌恶父母吵架。

因为,相骂无好口,语言暴力,渐渐地,就会脖子粗了,演变成肢体暴力!然后,仿佛两只野象打架,最终必会“殃及池鱼”了。

Alex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一次。

早餐时,林嫂蒸热了他最喜欢吃的芋头糕。

Alex津津有味吃着。

小他一岁的妹妹小丽却睡不醒,还趴在桌子上。

“快吃快吃,吃饱了,上学去。”

“要迟到了……”

这时刻,完全没征兆的,没预警的,暴风雨就降临了。林叔准备上班,穿好衣服,两口喝完咖啡,抓了块木薯糕,塞进嘴里,抓了货车钥匙,就要出门。林嫂却拦住他,黑着脸,带着质问语气。

“喂,这个月的家用,怎么少了50块?”

“少了就少了。”

“孩子要新校鞋,钱怎么够用?”

林叔沉默,嚼着糕,穿鞋子!

“喂,你钱花去哪里?”

“要你管?”

“是不是喝酒去了?”

“不要你管。”

“还是去哪个××?”

林叔穿好鞋子,站起来要走。

林嫂却拦住他。“你不敢回答我呀?…是不是真的去了那里?驾那个死人罗厘,赚的工钱那么少,家里有两个孩子要养,你还有钱喝酒?还有钱去嫖?你怎样做人爸爸的?没路用啦!不是我要在孩子面前跟你吵,你自己也不想想,每个月水电费、杂费、供屋子,还有孩子读书的费用,我去买菜,连短程巴士都不敢搭,一毛一分都要省下来啊。你却去××乱花钱?你…你还有没有良心?我们第一个孩子,养不起,送给了亲戚!到现在我还觉得心里难过!你的心是铁做的吗?还是石头做的?你说呀,你说呀。”

“疯女人,不跟你说。”

“你承认啦……”

“我承认了什么?”

“承认去××啊。”

“你不要再烦了,我要开工!”

妈妈拉扯着爸爸,不让他走。爸爸厌烦地一挥手,掴中妈妈的脸。妈妈不甘示弱,就这么扭打起来了。像每天扮演,没完没了的“连续剧”。语言暴力衍生出必然的肢体暴力!然后有人受伤害,有人伤害人!惯常地,妈妈渐渐失控,歇斯底里了,要跟爸爸拼命。两人扭打着,推、拉、拧,迅地撞了过来,桌子上的食物都翻倒了,洒满地。Alex的白校服也给弄脏了。小丽吓得哭了。Alex赶忙护着妹妹,把她拉她到一旁,避开家庭风暴的肆虐。

两兄妹就这样卷缩在一角,等候暴风雨过去。

×××

Alex对这个家,感到厌恶。

但打架、吵闹、争拗持续着。

父母为了柴、米、油、盐而吵。为了家用而吵。为了孩子的教育方式而吵。为了贫穷无望的生活挣扎而吵、而怨、而恨,互相攻击。但更多时候,无意识状态地为了莫名其妙,鸡毛蒜皮的事而吵。模糊间,也经常提到一出生,就被送走,让亲戚领养去的姐姐。那是妈妈心里最大的“怨结”吧?而打架,暴力,几乎是吵架的“派生物”,依附着怒、怨、恨而生存。每次目睹家里变成暴力“战场”,Alex只想逃得远远的,从此不再回到这个家。

8岁那年,他开始第一次逃学!

逃学!

其实想逃离的,是黯痖的生活。

大部分曾经逃课的学生,都有相同的经验。就是到了校园门口,等妈妈走了,装模作样兜个圈,就溜出来。然后到附近的巴士车站公共厕所,把校服换了,塞进书包内。然后漫无目标四处游荡。如果是读早上班,便到公园游荡。如果是读下午班,Central的漫画店开了,就钻进去翻看漫画,直到被店员驱赶为止。当然,口袋有零用钱,也会爽快付钱,租了漫画,大咧咧坐在店门外的凳子上津津有味看漫画。又或者,钻进电子游戏中心,打各式各样的电玩!

他喜欢玩的是射袭恐怖份子。

还有打宇宙怪兽!

感觉里,父母就像两只面目狰狞的“怪兽”。

但是,荧光屏往往有射杀不尽的怪兽,蜂拥而至!就像父母的吵架、打架,一天一只怪兽,天天吵架,怪兽无数,你数得清?射杀得尽吗?他的零用钱,都花在射杀怪兽。射杀得精疲力竭,手臂发麻。有时就这么饿着肚子,直到放学回家的时间,才回家吃中午的冷饭冷菜。爸爸没回来,妈妈忙着洗洗抹抹。问他功课,他便含糊敷衍过去。反正妈妈没读什么书,功课的东西,她也不懂。她只分得清楚作业簿上不要有红字,因为“红字”批改,就是不及格。以前的人,把岳飞的“满江红”,说成是考试作业“满江红”!妈妈听多了“满江红”,当然晓得分辨红色就是不好的成绩。

所幸,虽然逃学,Alex的功课还算不错。

×××

这样的“浪荡”的日子持续了几年!

慢慢的,他混熟了一班和他一样浪荡的朋友。当然不是与他同属一间学校的。有些已经辍学,出来做工了。他们一有空,就聚在在一起。勿咯Central是他们的大本营。欺负乖学生、打架、收保护费、破坏公物。

香烟!

香烟是个诱饵。

是拖你往堕落深渊的毒钩。

记不起递给他第一根烟的是那位了!

是阿全吗?还是阿义?还是Michael

只依稀记得,后来阿全跳楼死了,才17岁,是吸毒害了他吧?

“香烟的味道好吗?”

“比起强力胶,如何?”

“大麻?你抽过大麻?”

烟,他只觉得很呛鼻。

那个“死党”递给他香烟的时候,他还迟疑着,踯躅着要不要接。那人的骂声就开始起了。“没胆啊?抽一口,会死么?拿着啦,没卵疱的?”其他人也起哄,众人的嘲笑、揶揄、轻藐,渐渐形成了一股压力。他需要朋友,他害怕孤单,他惧畏被弃绝。他如果不抽那根烟,他们可能从此瞧不起他,不会再跟他来往了,不要跟他一起混了。香烟点燃了,就递在他面前。他接不接呢?接不接?……他似乎没得选择,没得迟疑。他拿过了,抽了一口,就呛咳起来。他怕见到别人轻藐、嘲弄的目光,他继续猛抽几口,咳嗽得更厉害。但继续抽,让烟雾涨满喉咙、口腔、肺部,他终于不咳了。

好像经过了“成长”的一次洗礼!

如果打架是吵架的“派生物”。

那么,抽烟是肺癌的孪体婴?

不不!

抽烟跟吸毒、偷窃、殴斗才是孪体婴。

很简单的逻辑。

你抽的第一根香烟,往往是别人递过来的“免费”烟。跟着,你抽呀抽的,渐渐上瘾了,无烟不欢,怎么办?再没有“伸手牌”,你只好自己买了。买呀买的,渐渐口袋没钱,而又想抽烟解瘾,怎么办呢?你就会想方设法去偷窃了。偷到的钱就可以买烟。尤其当你身边有一班“有经验”的朋友,教你怎么偷,才会免于被逮着,能顺利过关的时候,你就昂然挺胸去做那样的事了!

偷窃。是另一个毒钩!

Alex第一次干偷窃,当然不是13岁的事。

那是8岁的时候吧!

楼下卖雪糕的铃声在响。

热天,甜甜雪糕的诱惑。

爸爸正摊在沙发上睡午觉。妈妈带妹妹看牙医去了。爸爸的钱包就在他挂在房里的长裤口袋里。他深知道不能向爸爸讨钱买雪糕吃,不然准会惹来一巴掌。可是天气真的很热,甜甜雪糕很有诱惑。雪糕小贩的铃声持续响。而爸爸还在呼噜呼噜沉睡。从他口袋里拿一块钱,他大概不会觉察吧?于是,他做出了生平的第一件偷窃的勾当。

啊,看来,不是太难。

像跳高一样,第一次跳过了2米,再跳,一样可以轻易跳过去!

何况,还有人把风!

他偷的不只一块钱!

他偷的是球鞋、洗发液、巧克力、电池!

他瞄准的目标是邻里的迷你商店。

中午,迷你商店很冷清。

他溜进去店里,把所偷的东西都装进书包里。接应他的同党假装要买水,拿了罐装水,却故意一碰,把架上的货物弄倒,哗啦哗啦洒得满地。柜台员赶忙上前清理。Alex已经乘机溜出店里!他们没有装警报系统,所以顺利得手!

Alex得意洋洋,向同伴炫耀“战利品”。

洗发液和电池都给了朋友,巧克力他们分享着吃。那双球鞋,他卖了10块钱,但随后用10块钱买了香烟,一根接一根,大抽特抽!那次,比他大的死党阿全第一次向他提起“党派”的事,问他要不要加入他们!加入后大家就是同一支旗头的“兄弟”,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有人“罩”住他!在学校里,还是在Central,谁要是敢欺负他,动他一根汗毛,他们“旗头”的弟兄会出面,把那人揍个半死。当然,最吸引人的是。加入“党派”之后,可以招兵买马,也向一些家境富裕,又乖又勤奋读书的好学生收取“保护费”。

而且招收的马仔越多,他就可以做老大。

哇,太棒了!

他不晓得,他正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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