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
|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 1 | 2 | 3 | 4 | 5 | 6 | ||||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
| 28 | 29 | 30 | 31 | ||||||
存档
栏目分类
搜索标题
统计信息
- 访问数:59068
- 博客数:168
- 建立时间:2007-04-25
- 更新时间:2008-11-29
最新评论
我的好友
友情链接
最新留言
今天收到两个短信息,大家讨论一下
2007-10-30 20:46:56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论坛模式查看查看(208)回复(24)好评(0) 差评(0)
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TAG: 杂文
- yelunp 发表于 2007-10-30 20:48:59
-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流水不腐。
不过,这话可能这XXXX不太明白。所以建议,应该回去问问他(她)爷爷的爷爷,当初为何千辛万苦下南洋?他(她)爷爷的爷爷会告诉正确答案的。
- ≈★流星★≈ 发表于 2007-10-30 21:41:29
- 我也收到了这两个信息,没回信,对这种心理不正常的人最好是敬而远之,相信是受到了什么迫害,应该同情她(我想该是女人写的 )如果是老公被人抢了,也是很正常的事,守着这样的女人对男人来说,也是一种遭罪,
- mr5hate 发表于 2007-10-31 00:00:00
-
既然要发这样的信息给大家看,为何又要把发信人的名字删掉?不管他是新加坡人还是对陪读妈妈把孩子送到新加坡读书,或者对少数陪读妈妈的行为有强烈意见的中国人,这样的人应该给予谴责才对,何必对他客气。
老实说,对第一则信息的遣词用字有所怀疑。
- 雪梅 发表于 2007-10-31 10:02:08
-
回复 #4 mr5hate 的帖子
我把信息贴出来,不是要谴责某个人,这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
对于同样的事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或观点,或许在我们看来有些看法或观点很荒谬,不过既然发信息的人采取的是发信息的方法,而没有在论坛公开地说这些,所以我想,我也没有必要把人家的名字公开.
我把信息贴出来,是因为我认为持这样看法的新加坡人(或者中国人)不是极个别的,去看看早报论坛就知道了,陪读妈妈已经成为某类女人的代名词,成为双方吵架作为羞辱某一方的暴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