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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再循环

2008-07-21 13:14:34

天气: 晴朗 心情: 高兴

人体器官再循环

    华人一般很重视生死,生的时候要大事庆祝,如满月啦,周岁啦,以及每年的生日等;死的时候更不得了,停柩期间大锣大鼓大吃大喝,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出殡时更是风光,抬着棺木满街走,好让人们知道,他家如何交游广阔。

    在华人的传统观念里,死者要入土为安,才能庇佑后代子孙,所以早期的新加坡人,即使穷到没有隔夜饭,也要设法为死者寻一块最后的“清静地”。但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土地面积不断“缩小”,虽然政府不断的填海扩地,还是不够用,因此只好向高空发展。一些坟地也不得不被征用了,土葬改为火葬,五尺见方的墓地变成一二尺的小小骨灰洞。

    从土葬到火葬,经过了好长的时日,人们才渐渐的接受,但还是有一些人在生前就买好墓地,仍然坚持土葬;他们或许相信,死者如果不回归尘土,灵魂不得超生,就会在人间轮回,受尽苦难。大多数人认为,身体是父母所赐,来时是完整的,去也该完整,所以要把体内的器官捐献出来,会被认为是对不起天地父母,以后有机会“投胎”会变成一个残缺不全的人,所以宁可一般火(现在是用蒸汽)把身体烧得干干净净,落得个坦坦荡荡,了无牵挂。其实,这样一烧,干净是干净,但很难想象,将来“重新”做人时,会变成什么样子?

    政府在数年前提出人体器官捐献计划时,也不是一帆风顺,经过媒体的不断宣扬,鼓励,收效不大,也许是华人的传统观念太深,始终想保存完整的肉身,以便“升天”时能以完整的人形去见阎罗王,或到西天极乐世界见佛祖……。其实,古时候的“葬礼”比现代还要多姿多彩,有天葬、海葬、当然也有土葬火葬等,他们何曾想到要保持完整的身体?

    卫生部长许文远在出席三巴旺环保与保健日,接受记者访问时,就人体器官移植提出他的看法说:“能够再循环的物品就应该再循环,这包括人体器官。人死后留下的尸体里面,有可以拯救很多生命的器官,因此,与其白白拿去火化或埋葬,不如把器官捐出来,拯救更多生命。”

    许部长的看法很正确,这是为更多生命着想。但要人们普遍接受捐献器官,还得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和宣传。许部长也以西班牙的人体器官移植情况为例,相对于新加坡人来说,西班牙人在器官捐献方面的表现比国人踊跃,器官移植手术比本地人多出近一倍。他因此认为,国人有必要向西班牙人学习这股捐献的精神。

    确实不错,西班牙人做得到的,为什么新加坡人做不到?同样是人,没理由做不到,看来首先需要“移植”的是观念,让人们了解生命的价值取向,以造福更多的人,这个“功德”比请法师来打蘸念经超度更大。尸体烧光了,还有什么“功”和“德”?很欣赏许部长对人体器官再循环的看法,这是通达明理的看法,为了我们下一代的生命和幸福,让我们响应许部长的号召,勇敢“自我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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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杂感

空山灵雨
雨桐 发表于 2008-07-23 18:40:49
回复 #1 雨桐 的帖子
许部长在国会上首次提出器官交易合法化的构思,提议通过慈善和宗教团体向捐献者做出合理的金钱补偿,借由第三方推广无私的器官捐献精神。

他也透露卫生部考虑设立活体器官捐献者注册处,为同意在世时捐献器官者和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配对。

许部长也希望国人不要把给予捐献者的金钱补偿,看成纯粹的金钱交易,不应该把焦点放在“一个肾脏值多少钱”这个问题上。

然而,对希望以器官来换取改善生活的人来说,怎么样的补偿才能符合实际情况?过去,黑市买卖血液的活动曾经猖獗一时。如果不是因为董宫总裁买肾引起一连串风波,甚至闹上法院,政府也许不会重新研究“器官交易”的法令。在这起肾脏买卖中,中间人赚了30万,而给卖肾者却是区区两年的“生活费”(在印尼,两年的生活费是很低廉的),中间人从中赚了大量的金钱,这就是剥削了。由政府来立法,定个“合理”的价格,是好的,至少对卖器官的人来说,多了一层保障。

但,所谓合理的价格,究竟是多少?要不要扣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等,有没有特别的医药照顾?这正是人们(特别是那些将来有条件并希望卖器官的人)所关心的。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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