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让县自明本志令》的写作特点
何逸敏
本文选自《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这是曹操为退还阳夏、拓、苦三县封邑而写的公告。此文体现了三国时期,公文写作最有名望的自由派的中坚人物曹操的行文风格。
历史上的曹操是杰出的政治家,又是文章高手。鲁迅称之为“改造文章的祖师”。自由派公文的特点是不顾传统,不守陈规,不拘格式,也就是鲁迅所说的“清峻”和“通脱”,“清峻”指形式破格,没有约束,“通脱”指无所顾忌,富于改革精神。
曹操撰写的文书多为“表”和“令”。“令”即“命令”“诰令”。“令”的核心是明示下级必须执行、照办的事项。但曹操的令文往往离经叛道,自由解放,胸怀坦荡、敢说真话。
《让县自明本志令》结构上,文气贯通,井然有序。前部分重叙事后部分重明志。结构上突出中心和重点,内在又有必然联系。语言上质朴明白,散句参差,句句平易近人。用典证今得当,增加说服力。借历史人物典故表明自己的志向,有据有理,十分严谨。风格上,利落痛快地说明自己的利害关系,根本问题决不妥协,不能让权让位,直言形成其清峻的风格。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言无不尽,亲切坦荡形成其通脱的风格。文中具有开阔的胸襟和强烈的自信,带有雄健的气势。
总之,曹操的代表作《让县自明本志令》,突出地体现了迥异于汉代的清峻、通脱、华美、壮大的风格,写得朴素自然,清峻简约,不受礼法约束,不加雕饰,直抒胸怀,情真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