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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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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再循环
2008-07-21 13: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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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 编辑 审核TAG: 杂感
- 雨桐 发表于 2008-07-23 18: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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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雨桐 的帖子
许部长在国会上首次提出器官交易合法化的构思,提议通过慈善和宗教团体向捐献者做出合理的金钱补偿,借由第三方推广无私的器官捐献精神。
他也透露卫生部考虑设立活体器官捐献者注册处,为同意在世时捐献器官者和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配对。
许部长也希望国人不要把给予捐献者的金钱补偿,看成纯粹的金钱交易,不应该把焦点放在“一个肾脏值多少钱”这个问题上。
然而,对希望以器官来换取改善生活的人来说,怎么样的补偿才能符合实际情况?过去,黑市买卖血液的活动曾经猖獗一时。如果不是因为董宫总裁买肾引起一连串风波,甚至闹上法院,政府也许不会重新研究“器官交易”的法令。在这起肾脏买卖中,中间人赚了30万,而给卖肾者却是区区两年的“生活费”(在印尼,两年的生活费是很低廉的),中间人从中赚了大量的金钱,这就是剥削了。由政府来立法,定个“合理”的价格,是好的,至少对卖器官的人来说,多了一层保障。
但,所谓合理的价格,究竟是多少?要不要扣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等,有没有特别的医药照顾?这正是人们(特别是那些将来有条件并希望卖器官的人)所关心的。


