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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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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过程是一个暂寄的过程,我们需要把自己暂寄的过程变得丰富多采,留给自己也留给别人。
对随笔南洋管理者、版主们的要求
2007-07-23 10:54:36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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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TAG: 杂文
- 水精灵 发表于 2007-07-23 13:36:43
- 谢谢文辉网友的意见,我相信网站管理员和每个斑竹都会认真对待您的提议,认真总结和反省自己的工作,对照您提出的这几点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 cherryqin 发表于 2007-07-23 14:05:53
-
谢谢文辉网友的参与及你的意见和建议!
我绝对抱着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个网友,当然,如果网友本身有不妥行为,如恶言恶语,乱开黄腔,进行人身攻击等等行为.......对此任何一个网站都会采取行动给予制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从不以为自己说了算,打压反对意见,网络论坛是个供网友交流的平台,供大家互相交流,没有谁说了算的,当然纪律还是得有的。
就像以前乌节路靠近乌节地铁站的空地一样,那儿是提供给佣人们周末聚会的好地方之一,有次有人闹起口角,动起武来,警察就出现啦!
... ....
[ 本帖最后由 cherryqin 于 2007-7-23 14:08 编辑 ]
- 村夫 发表于 2007-07-23 18:21:22
-
支持主帖

- 文辉 发表于 2007-07-24 13:18:14
-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爱别人也是爱自己。
吃亏也是占便宜,
谁说佛缘不遇你?
- quekhan 发表于 2007-08-24 21:06:04
- 我认为所有网友上了网,都应有尊守网规的义务。
- 无名 发表于 2007-08-25 09:33:05
-
能灌好水就灌好水,灌不出好水就灌废水,废水变不成新生水也是水,有闲工夫陪几个人乐了就可以了。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09:58:21
-
真是暗流涌动,
是不是请楼上,制定一个关于论坛水质量的标准?
不然怎么你的水是好水?别人的就是废水?
水好水坏,好比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能你爱的就是好的,你不爱的就是坏的?
是不是有一点武断了?!

[ 本帖最后由 水精灵 于 2007-8-25 11:54 编辑 ]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1:56:51
-
莫名奇妙,我的帖子被斑竹编辑了???
我哪里说错话了??
这南洋网怎么了?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2:00:30
-
是不是请斑竹解释一下,
随便编辑网友的帖子是对网友的大不尊重.
我不希望,我在这里说的话,被人随便修改,那还不如直接删除算了,这到底是哪们子事?
再说,我一没有攻击人,二没有骂人,三没有违法言论,凭啥编辑我的帖子?
如果我的帖子被编辑了,就不是我的帖子了,不如该成修改人的名字.
[ 本帖最后由 豆豆妈 于 2007-8-25 12:06 编辑 ]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2:05:31
-
要求斑竹道歉!
你没有权力那样做!
- 水精灵 发表于 2007-08-25 12:12:37
-
回复豆豆妈:
你的原帖如下:
QUOTE:原帖由 豆豆妈 于 2007-8-25 09:58 发表
真是暗流涌动,
是不是请楼上的楼上,制定一个关于论坛水质量的标准?
不然怎么你的水是好水?别人的就是废水?
水好水坏,好比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能你爱的就是好的,你不爱的就是坏的?
是不是有一点武断了? ...
由于删除了你楼上焚琴煮鹤的帖,因此我编辑了你的帖子,删除了“的楼上”三个字,并没有改变你的帖子内容,我不认为我应该向你道歉。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2:16:44
-
回复 #12 水精灵 的帖子
尽管如此,你修改我的帖子就该发信息通知本人,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道歉,
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帖子随便被人修改而不给原因!
- 水精灵 发表于 2007-08-25 12:21:26
-
鹤翎发帖:
QUOTE:原帖由 无名 于 2007-8-25 09:33 发表
能灌好水就灌好水,灌不出好水就灌废水,废水变不成新生水也是水,有闲工夫陪几个人乐了就可以了。
网友如有异议,可以对帖子的内容进行反驳----我们可以对任何言论进行讨论或者反驳,但是不要针对发言者本身。
可是焚琴的回帖“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涉嫌针对鹤翎其人,因此我将此帖删除,并在给焚琴的回复中提到上述意见。
- 焚琴煮鹤 发表于 2007-08-25 12:23:19
- 请把原帖贴上来~~~~~~~~~
- 焚琴煮鹤 发表于 2007-08-25 12:24:46
-
如果这是你家,我以后不来了
http://www.sgwritings.com/bbs/vi ... &extra=page%3D1
- 水精灵 发表于 2007-08-25 12:26:36
- 我需要向管理员请教,删除的帖子怎么搬回来。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2:31:32
-
回复 #17 水精灵 的帖子
可是你修改我的帖子,并没有给我信息,这是不对的!
我的回贴是本着讨论的原则的,你这样的处理,至少打击了我的自尊心,
你必须道歉!
- 水精灵 发表于 2007-08-25 12:33:36
-
回复 #18 豆豆妈 的帖子
好,对于没有及时通知你,我向你道歉。你给我提了个醒,谢谢。
- 豆豆妈 发表于 2007-08-25 1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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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水精灵 于 2007-8-25 12:12 发表此言实在差也.
回复豆豆妈:
你的原帖如下:
由于删除了你楼上焚琴煮鹤的帖,因此我编辑了你的帖子,删除了“的楼上”三个字,并没有改变你的帖子内容,我不认为我应该向你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